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关于民主的争论(第2/3页)炮火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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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院(众议院),采用一院制。由于穷人总是社会的大多数,如果真正现美国这个时期的民主,必然会产生穷人议员在一院制的议会中占有大多数并拥有立法权利。这个时期的美国政治制度,确实有点‘人民当家作主’的味道。”

    “这个时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自耕农为主的经济中,农民和手工业者借贷是必然的事情。这在中国等小农为主的国家历史上都是这样情况。这是小农经济社会的本质特性。由于各州多数农民债务累累,处于破产边缘。在资本主义制度中,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意味着在要么倾家荡产,要么进监狱。于是他们通过民主政权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求立法机关准许延期偿还债务,另一个是要求发行纸币,用纸币还债。发行纸币实际就是一次货币贬值,也是一种债务人通过政治手段减轻债务的方法。于是,13个州中有7个州按照‘人民的意愿’发行了纸币。显然,这必然会严重影响富人们的利益。富人们惊呼‘倘使民主分子多分得一些立法权,即让他们在立法机构中起支配作用或占优势……他们就会通过表决剥夺你们的财产’,这便是所谓的人民意愿?”

    李安生笑开了花,人民意愿,人民医院,人民医院还真他娘的坑爹。

    杰克决定挽回些美国的颜面,不要给宋教仁攻击太过,板着脸说道:“但在这个时候,已经发行纸币的州里,富人们并没有多少选择。因为如果按照当时的政治体制,富人们无法通过民主制度来实现自己的意愿,他们不能阻止纸币的发行。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一是通过暴力实施少数人专政,一是绕开州政府,在联邦政府角度寻求突破。另一个让富人们头痛的问题是,战争期间,各州和大陆议会发行了巨额的公债,本息总计6000万美元。由于联邦政府没有收税权利,支付能力明显不足。于是公债贬值到票面价值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多。穷人因为生活所迫的公债早就便宜卖光了,公债大都集中在富人手力。如果能够有一个强大的联邦,不发行纸币的中央政府,富人们得到的好处是显然的。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宋教仁立刻反唇相讥,“因此,找到一个制止占人口多数的穷人通过票决危害富人利益的制度形式,找到一个能够偿付因独立战争欠下富人债务的机构,这才是一些人推动制定联邦宪法的根本原因。”

    杰克愤愤的说道:“虽然你的英语很纯正,对美国的历史也很熟悉,但是,这毕竟是你自己个人的理解与观点,不能全面的概括。”

    盖瑞在旁鼓掌,为杰克助威,他们都以身为美国人为荣,自己不会任凭别人来攻击美国的民主,尤其还是一个没有彻底实现民主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失败政治人物。

    “于是一场为了破坏民主的基本原则——按多数人意见办事的斗争开始了。他们的目的很明确:人不能为自由和生命而联合,他们只能为保护财产而联合。富人们这次没有通过暴力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公债集团、债权人集团等富人们联合起来选择了制订联邦宪法这条和平的,但是充满违宪和欺骗的手法。”

    李安生这才意识到,为何宋教仁对他之前在资产阶级中得到的支持视为不见,原来宋教仁根深蒂固的认为,中国在走美国的老路,公债集团、债权人集团等富人们正在代表这个国家,代表内阁政府。

    他也开始仔细的回忆起美国的民主历程,想要说服宋教仁,不说服对方,让对方心服口服,不如此,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挽回对方的心。

    根据《邦联条例》规定,邦联宪法的制订和修改要经国会提出交州议会批准。这是基本法。按照这个条例,富人们既无法保障在国会中制订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宪法,即使制订出来,也无法保障按照自己在州议会得到通过。最主要的是,如果要他们明确提出要制订一部新的联邦宪法,这件事情可能在一开始就夭折了。

    但是富人们在这方面不缺乏智慧,他们在这方面玩了几千年的把戏。1787年2月,佛吉尼亚的汉密尔顿力劝州议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邦联召集一次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结果州议会通过并且获得邦联同意。于是5月份各州议会派代表到费城参加这次“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但这实际是一次“制订联邦宪法”的会议。

    这样的一个瞒天过海手段确实让多数穷人占支配地位的州议会中的穷人代表疏忽了。独立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多数没有参加。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著名马州议员帕特里克-亨利虽然参加了,但因为怀疑这个会议动机,竟然拒绝出席。当然,历史上穷人在和平运用政治权利的技巧比富人们一直是逊一筹的。于是,55名代表中持有公债的不少于40人,债权人不少于24人,奴隶主集团不不少于15人,土地投机者不少于14人(重复计算),而且多数是律师出身。

    出于对民主的恐惧,会议实行严格保密,以防止外界压力。不许任何人用任何方式透露会议情况,甚至不准做会议纪录。

    代表们对国会和州议会赋予他们讨论修改邦联条例的权利置之脑后,未经任何人授权,自行主张的把议题定在了制订联邦宪法上。

    稍微了解点关于民主权利规则的右派应该知道,几十个未经任何授权的人决定一个国家全体人民的命运,属于什么性质,起码是非民主的。美国法学家伯吉斯后来说:“如果朱利耶-恺撒或者拿破伦作出这样的事情,人们早已把它称为政变了”。

    三、玩弄政治本来就是统治阶级的拿手好戏

    最后出台的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十款规定:“任何一州不得……铸造货币,发行纸币,使用金银币以外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货币;通过……追朔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第一条第八款:联邦将有权组织常备军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或者“应州议会或者州行政长官请求平定叛乱”。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了直接税税额按人头比例在各州分配,富人们根本不用比别人多缴纳一分钱。

    我们可以先不讨论这条法律究竟是对国家有好处还是没好处,也不管究竟对谁更有好处或者对谁的长远有好处这些问题,也不说富人、穷人这些让强坛右派听起来感觉刺耳的问题。起码我们可以从美国制订这个宪法的程序中让中国的右派感到难堪:

    如果这条法律是对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是有益的。那么显然这么好的法律条款是不可能通过民主程序实现的。只能通过非民主的,接近政变性质的政治手段才能实现。

    如果这条法律是对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是有害的。那么美国少数几十个人用违法手段奠定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是非民主的,是应该全体带路党都唾弃的政治制度。二蛋网友万不能像现在这样拿着脑袋上鲜亮的脓疮当作鲜花到处显摆。

    富人们对宪法的批准也煞费苦心。所有州议会都分成两大派。

    由于财产资格限制,一些州的穷人并不能起作用。加上准备不足,消息闭塞。新宪法对他们的明确利益关系远不如联邦派那么直接。因此比较冷漠。联邦派事关重大经济利益,准备充分,信息灵通,组织有力,居住地接近投票处。他们拥有金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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