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土家婚礼(第2/2页)明末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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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让她在斗上踩出一双脚印,名曰:“踩斗”,这表示女儿出嫁之后,将福气留在斗上,留给娘家。

    马庭立递上一把早已准备好的金筷子,马祥云接过来,将金筷子分成两半,一半撒向身后,一半撒向身前:

    脚踩金斗四角方,

    手拿金筷十六双。

    前头八双跟我去,

    后头八双给兄弟。

    前头八双跟我去,

    我自拿来我自吃。

    后头八双给兄弟,

    多多进些钱和米。

    张凤仪再将马祥云背出屋子,这时就必须得换鞋了,将以前穿的鞋子脱下,换上郑晓路带来的鞋子,这时马祥云的双脚才可以落地,不再需要张凤仪背了。

    见马祥云被背了出来,郑晓路撑开一把油纸花伞,打在马祥云头上,这伞有个名堂,叫做“露水伞”,马祥云穿的衣服则是右开胸,大袖大摆的“露水衣”,下身穿八幅罗裙,叫做“露水裙”,一身全红,喜气洋洋。

    马祥云转身对着堂屋,又哭一场,唱一曲哭嫁歌,马祥麟则端坐堂中,以长兄的身份代替父母受礼,然后挥了挥手,让马祥云自己走,去追求她的幸福。

    张子元领着阎王军和白杆兵,抬着陪嫁的各种礼品,吹响唢呐、敲响锣鼓、鞭炮齐鸣、撑着大伞在前面开路,马祥云则轻摇莲步,缓缓出发,郑晓路撑着露水伞与她同行。

    迎亲队伍出了万寿寨,就这么一直返回成都去了

    当然,这队伍只走到忠州上船为止,不然全都得走趴下。

    看着队伍越走越远,张凤仪有点担心地道:“不知道娘在北京如何了?她要是回来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说呢?”

    “不会说什么的”马祥麟疲惫地道:“乡亲们答应的事,母亲就会答应,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母亲会不会被朝廷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