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超级团队(第1/3页)诡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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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论是人,怀走动物,都不会轻易吞食同类的身体。旧骡北因为同类的肉,味道不好吃。或者吃多了容易伤害身体。而是因为,一个有着彼此自毁倾向的物种。根本不可能在上千万年的历史长河中,度过一次次自然危机,得到逐步进化的机会”

    说到这里,现。整个作战参谋部里,除了金择喜露出若有所思的微笑之外,其他人一个个瞪圆了眼睛,脸上的表情当真是如听天书。刚刚镇定下来,嘴里还含着一根棒棒糖的睹,甚至顾及了一下这些“白痴”型普通人的感受,后面的话,也开始变得浅显易懂起来。

    “我们打个简单的比方吧,想想看,男人为什么会喜欢胸部大,腰肢细,臀部翘的女人。”

    贴边说,一边用诠释的态度,伸手在自己身体的流线上轻轻掠过,把百己“”型的魔鬼曲线,展现得淋漓尽致。“谁能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看到这一幕,就算是阿加露这样一位抱着同性相斥态度的女人,都必须承认,虽然生活作息乱成一团,鬼才知道她每天脑袋里都转动着什么疯狂念头,可是单从外在条件上来看,昭绝对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

    男人喜欢在漂亮的女人面前展现自己的与众不同,这是与生俱来的天性,终于有一个作战参谋忍不住大声回答道:“因为这样的女人漂亮,性感

    “不错!那么请问。为什么胸部大,腰肢细,臀部翘的女人,就代表了性感,而不能反过来,是胸部腰肢粗,臀部细的女人代表了性

    面对这个有点打破沙锅问到底意味的问题,那一名作战参谋不由哑然。人类对美的定位。虽然在细节方面会因人而易,但是在大体方向上,几乎没有差别。如果非要较真的话,只能说是人类对待美的天性如此,又有什么道理好讲?

    直了腰,让她胸前那一对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棒棒糖,所以看起来分外惊心魂魄的隆起,更加显得几欲裂衣而出。“男人为什么喜欢和胸部大的女人交配?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因为胸部大的女人,奶水充足,更能胜任哺育下一代的任务。”

    “在大自然中。无论是人类,还是其它哺乳动物,都有一个特性,就是二分之一黄金比例。一般生出来的孩子,只是母亲**数量的一半。比如人类,只有两个**,那么正常的怀孕,只会出生一个孩子。而狗这种动物,根据种类不同,会有六至十个**,所以它们一胎,一般能生出四至五只小狗。简单的说,为了保证有足够的乳汁去哺育下一代,母亲会保证有两个**,轮流去哺育一个孩子。”

    说到这里,着那名脸上表情忽青忽白,犹如吞了一只西班牙苍蝇般的作战参谋,微笑道:“明白了吗,你们男人之所以喜欢四处找女人交配,不过就是因为你们有数量庞大的精子,为了种族的繁衍,所以才会不遗余力的以种马身份,去做活塞运动罢了。而我们女人,卵子只有一个,本着物竞天择的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法则,女人更喜欢被强者拥有,对待交配的态度,也更慎重。”

    “至于男人喜欢腰细的女人,这个就更容易理解了。”

    手掐着自己盈盈一握的腰肢,淡然道:“在强存劣汰,没有半点水谷可言的最残酷大自然界,无论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猛兽,还是挣扎在食物链底端的草食动物它们每天都要为生存而拼命奔跑。没有多余脂肪,更充满爆炸性力量的腰肢,走动物生存的根本。一个拥有强大爆发力和冲刺速度的雌性动物,它在受孕后,战胜自然环境,把下一代生育出来的机率。当然要比全身脚肿的同类要高得多

    听到这里,已经不需要比再去解释,什么男人喜欢臀部翘挺的女人,在很多国家,都有一个传统的看法,就是臀部比较丰满的女人,比较好生养,说白了,还是种族繁衍的本能,在醒响着人类对“身体美”的定义。

    人类的行为标准。包括审美观,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脱离生物自然进化的范畴。

    人类走到没有保护的高台上,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往下看就会害怕,面对可能隐藏未知危险的黑暗,就会犹豫停步不前;我们吃甜的就会眉开眼笑,吃苦的就会连连皱眉,这一系列的喜欢与不喜欢,都是在上亿年种族繁衍中。根据我们身边生存的世界环境,做出的针对性进化。

    如果说,风影楼学习的行为心理学,是通过研究人类的细微表情和种种共性,来推敲对方的心理反应的一门学科,明的灵魂学研究,就是从生物的起源和自然进化上,来分解人类这种生物的种种行为准则。

    如果说,行为心理学专家,是站在一个小山坡上观察身边的同类,站得高所以看得远,“这位研究最古老,又是最神秘的灵魂,试图破泽人类十大迷团的狂人,就是站在喜马拉雅山的顶峰,在俯视着芸芸众!

    “人类虽然已经拥有了五千年文明,但是和自身上亿年进化历程相比,我们骄傲的文明。不但简短更浅薄得耳笑。更可笑的是。为了证明自己比普通动物更四,;人类又发明了“酱德宗教律等系。用来束缚我们与生俱来的动物天性,不幸的是,经过几千年不懈努力,他们竟然成功了。

    说到这里,眼睛里,突然扬起了一缕兴奋的波动,“我十七岁时,曾经用了九个同时间,在西伯利亚的雪原上,追踪一条狼。”

    四周侧耳聆听的作战参谋。额头上都隐隐浮起了黑线。叫刚才还在深入浅出的和他们探讨人类的行为准则背后,经历了上亿年生物进化,才形成的自然本能,连个过度的话都没有,就全文和他们扯到了一条西伯利亚雪原上的狼,这种天才式的跳跃性思维,普通人哪能受得了啊?!

    “狼是这个世界上最善战,也最懂得自我生存的动物,它们的灵魂,要比人类坚韧几十倍!”声音渐渐变大了,看她脸上的表情。显然在这一刻,她的思维,又回到了六年前的某一天,“那个雪原很大,很冷,那条狼独自慢慢的走着,没有发现猎物,它从来不会去奔跑。它当时已经有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在终于发现一只兔子后,它猛扑过去,追了一百多米,却突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任由那只受惊过度的兔子,在雪地上飞快的逃走了。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似很简单,但是整个作战参谋部,也只有金择喜这种拥有大智慧的人,才能回答出来,“因为那头狼安现,就算它继续追下去,最终能够成功把那只兔子捕到,吃到肚子里的肉,也不足以弥补它在追捕时,消耗的体力与热量。”

    “没错!”比的声音提高了,“在它停下脚步后,它突然做了一件让我现在,都记忆深刻的事情。让我突然爱上了它!”

    “呃”

    指挥部里,传来了一连串充满惊讶意味的叹息。

    “它突然开始啃咬自己的一只前爪,它拼尽全力的咬,就算是隔着那么远的距离,用望远镜观查着它。我的耳边,都几乎听到了它用牙齿,咬碎自己前爪骨头时,那喀啦咯啦的碎裂声。就是在快要饿死前,它硬生生的咬碎了自己一只前爪,把它吞进了自己的胃里。”

    虽然人人都知道,狼,尤其是孤狼,是最凶残的生物,但是身为一个女孩子,阿加露仍然忍不住问了。“西伯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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