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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找找门路,将来也能建功立业,图个封妻荫子?”
朱能不屑道:“投靠鞑子?成亲当天把自己老婆送给鞑子去洞房?亏你想得出来!堂堂男儿,怎么能去给鞑子当狗?我师傅就是死在鞑子手里,我还去帮鞑子杀人?”
一连声几个“鞑子”,让蔺金奴立刻明白了朱能的立场,绝对是“反贼”一系的。场面有些尴尬,朱能也意识到蔺金奴的那句“反贼”和她本身的身份,知道自己的话有些过了,不自然地笑道:“你问了半天,到像是衙门里的差役,这下轮到我问你了吧?”
蔺金奴咯咯笑道:“你能在这儿算计我,还有什么好问的?我的底细没摸到,你可能出现在这儿么?”
朱能呵呵一声傻笑,摸摸脑袋,再也找不到话题。
蔺金奴倒是什么都不怕了,眯着眼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老实蛋儿呢!看到女人就害羞!”这话一说,朱能更加手足无措了,蔺金奴看这朱能这副模样,心里大为安定之余,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丰腴的身躯在笑声中更加显得妖娆,胸前两团丰满的柔软总是在朱能眼前一抖一抖,此情此景之下,朱能更是恨不得自己立刻瞎了才好:看又不是,太流氓;不看又对不起自己。
蔺金奴觉察到朱能目光的异样,不但不恼,反而轻啐了一句:“看来你们男人都是一路货色!”
朱能被闹了个大红脸,无奈之下只好转移注意力,起身上前察看火堆。此时野雉和大雁已经被烤得透熟,金黄色已经变作焦黄色,散发出的香味更加浓郁。若是往常追杀和被追杀的日子,朱能早就毫不客气地用手扯开来大嚼大咽,可佳人在侧,最起码的风度还是要有的。于是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刀,细细割下一只野雉腿,递给蔺金奴。
蔺金奴伸手接住的同时,眼睛突然一亮,盯着朱能手上的小刀再也不肯离开。朱能这才恍然意识到:刚刚只顾着紧张,忘记云霄留给自己的“杀手锏”了。这个“杀手锏”就是手上的这把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