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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交使官费益贵,于国政者不得不查,”“啸聚海外者,皆奸狡之徒,今之计维片板不准下海者,而倭祸自绝。”是上层的共识。规定“寸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以严刑峻法禁止私人的海上贸易活动。然而,东南沿海的粤、闽、浙诸声百姓至迟从汉唐以来就一直进行着海上贸易,从中获利颇丰。这种地方文化传统与明王朝法令之间的矛盾,蕴含了由此而引发地方动乱的可能。
抗倭抗出了不少抗倭名将。福建巡抚谭纶,浙江总督胡宗宪,杭州李家商会李华梅,广东总兵刘显,更有被称作“俞龙戚虎”的浙江总兵戚继光,福建总兵俞大猷…也取得过不少大捷。然而新倭日增。终究是体制的问题。
若要新倭不增,很简单,唯有建立蓝水海军,将近海、主干航道统统纳入巡逻范围,保护商船队,鼓励合法贸易,御倭寇于海上,来自海上的威胁,就应在海上消灭。这是欧洲新兴海权国家通常的做法,大明朝如果这样做了,代表民间势力的“从倭”就失去了违法犯禁的理由,势单力孤的“真倭”又能蹦达几天?休说抗倭,灭倭又有何难?标准的海洋政权解决之道:并非只要开放海禁就可以了。的确,开放海禁可以使海盗商人停止攻击沿海的行为,但这不是海洋政权的想法,积极进取下的海洋力量总是要开拓新的商品产地和海外市场。南宋远洋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在南洋却没有开拓出一块殖民地产地和市场,固然是因为中国丝绸和瓷器的紧俏,但也和南宋只把海上活动看作是赚钱有关。明朝该当如何?
首先和各个海盗商人集团接触,开放丝绸,茶叶,瓷器的专营权,但条件是海盗集团的对中央政权的绝对服从,接下来,用“拔一地封一官”的手段开放对吕宋诸岛的武装殖民,当然,在西班牙殖民地稳固的情形下,开始可能要动用戚继光,俞大猷等官方力量对等摧毁西班牙的国家兵力,但一旦登陆成功,以吕宋为据点的明朝海盗商人集团绝对是东亚最据统治力的殖民力量,明官方无须一两银子投入,迅速可以得到包括西方香料主要来源地的香料群岛,全印度尼西亚,马六甲海峡在内的大片殖民地,关键不是占领多少土地满足后代的虚荣心,而是一方面通过占领关键要地控制东亚东南亚的商贸网,使中国和东亚从传统的以德服人的册封为手段的文明中心式政治格局转化到近代的以实力服人的以殖民地和经济附属国为依托的国家中心式政治格局;一方面通过和西方不断的文明碰撞击垮国内日渐陈腐的官僚统治机制,刺激国内新思想和新经济的迅速崛起,而真正开启全新的中国自己的文艺复兴之路。这一切对渐渐陷入封建制度困局的中国来说,显然比仅仅东南几省百姓们安逸的生活和几个民族英雄的出现要重要的多。
可惜,嘉靖皇帝老儿决不会听到这些观点,即使听到,恐怕他也无法接受,即使这些进攻性的思想观点在十六世纪的欧洲已经成为主流思想。那么,只有我替他来做了。
本来我就是海盗王,那些海盗商人,理所应当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