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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善舞,所以才知道骆群航演奏的难度。因为陶笛的旋律比较单纯独特,除非特别高超的吹奏技术才能表现出音乐的风格节奏,何况骆群航又是在没有伴奏的情况演奏的如此迷人,难度可想而知。
缇娜正在出神思考,反而不像其他人那样也奉以热烈的掌声,骆群航走了回来,笑着将那杯酒递过来,说道:“给你赢的。”
缇娜点头道谢,随即困惑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习吹奏陶笛,应该是很多年的功夫了。”
骆群航坐下来,笑着说道:“当年一个人在外面求学,觉得无聊,无意中在街上转,见到一家印第安商店,随手买了一个陶笛,就练习起来。没想到越学越有兴趣,竟然吹得还算不错。而且我从来没有像其他练习者那样先练习音阶手势,直接就是练习这首曲子。”
缇娜脑海中回想起那首乐曲的旋律,轻声说道:“故乡的原风景,你第一次竟然就练习这么难的乐曲。”
骆群航轻轻品了一口金黄色的酒液,点点头,没有说话。当年他一个人求学,正当要无忧无虑玩耍的年纪,可是心里藏着嘉威大厦惨案的事情,心情苦闷,又十分挂念奶奶、晓书和晓行。每天练习吹奏故乡的原风景反而是感到心灵最平静的时候。
缇娜看他神情,她知道骆群航当年求学的往事,心头微漾出一抹不熟悉的酸涩,因此并不追问,举起酒杯在他的酒杯上碰了一下,轻声说道:“干杯,为了你这么美妙的音乐。”
骆群航转过头,看见那边中东客人眼中一抹失望的悻悻,知道他知难而退,转头笑着将杯子碰在缇娜的杯子上,发出叮地一声脆响。
两个人正在碰杯,酒馆门被猛地推开,又走进来一个冷酷的东方男人,他身上带着一股凛冽的气势,和小酒馆中热烈的气氛并不合宜,刚一进来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