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纪之一----暴风帝国的真正主人(第1/4页)重生之封魔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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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毕生最大的成就,是曾为豫-帕欧罗先生的侍从。

    一

    我叫小山,出生在最伟大的暴风帝国境内的某个小村庄,这曾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事。

    小时候,我生了一场大病。

    病好后,我多了讲话口齿不清的毛病,脑子时而模糊,时而清醒,同村的孩子都说我是笨蛋,但我知道我不是,我比大多数人都聪明。

    暴风帝国里,除了一个人,没有人相信我的话。

    这个人是暴风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君王,但是,他不喜欢别人称呼他为陛下。记得我刚进王宫时,一位侍从在最不恰当的时候,用了最不恰当的尊呼,王宫的主人轻轻地皱了皱眉,这是帝国最尊贵者不高兴的表示。那个不合格的侍从刚说了一个音节,就被人不着痕迹地带走了。

    我看得明明白白,也把这件事记得牢牢的,在我三年的侍从生涯中,我从没犯过同样的错误。

    然而这位最温柔的君王是我心中的神,用‘先生’根本不能表达我对他的尊敬,在心中,我称他为帝国的主人。

    ***

    在帝国最高的权利中心,每天,我最开心的莫过于把帝国主人的一点一滴细细记录下来,留待深夜慢慢回忆。

    帝国的主人,他的生活很简单。

    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逗弄挂在窗边的一只白色大鸟,这是帝国的主人最喜欢做的事。

    这只王宫内最得宠的小动物,有着无比蓬松的白色绒毛,金色的嘴喙和金色的眼睛,但它仅有一只脚,仅仅抓着鸟架子,临窗而挂,每日每日都不鸣叫。唯有帝国的主人用金棒子逗它时,才会赏脸叫几声,每每这个时候,是帝国的主人笑得最开心的时候。

    清晨,从窗外射进来的金色光芒,如金砂般洒满帝国的主人周身,闪闪发光,耀眼得让人不敢抬头看。于是,每个暴风帝国的清晨,在帝国最高的王宫塔楼上,每个帝国的公民都能欣赏这一幕的风景,这位帝国最尊贵的君主最温柔的时刻。

    二

    帝国的主人很喜欢阳光灿烂。

    当他看到我用美丽的阳光这个句子时,帝国的主人笑得很温柔。

    暴风帝国怎么可能没有风雨呢?然而,因为帝国的主人不喜欢,所以帝国内的法师们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了风暴在帝国境内出现。这件事,当然不是帝国的主人下令的。这位帝国最有权势的君王,从不愿劳民伤财,也不会为难帝国内的臣民。那些平庸的法师们之所以那么做,不过是为了让这位帝国最寂寞的君主开心罢了。

    帝国的主人从不大声说活,也从不苛责任何人,即使那些不甚犯错的侍不用受到责罚,从此以后,我都不会在宫内见到他,我想也是应该的,让帝国最温柔最没有脾气最好相处的君王不高兴,怎么还会有脸呆下去呢?

    仅仅一个眼神,有时,甚至不用表示,无数的人都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博得他的欢喜,这就是帝国主人的魅力,帝国内的人全都自动自发地守护着这位最温柔的君主,不忍皱眉的轻微动作爬上帝国主人的眉头。

    尽管王宫里的人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尽自己微薄的一丝努力让帝国的主人开心,只是,能让这位帝国最高贵的男子喜欢的东西或者事实在是太少太少。

    王宫里很安静,人人如履薄冰,走路时闭气屏息,宫里绝不会出现会碎嘴那样极不称职的侍从,多数时候,即使是在王宫最偏远的地方,侍从们也不会讨论有关帝国主人的点滴与喜好。

    这是人们对暴风帝国最伟大君王最尊敬的回报。

    人们眼中仅有敬畏。

    这是理所当然,也是人们应该做到的事。

    帝国的主人是暴风帝国真正的帝王,也是最温柔的主人,最好相处的上位者。

    三

    帝国的主人是暴风帝国里最聪明睿智的人。

    帝国的主人很少处理国事,若是有人不得不打扰了帝国主人的静处,帝国的主人也不会避之不见,颇为大度地告之最迅速有效的策略,继续给帝国内的军民们带去帝国主人无与伦比的经世才华。

    帝国的主人把帝国的权利一分为四,完全地托付给帝国的主人最信任的四个友人。帝王这种全权的信任是极为难得的,然而,那四位拥有帝国最高权利的大公,每每与帝国的主人相见时,场面总是火暴得厉害,多以争吵为结束。

    每当这个时候,帝国的主人总是笑得一脸温柔而无害,帝国的主人很尊重这四位大公,所以,帝国的主人不会让自己皱眉,因为这种朋友间的相处忍耐实实在在是他欢喜的。

    只是,这四位帝国的大公,从来公事繁忙,应酬繁多,他们并不常来王宫。

    帝国的主人不耽于迷人的权势,也不爱纸醉金迷的宫廷生活。能让帝国的主人专注的事情也不多,最常做的事,就是他带着浅浅的笑意,凝望着碧蓝天幕下的白羽金嘴鸟儿,时常可以站在窗边几天几夜。这种时候,任何人都不会去打扰那无边的温柔与思念。

    帝国的主人和四位大公相聚时讨论的焦点,从来都在一个字之上:她。

    帝**团的最高元帅,塞斯都大公是王宫里来得最勤快的客人,却又是时间呆得最短的人。每每他来时,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穿着军靴的长腿,一脚踹开宫廷的大门。第一句开场白必定是:“还要等多久?”

    尾音必定上场,气势必定霸道,神色必定傲慢。

    帝国的主人通常都是默默地扫他一眼,无视火焰元帅的无礼与怒火,并不回话,继续逗弄那只不爱叫的怪鸟。

    再然后,就是塞斯都大公异常愤怒地在屋子里大肆破坏,不把帝国主人休息的地方砸得稀八烂,他绝不会收手。

    最后,必定以一记“火焰的洗礼”结束他的暴行,之后,扬长而去。

    塞斯都大公长得非常俊美,是王宫侍女们脸红与议论的焦点,我所不能理解的是,这位大公脾气如此暴臊,根本抵不上最温柔的帝国主人一根指头,那些贵族出身的侍女却从来没有把恋慕的视线放在帝国主人的身上过。

    我相信,那也是因为她们有自知之明,她们中没有人能配得上暴风帝国最尊贵最温柔的君王。

    四

    帝国的主人是最勇敢最忠诚最完美的寂寞情人。

    当我忠实地记录下这一点时,帝国气质最高雅神秘的温特尔斯神官,也忍不住放弃最优柔的风度,像个最没有修养的村汉一样狂笑连连,甚至都笑出眼泪来。

    这位神官大人深受神眷,他本身也是最虔诚的神之信徒,在暴风帝国拥有绝对的权威;而且,他的医疗术也非常出名,他常像个普通人一样,游历帝国境内,为边远城镇的穷人们带去神的福音。暴风帝国境内的臣民,对他无不赞誉有加。

    无论何时,温特尔斯神官看上去都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具优雅气质的男子,行走如最轻柔的微风,说活时充满艺术味,修辞也用得极为文气而雅致,他的一举一动都带着独有的魅力,在他身旁,人们不知不觉地注意自己的行为与举止,些微的粗鲁都是对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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