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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正心中有些烦躁,他原本的计划不是这样的,可一场意外的冲突让他现在不得不面对一个暂时如同巨人般的对手。
厉正不是担心自己有什么损伤,毕竟他们只是外来人,实在不行还可以一走了之,但现在的局势,已经不能说走就走,真要走了,那么以后厉正在金沙萨,就永远没有立足的机会——不怕老大傻,就怕老大胆子小!
长长的吁口气,厉正低声道:“兰斯本奇、饿狼,你们谁清楚,这个饿狼到底有多少人?”
听厉正这样询问,只要智力接近正常,都能听出厉正话中的含义来。
“老板,饿狼佣兵团并不是一个大型的佣兵团,但坏就坏在他不是一个大型佣兵团上!”博文想了想之后,回答道。
“为什么?”虽然厉正在梦中已经回忆起自己曾经在非洲呆过,而且应该做过不少的事情,但对于雇佣军的制度、机构设置等等,他仍旧是一无所知。
“大型雇佣军,为了生存下去,平时都会出任务,往往留在总部的人不会太多,而正是因为饿狼的规模不大,仅仅是在富克拉区里横行霸道,就足够他们日常的消耗,往往只有油水很足、危险性很小的任务,他们才会去接,所以平日里呆在富克拉总部里的人,反而会比那些稍微大型的佣兵团还多。”
经过博文这么一解释,厉正就明白过来,原来这个饿狼根本就是一支地方警卫部队,根本不拉出去打的,这样说起来,还真是麻烦了。“这事儿还得另外想办法!”
姜睿端着碗大米饭上,上面盖了些炒肉,“师傅啊,你就将就着吃吧,这里是非洲,弄不到你想吃的东西。”
结果饭碗来,厉正看了看周围,“你们都吃过啦?”
众人纷纷点头,厉正也不再客气,甩开腮帮子大干起来,他是真饿了。
吃着吃着,厉正突然将碗一放,顾不上嘴里还有些饭粒,大喊道:“我想到办法了!”
PS:关于错别字的问题,残云非常汗颜。毕竟我不是专业选手,每天还有自己的工作,另外还要带带孩子什么。我现在都挺后悔当时在简介中给大家承诺,呵呵,每天要完成1万+的正文,我真的感觉有些累啊!要说是混个全勤,我只要保证5000就好了,我的书现在不是买断,也没有V,大家应该能够理解一下。
PPS:今天的承诺已经完成了,大家不信可以看的字数统计,看看我有没有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