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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焚书坑儒(中)(第2/2页)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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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谋逆罪杀之。并告城内百姓,许相互揭发s藏**,责顺天府详细办理。”
“另调n于满文官兵,清宗人府、内务府、皇宫大内、各王公府邸,凡有满洲文字藉,一律收缴统一焚毁,自今日起,京内不得见满人,满文、不得听满语、凡与满洲相关不问习俗、风化,皆予以禁毁。不遵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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