第164章 谁主张,谁举证,懂装不懂是吧?!(第3/3页)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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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长。”

    钱伟敲响法槌,打断了苏白的询问,让陈美霞稍微的松了口气。

    紧接着。

    钱伟开口:“根据相关执法人员提供的证据,我现在进行大致的梳理。”

    “执法人员提供的证据,是来自于陈美霞和张大虎的口供。”

    “双方的口供不一致。”

    “并且执法人员提供的证据有着走访调查的证据。”

    “根据走访调查的证据显示,张大虎的确有扶陈美霞这件事情,将其送到了医院这件事情也是事实。”

    “但是没有人真正的看到了陈美霞是不是被张大虎撞倒的,对于以上的证据和事情的经过,原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苏白:“没有异议。”

    萧峰:“没有异议。”

    咚咚!

    “既然双方没有异议的话,那么根据这个点开始进行双方的辩诉吧。”

    “原告先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我方认为,在这个案件当中,没有人看到我方当事人陈美霞是不是张大虎撞的,但有人看到了张大虎将人扶起来。”

    “那么好.…”

    “再根据我方当事人陈美霞的说法,她是被张大虎撞的。”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口供来讲的话.…陈美霞没有说谎的主观必要。”

    “所以我方认为我方的要求合理.…判处张大虎撞人赔偿是申请主张我方的法律权利。”

    怎么就叫做判处张大虎撞人赔偿是申请法律的权利了?

    萧峰在将话讲完以后,苏白立刻抛出来了一个观点。

    “什么叫做陈美霞没有说谎的主观必要?”

    “陈美霞的表现已经非常的明显了,就是想要钱。”

    “她的主观必要就是找一个人承担她的医疗费用和后续的治疗费用,并且以精神上的损失作为讹诈。”

    “说白了.…对方的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再说了.…”

    “无论是原告当事人还是我方的被告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张大虎是否撞人了。”

    “你方当事人.…一口咬定张大虎撞人了,那么有证据吗?”

    “没有证据吧?”

    面对苏白的质问,萧峰反驳道:

    “可是你方也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他没有撞人,但是有人看到了张大虎将陈美霞扶起来了。”

    “通过这一点,可以进行推断,是张大虎把陈美霞撞倒的。”

    “你方有证据能够表明,你方没有撞人吗?同样没有证据!”

    “即,被告方不能够证明自己是否撞人。”

    对面这完全都是胡搅蛮缠了.…

    被告方不能证明自己是否撞人,意思就是被告方撞人了?

    这是什么说法?

    身为一名民诉律师,谁不知道谁主张谁举证啊?

    你告我,你就得拿出事实依据来啊,你拿不出事实依据来,你在这猜测什么?

    可是对方偏偏不提出来,非要扯到其他方面,提出你没证据,就是你撞的。

    苏白:???

    双方都没有证据,你告的我,这件事情又不是主观性的案子,而是讲究实际性证据的案子。

    你搁这扯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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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断在这了.…再写下去就是一个名场面断了.…

    明天更新会晚一点儿,主要是为了不断章~

    可能会到晚上七八点钟左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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