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欧阳天启(第1/2页)无限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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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欧阳天启

    湘南省与西江省交界处。

    以金瑞山为中心的方圆万里,都被划作高危区,因为,这里栖息着一头五级丧尸,还是第三类的变异尸!

    人类为它取名——死神!

    它的力量,和凋零、死亡有关,一口“死亡之息”喷出,可让方圆百米之内生灵死绝!

    它的力量实在太可怕,因而,即使作为一头丧尸进化顶端的存在,也没有多少“小弟”愿意投奔,这就导致了金瑞山附近非常安静,宛如一片死亡之国。

    “死神”似乎也是一头“性情”淡薄的丧尸,而且相当“宅”,对此怡然自得,独自住在金瑞山上,自得其乐,基本上懒得下山。

    当然,这丝毫不减损它的威名,附近根本没人(尸)敢过来。

    然而此刻,整座金瑞山充斥了愤怒的咆哮!

    死神的咆哮!

    死神一声怒吼,整座山都开始颤抖,茂盛的草木簌簌作响,仿佛正在被飓风肆虐,翻卷起一阵阵的浪涛,从山顶一直蔓延至山脚。

    蓦地,金瑞山就像一张洁白的宣纸上落了一滴墨汁,墨痕迅速侵染,眨眼间,渲染出一条上宽下窄的笔直痕迹,从山顶一直延伸到山脚。

    这条突然出现的道路从原本的深绿色一点点消褪、变淡,最后,化作灰黄色,一如被岁月侵蚀的纸张,一碰就碎。

    不知哪里来了一阵风,瞬间,这条道路就像海滩上的沙堡,瞬间消失,显露出下方黑色的泥土,紧接着被灰黄色尘埃覆盖。

    尘埃山路的尽头,一个伟岸的身影,怒然而立。

    死神!居于这个世界力量巅峰的存在。

    灰白色的长发,赤裸的上半身,用藤叶编织的草裙,若非那一对纯净的红色双眼和尖利的牙齿,这赫然就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人类。

    金瑞山刚才的激烈变化,不过是愤怒的它随手一击而已。

    如此威能,骇人听闻!

    它俯视着山下某处,嘴唇开合,略有些浑浊不清的声音从它嘴里传出,断断续续。

    若是这时有人在它身边,就会惊骇地发现它的话竟然和人类的语言差别不大。

    “盗……窃……者……该……死……杀……抢……回……”

    而在它视线焦点的尽头,一行五人正奋力驱策身下的坐骑,全速奔逃。

    正是那不靠谱的引导者五人小队,显然,他们就是“死神”口中的“盗窃者”了。

    注意到身后山上的动静,五人都有些脸色发青,心中忍不住产生一种后悔的情绪。

    “尼玛,不就是挖了几株植物而已,用得着弄出这么大动静吗。”巨剑青年一直背在身后的巨剑放在了身下的钢铁死灵马一侧,他被金瑞山上的变化吓到了。

    庄不凡(特种兵打扮的男子)舔了舔嘴唇,感觉嘴里一片苦涩:“但愿它不要亲自追上来,虽然我们速度快一些,也顶不住这么可怕的攻击。”

    伶优一言不发,全力催动身下用特殊钢铁甲壳包裹改装的死灵马。不过,看她那紧抿的唇就知道她的心里同样不平静。

    子皓强作镇定,安慰诸人,为几人打气鼓劲:“这次回归,肯定能够获得很高的贡献,我们的实力也能产生飞跃式的进步,距离我们的目标就更进一步了。放轻松,那头大家伙怎么说也是这个世界顶级存在,不会自降身份亲自找我们麻烦的!蓝队长,你……咦,蓝队长你的脸色很难看,怎么了?!”

    子皓的惊呼将另外三人的注意力转移到蓝姓女子身上。

    即使在高速奔驰的马背上,她依然双目紧闭。

    古怪的是,这种情况下,她的一头长发依然柔顺地贴在背上,黑亮顺直,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但是,正是在一头黑发的衬托下,她的脸,格外苍白,毫无血色。

    甚至,仔细一看,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脸部肌肉不时抽搐一下,显然正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我没事,不用担心。”蓝姓女子强行压下从身体到灵魂的痛苦,用极快的语速说道,“不要理会那头丧尸,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络合村,与希望城的人汇合!”

    “只要将东西交给他们,不管他们能否成功返回,我们的贡献都少不了!”

    “我们一定要在这个世界获得足够的贡献,才能对得起素心前辈的牺牲!”

    她还想要说什么,但是实在压不住意识的剧痛,发出细细的呻吟,险些失去对坐骑的控制,从马背上摔下去。

    “素心前辈生命中最后的一次占卜凝结的‘周天星筹’,就算素心前辈在上面施加了‘血承’,终究还不是队长能够承受的啊……”看着那张惨白面容上写满的倔强,子皓四人又是心痛又是自责。心痛队长的痛苦,自责自己的无力。

    “素心前辈,你的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我们成功返回!”子皓暗暗一咬牙,将体内太白斗气的一半灌入身下坐骑的动力核中,闷声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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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黎镜和步漓晨两女都没有出门。

    张参倒是在四点半左右离开了旅馆,前往严勇处,想要打探一些关于莫才杜进启这些人的消息。事实证明,他完全不是这块料,有用的东西没有获得多少不说,反而被严勇获悉了他和莫才等人的矛盾。

    他以为双方只是普通矛盾,还好心地劝解张参,希望他能够忍下一时之气,给莫才他们道个歉,毕竟后者在烽火镇势力不小,而且行事风格也不太正派。对于没有加入大组织的人来说,这种人根本惹不起。

    这就像普通人和那些所谓的黑社会实际上不过是抱成团的小混混一样,双方发生冲突,就算能够打得赢,也不敢动手,免得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严勇还热心地提出主动做双方的和事老,给张参做个保,被后者敷衍过去。

    “你知道他们平时都在哪里出没吗?”张参对自己探知消息的能力彻底死心,开门见山地问道。“或者他们的住处之类。我想和他们谈一谈。”

    不过,严勇似乎看出了什么,不愿惹麻烦,打了个哈哈,跑掉了。

    张参看着再次恢复繁华景象的街道,心中焦急。

    胡力德等人的死,已经将双方推至死敌的立场,少则半天多则两天,杜进启、莫才等人肯定会采取相应动作进行报复,甚至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了胡力德的死讯也开始怀疑到自己头上,若是自己不能抓住这段宝贵的时间作出应对,到时候吃亏的肯定是自己三人。

    毕竟,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张参三人一条都没沾上。

    如果再让他们充分准备的话,我在明敌在暗,有心算无心,自己三人就真的完蛋了。

    可气的是,偏偏任务还没有完成,必须出城。

    难道,同样的伎俩,还要使用第二次?

    张参可不会认为莫才他们在稍加分析之后会犯同样的错误。只要他们人数一多,然后分散,迷雾苜蓿就无法将他们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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