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重逢(下)(第2/2页)人生宛若梦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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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你们打算当一辈子贩奴者吗?或许这个行业挺赚钱,但是我以为大笔的利润并不在我们手上,而是在总团那里。”王启年耸耸肩。

    老约翰等人脸上露出怨恨的神色,的确如此,贩奴虽然是暴利行业,但是自从考克兰的捕奴队被总团强行吞并后,也就沦为了一群打工仔而已。

    “留下来,我打算就在这自由之城生根,你们也留下来,我已经说服了木精灵们,而且伯恩哈德也会帮我,我们可以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势力。”

    “自由之城的弗兰克林会容许我们建立势力吗?”

    “为什么不可以,我们又不是要和他作对,我们可以为他服务。诸位,我现在的身份是弗兰克林先生女儿的新任家庭教师。不管是我想继续生存下去,还是再加上想成为一名魔法师的理想,未来都应该很需要钱,我一个人当然不行,但是如果加上诸位,再加上那群单纯的木精灵,或许我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得多。”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老约翰冷笑道,“你有什么办法赚到大笔的钱?别说你想成为魔法师,那完全就是烧钱。光是养活那帮木精灵,恐怕就够你头疼的了。”

    老约翰的冷笑表示他还没有心服,但另外几个捕奴队员却是被王启年打动了,而且在从小镇逃命的过程中,王启年曾经展现出指挥的能力,令这几个习惯听从别人命令的对他倒是有一点信心。

    几个捕奴队员暂时性的把自己和王启年视为了一体,包括了木精灵们,于是开动脑筋,七嘴八舌的出起主意来。

    他们想出的赚钱办法五花八门,但大体上没有脱离地下世界惯有的思维,比如在自由之城里收保护费,或者专门抢劫每月前来集市的商队,在自由之城拉皮条介绍**等等,还有一个建议说服木精灵,重新组建一个捕奴队。

    王启年被气得摇头,“你们的办法没有一个行得通。我说过了,弗兰克林能容忍我们呆下去,有个前提,就是我们不能扰乱自由之城的秩序,如果我们收保护费,肯定会和这城里原来的暗势力大起冲突,先不要说我们的实力够不够,肯定会在城卫军那里挂上号;抢劫商队就更行不通了,自由之城的财富基础现在大半来自于商业,手工业则还在形成中,如果我们抢劫商队,过不了多久,我们的脑袋就会被当成警告挂在城墙上;至于拉皮条,好吧,如果你们对这个生意有兴趣,可以自便,我是没兴趣的;重建捕奴队,你们是想木精灵们把你们全射成刺猬吗?”

    “那该怎么办,你既然要当我们的领导者,你当然得想出办法来!”老约翰道。

    “我会想。本来我想到一门挺赚钱的生意,不过这需要大笔的资金做启动,暂时不可行。”王启年道,“放心,给我点时间,我会想到办法,如果三天内我想不出来办法,你们可以自便,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大家就此分道。”PS:第十一节(上)的章节没换行,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作者的修改界面下看去都是换了行的。用(下)加更试了下,(下)又是正常换行的,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