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零 所谓好汉(第1/1页)抗日之铁血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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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他妈憋屈,现在网络封杀的这么厉害,有些话写了又删了,而且自认为写的很精彩——实在是不敢说。\  、b 5 。c0 //日!)

    其实,如果他们能够再英勇一些,或者是不管王老虎还是哪位首领能将他们有力的组织一下,因为寨墙还在,依托着坚固的寨墙防守的话,想要胜利,林晨也势必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但是没有如果,没有可是,他们不是有着强烈的战斗和牺牲精神的日军,也不是有着无上的荣耀和严格的纪律的德军,也不是后面有政委的枪口指着的苏军,更不是首都被攻破,举国尽是哀兵,已经被逼到了毫无退路的境地的**!

    所以他们,投降了!

    他们在白磷燃烧弹这种从未见过的残酷武器的打击下,根本提不起反抗的意志,心灵崩溃了,而他们,毕竟是匪军,是湖匪,是没有纪律的,是无组织的。

    这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的战斗,持续了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

    而之所以会胜利的如此轻易,和林晨的运筹帷幄是分不开的,如果他不用白磷燃烧弹而是一般的弹药,那么也只能是杀伤敌人而没有威慑。到时候,王老虎率军依托坚固的寨墙死守,占尽地势,想要攻克就是极难了。

    火光熊熊,照亮了夜空,尽管离着远达千米之遥,但是林晨还是能感觉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由此可见,这火势有多大!

    他的嘴角噙着一丝笑意,残酷而神秘。

    战斗,结束了。

    厚底的高筒军靴重重的踏在木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一阵嘎吱嘎吱不堪重负一般的响声,地面上,虽然火焰已经扑灭,但是还是遍地都是焦黑的痕迹。

    此时的湖匪大寨之中,四处都是点燃了火把,把整个大寨照的灯火通明。穿着灰色军装的**士兵们已经全部登陆上来了,魏铁柱已经把知更的事情安排额下去,一队队的战士们已经进入了刚才还是湖匪呆着的观察哨,各就各位。这时候,特别支队经历了这几次大仗之后的素质便是显现出来了,各级军官各司其职,都明白自己要做什么,应该做什么,都是不会乱伸手。有些事情,不用林晨吩咐就已经办好了。

    大战之后,尤其是一张酣畅淋漓不费什么事儿的胜利之后最是容易懈怠,在这个时候做好防卫工作是重中之重,就算是知道这微山湖之中没有什么强力的对手,但是有备无患也总是好的。在大寨之中,一队队的湖匪们正在被绳子穿成一串,无精打采的走着,在他们的身后是端着枪全神戒备的**士兵。这些湖匪都被缴了械,双手捆在了背后,又用绳子穿了,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他们的反抗能力。

    一个浓眉大眼,身量极高的湖匪忽然脚底下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脑袋重重的磕在坚硬的地面上,顿时是鲜血横流。他还没从剧烈的撞击中缓过神儿来,旁边士兵枪托就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一口带着鲁南腔的声音骂道:“你娘那个逼的,赶紧滚起来!日你娘!”

    那湖匪却也是个极为彪悍的性子,就算是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竟然也是不肯服软,倒在地上便是破口大骂,那士兵被他骂的出了火气,手中的枪托雨点一般的落了下去。那足足有一米九多的彪形大汉被打成这样,却是弓着身子,拿厚重的脊背罩住了要害,冷不丁的身子一弓,一个鲤鱼打挺,便是从地上弹了起来,一头就朝着那士兵撞了过去。但是他却是忘记了,现在他双手被绑在身后,穿成一串,根本就是无法活动,脑袋还没撞在那士兵身上,身子立刻就是被后面的力道一扯,摔倒在了地上。

    那士兵也是被惊出了一身冷汗,恼羞成怒之下,更是上去连打带踹,而旁边的几个士兵也是过来拳打脚踢,把那大汉打的惨不忍睹。一边的那些湖匪们,大部分都是冷眼旁观,当然其中也有那心中激愤的,便不由得在脸上表现了出来,但是眼见得别人不敢动手,自然也是不敢有异动。

    一边的赵志道看到这一幕,不由的有些忧色,道:“队长,这样做,会不会激起这些湖匪的反弹?”

    林晨可是不管什么优待俘虏之类的政策,虽说之前喊过这样的口号,但是兵不厌诈不是?而且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些湖匪在林晨这里也是得到了优待——换成以前,若是官府剿匪,活捉了这些民愤极大,危害乡里的恶徒之后,基本上就是一个字:杀!现在这些士兵们只是胖揍他们一顿,也算是轻的,怎么能不是优待?

    这些湖匪可不是什么行侠仗义的绿林好汉,说起来,绿林好汉也基本上是存在于小说和传奇之中而已,而话说话来,其实就算是那些被传诵的绿林好汉之中,恶棍难道就少了?——水浒传之中的‘菜园子’张青和‘母老虎’孙二娘夫妻俩,开黑店,吃人肉,卖人肉包子,这样罪大恶极的恶棍,最是该杀不过,就算是千刀万剐或者是生生的把他俩的那身脏皮给剥下来,那也不过分,而这样的俩玩意儿,就是因为跟官府作对,竟然生生的被吹捧成了绿林英雄!真是岂有此理?

    造反的都是好汉,暴*动都叫起义,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个观点喧嚣尘上。

    但是如果真的是仔细的看了看历史,哪怕是心中有那么一点儿自己的主见和良知的人,都不会认同这个观点。

    李自成用人血来喂马,就是为了让战马在战场上不怕血腥气,不怕厮杀声,见了血就跟疯了一样的往上冲,从而极大的增加了战斗力。

    张献忠杀进川中百姓,进四川之时,川中乃是极为富庶的天府之国,他出川之时,整个四川百姓十不存一,尸横遍野,一片焦土。张献忠最喜欢食人肉,他个人最喜欢的吃法是,将一岁前的婴儿放在锅里面蒸熟了,然后用器具将那一层表面的苦皮沥下去,配上人奶吃,最是鲜美不过。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有之,张献忠如此喜欢吃人,他的部下自然也是如此,称人肉为想肉——意思是吃了还想吃的意思,不知道有多少百姓沦为了他们腹中的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