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建盐警克武再出藏兵计(第2/2页)毅军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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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来说就是靠灰色收入。

    当时,凡是州、县官,主要靠征收钱粮时进行盘录。钱粮就是田赋,最初征收实物,后来改成“折色”即征收银子。

    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陋规,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一般情况下,征收的银两中。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作为火耗;粮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几升。整个州、县总量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实际上这笔耗羡并不归公。

    这些钱哪去了?全都进了州、县官的私囊,成为公开的、照例的好处。有时候各种各样的额外陋规,甚至超过正常税收的十几倍。

    雍正年间,为了革除这个弊病,就把耗羡归入国库,另外发给官员“养廉银”例如知县看缺分如何,每年给“养廉银”几百两到一千两不等。

    但是地方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银”而廉。仍然在钱粮上打主意,可以借口银子成色不好,也可以借口粮食质量不好,而任意敲诈勒索,而且田赋可以用钱交纳。经手官员就任意把钱价压低。

    譬如说,市价二千文合一两银子,他可以定为二千四百文合一两;田赋上缴有一定数量,通常缴到八成就算完成了任务。

    如果有水灾、旱灾,明明收成是八成。可以报五成,农民实际田赋不少缴。多收的银粮都到州、县官和他们爪牙的腰包里了。此外。人们打官司也是州、县官索诈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