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刺 第十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第1/3页)诡刺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诟汉同胞团结,众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盅守仁工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发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个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冉,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相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各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在我身后的那个“他”呼出来的空气中,带着浓重的腥臭味。一个人除非三个月不刷牙,否则的话,口臭哪会有这么重?!

    我仍然没有回头,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着。那头狼,估计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带着一起走。

    大家别忘了,狼可不是擅长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几步,那条狼就跟不上我的节奏,下意识的把两条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当时气贯那个丹田。猛然狂吼了一声,双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么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后不顾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让朴实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经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这玩艺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岂不是天使长了?!

    那头狼被我扣住前爪,它真的急了。它拼尽全力,在我的后背猛抓。我可是研究过被狼咬死的动物。狼的爪子绝对锋利,甚至就连牛皮都能抓破,要是人被它们抓实在了,百分之百一抓一大片肉。

    可是,狼的爪子再锋利,它能抓破就连子弹都打不穿的防弹衣

    我笑!

    不过这条狼,怎么这么重啊,没跑几步就压得我够呛。

    我哭!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侦察兵旁听生,我背着这条体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么都应该考虑减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风。

    发现爪子对我无法造成伤害。那条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乱叫,想要用牙齿咬我,但是,别逗了,我可是一个侦察兵旁听生!在锁住它的前爪时,我已经用自己的脑袋。直接顶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这种姿势,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气,又能咬到什么玩艺儿?!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发现根本没有办法造成伤害,那条老奸巨滑的狼,终于停止了这种徒劳的挣扎。但是很快,一条温温热热的舌头,就舔到了我的脑袋上。

    你知道为什么狼啃过的骨头。绝对干净吗?那是因为,狼的舌头上有倒刺钩,舔上去,就算是骨头上的生肉,都会被全舔下来。它这一舌头下来,就舔得我的头发大片大片的掉下来,估计再多舔几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头皮,最终把我的头盖骨硬舔出来!

    我终于要壮烈了!

    我的心愿终于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这么死无全尸,更不想被一条狼舔得脑门上,只剩下骨头了啊!

    现在我可以说得慢条斯理,但是在当时,事实上我根本啥也没有想。下意识的拼尽全力更紧的顶住了狼的下巴,然后向前一扑,带着狼在雪地上连打了几个滚,直压得那条狼直哼哼,然后蹦起来后继续向前跑。当时我心里,好象也想过什么。对了,我想的是:“***,早知道就应该戴顶钢盔出来了!”

    到了最后,狼一用舌头舔我。我就往地上扑倒打滚,后来我觉得这样不爽,狼再舔我的头皮,我就用当侦察兵旁听生时,练的整个人跳起。向后躺这种练习身体抗打击能力的动作,猛的身后躺压。

    就这样,我们一狼一人,两兄弟,舔舔滚滚压压的,一路跑了十几。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身后的狼终于停止了挣扎。当我跑进藏族同胞的村子,准备当场让大家看看被我活捉的神的使者时,我却惊讶的发现。那一条狼已经被我生生抚死了。

    最让我惊讶的是,这条狼不是胖的应该减肥,而是它的个头,比一般的狼至少要大出一半,可谓是狼中之王了。(我真的不知道,这条狼中之王,就是风影楼干掉狼后,痛失爱侣,对人类深恶痛决的那个狼)

    我当着纯朴的藏族同胞的面,拎起那条狼王,绕着村子走了几圈,然后一声不响的扛起狼王的尸体。返回了军营。从此,再也没有狼咬人了,也没有人用鸡蛋往我脸上丢了,那个藏族大妈,看到我时,脸上也多了温暖的笑容,甚至还请我吃过她亲手做的面点子,喝过马奶酒呢。

    因为我的“无私

    曰为我的“勇敢“因为我的“奉献“精神,怀有我击心”,为部队挽回声誉,成功击败流言的事实。我又获得了一个二等功。

    还是师长当众给我戴上了奖章,又暗中温和的,丁嘱了我一番:“小伙子,好好干,有前途!”

    我再次热泪盈眶了,如果我不是拒绝死得太难看,如果我不是想被一条狼咬得支离破碎,死无葬身之的。我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烈士了!

    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得至少有几分尊严,总不能让电视台记者,再对一堆骨头,大谈我的革命人生吧?!

    我们和印度人比邻而居,坦率说,这些阿三真是太无耻了。他们利用麦克玛洪线。霸占了中国八万多平方公里土地也就算了,现在还使用茶食战术,哪里中国没有建立哨站,他们就会在里面抢插,而一建立哨站,后面的土地,自然就列入他们的版图了。

    虽然只是星星点点的零打碎敲,可是想想看吧,国内一群不良房地产商,以那个任疯狗为代表,国内的房价是越来越高,我就算可以吃国家的,喝国家的,睡国家的,一年的卖命钱攒下来,连个卫生间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