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鬼为食亡(第一更)(第1/3页)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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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东北,奇格韦尔古堡。、В五. 0 /

    这是英国为数不多的几座还有人居住的古堡。  自从五百多年前,纳西尔※#8226;罗伊斯伯爵凭借为英国立下的丰功伟绩,获得这块封地,然后花费三十五年的时间建造古堡之后,罗伊斯家族的传人世代都居住在这里。  虽然该家族已经延续了十多代,但是谁也不知道,当年的纳西尔※#8226;罗伊斯伯爵正是血族托瑞多氏族的领主。

    夜空中阴云密布,黑得伸手不见无指,被夜幕笼罩着的古堡显得阴森恐怖,随着一阵狂风刮过,几只栖息在枝头的夜枭在怪叫声中,扑腾着翅膀蹿入了空中。  狂风还没有停下,一个巨大的灰影从古堡最顶层的窗户内溜了出来,迅速混入了夜空。

    这正是出来“觅食”的罗伊斯。

    如果说,有限的寿命让人类将追求至高无上的权力,无以复加的利益,穷奢极侈的享乐,甚至是无穷无尽的寿命当作**的话,对于已经拥有无穷寿命的血族来说,**有着另外一层含义。

    对拉尼德诺来说,**就是远祖所拥有的神一般的能力;对辛摩尔氏族的领主来说,**是毁天灭地的黑暗魔法;对布鲁赫氏族的领主来说,**就是屠神弑魔的战斗力;对吉密魑氏族的领主来说,**是解释血族存在的至高无上的知识。

    不管这些**的表现形式如何,其基本特点是一样地:将某种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当作终生追求的目的。  并将借此产生生存的动力,生活的**。

    除此之外,以罗伊斯为代表的另外一批血族成员则将现实地享乐当作生存的**。  不管是口腹之乐,还是一句夸奖之辞,某个羡慕地眼神,或者是得到某件希罕的艺术品,某个惊奇的发明。  都可以从中得到乐趣。

    也就是说,以罗伊斯为代表的这批血族成员。  追求的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理想,而是世俗的,肯定能够获得地享乐。

    这两种**有明显的共同点,即打发掉血族无穷寿命中最廉价的时间!

    这两种**本身则背道而驰,其本质差别,切实的反映了血族的矛盾性。

    正因为如此,罗伊斯不像其他领主那样。  经常休眠,以保证自身的实力。  实力也不是罗伊斯追求的目的,提高实力,不能给他带来快乐。  相反,除了在六百多年前与狼人内格罗特氏族地恶战中受了重创,不得不休眠近两百年之外,在罗伊斯两千多岁的寿命中,他几乎没有休眠过。  即使有,也只是不到二十年的短期休眠。

    对血族来说,如果不进行长期休眠,又要保持基本实力,必须改善“伙食”。

    当然,口腹之乐。  也是罗伊斯追求的享乐之一。

    对密党的普通成员来说,六大戒律有着神圣不可触犯的约束力,可是对罗伊斯来说,六大戒律却只是一纸空文。  再说了,当初制订六大戒律是为了避免被教廷发现,遭到追杀,现在教廷根本管不了英国地事情,有必要遵守六大戒律吗?

    因为是领主,罗伊斯不需要遵守戒律,同样因为是领主。  他是整个氏族的表率。  并且想让所有后裔认为他是一个有威望,有信誉。  而且有风度的领主,所以他不得不在表面上遵守戒律。  因此,当罗伊斯不得不补充新鲜血液,又厌烦了畜血,以及克隆血的时候,他不得不偷偷离开古堡,背着所有后裔,单独外出寻找猎物。

    毫无疑问,这也是血族矛盾性的具体表现。

    当然,对一位饥肠辘辘,实力强悍的血族领主来说,当他想到了那些可口的,美味的,其他成员都无法品尝到的美食时,不管是戒律,还是面子,或者是表率,都通通的抛到了脑后。  现在,能够满足罗伊斯**地只有鲜血,处女身上地,热腾腾的,散发着独特香气,甘甜爽口地鲜血!

    灰色的身影向东北方而去,不多时就来到了一座农场上空。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气味,一股罗伊斯再熟悉不过的,让他垂涎欲滴的气味。

    对,那是处女的,只有含苞待放的十八岁处女才拥有的气味!

    数百年的经验告诉罗伊斯,在亮着微弱灯光的农舍里,有一个全身上下流淌着滚烫的,让他垂涎欲滴的鲜血的处女。  不,是一顿大餐,一顿他期盼了许久,可以让他回味更久的大餐!

    巨大的蝙蝠翅膀用力的扇动了几下,微弱的星光下,罗伊斯lu出了狰狞的,贪婪的笑容。

    如果说其他血族都是贪婪的吸血鬼的话,罗伊斯就是一个优雅的美食家。  数百年来,享受鲜血带来的快感的同时,罗伊斯还总结了很多“美食”经验。

    毫无疑问,处女的鲜血最爽口,不过只有燃烧起了熊熊欲火,只有在挑逗起了内心深处的**,只有毫无防备,只有享受着**即将到来时的快觉的处女体内的鲜血,才最为美味,最为可口。

    这就好比烹饪某道菜肴的时候,不但要有上等的原料,还要掌握好火候,并且在准确的时间加入准确的佐料。  如果掌握不好火候,加错了佐料,只能糟蹋掉上好的原料,不可能得到美味佳肴!

    遮住月亮的阴云缓缓散开时,罗伊斯落到了农舍的大门外,恢复了“人样”。

    笔挺的燕尾服,雪亮的皮靴,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还有那白皙的皮肤,温文尔雅的举止,略带忧郁地眼神。  除了穿着比较过时之外,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绅士,一个可以让少女蓬蓬心动的白马王子。  当然,前提是,时光得倒退至少两百年。

    就在罗伊斯准备敲响农舍房门的时候,他突然放下了手。

    一股黑色气息冒了出来,等气息散开时。  罗伊斯变了个样。  褶皱的帆布夹克,脏兮兮的牛崽裤。  沾满了尘土的旅游鞋,加上有点凌乱地头发,神色憔悴的面容,以及眉宇间透lu出地豪爽气息,毫无疑问,斯特林找到了问题的根源。

    现在,他不再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而是一个充满了阳刚之气,经历了千辛万苦,身心疲惫,正在回家途中的旅行家。  这也是最能让少女怦然心动,甚至以身相许的角色。

    似乎对自己的装扮很满意,罗伊斯还上下打量了一番,这才敲响了房门。

    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后,农舍地大门拉开了。  刺眼的光芒射了出来。  罗伊斯立即下意识的抬起了胳膊,遮住了双眼。  光线移开后,他才放下了胳膊,首先看到的是一个金发美女,准确的说,是一个留着满头金色长发。  穿着单薄的睡衣,神色迷茫的少女!强烈的光线正是少女手上地电筒发出的。

    绝色,极品!

    刹那间,罗伊斯甚至动了恻隐之心。  当然,他并不想放过这个少女,而是想将她发展成后裔。

    瞬间之后,罗伊斯lu出了贪婪的神色,如同一个饥饿的人看到了一只冒着热气的烤乳猪。

    “你……”少女上下打量着突然而至的旅客,没有发现对方地异常表情。

    “真是不好意思,我从这里路过。  太晚了。  附近又没有旅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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