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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反问道:“你可知道当初鞑子征战四方为什么会赢?”
罗本脸色微红,拱手道:“请大帅解惑。”
云霄指着林间的战马道:“马!鞑子的蒙古马说起来并不是什么上等战马,速度不行,负重勉强,但就是胜在一个‘劣’字上。鞑子的马耐力强,而且能适应多数极其恶劣的环境,所要的马料也不用那些精料,出战的时候一人双骑或者三骑,且又多是母马,那么马奶还可以给人吃,这就意味着,鞑子不需要太多补给就可以从容地转战千里。开战时,鞑子都是与敌人对射,打不过就跑,若是敌人不追,则回头骚扰,若是敌人追击则再跑,如是千里,敌人的骑兵再强,也会被活活拖垮。也就是说战场的空间越大,他们的破坏力就越大。城墙之下十面埋伏,他的骑兵能折腾到哪儿去?只要绞杀了他的骑兵,则大事可定!”
说着,云霞又指了指睡得正香的冯·布曼说道:“这都是老冯告诉我的,老冯还说,鞑子这一招在大食就玩不转,大食有一支骑兵骑的不是马,而是骆驼,那种单峰骆驼比他们的战马高太多,腿也极长,就算对上高大的骑兵也是居高临下。耐力和适应力比战马更强上了不知道多少倍,而且据说马还很怕骆驼。老冯说,正面对决,他手下的那些重甲骑兵绝对可以击溃鞑子的轻骑兵,前提是不能给对方逃窜的机会,因为老冯他们的战马耐力比不上鞑子的马,披上重甲跑一两百里还行,再远的话就要出问题了。”
罗本沉思道:“大帅的意思,是想用大军阻滞鞑子骑兵撤退,逼迫鞑子骑兵与这些色目骑兵正面对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