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 美人之城(第1/2页)翻手男覆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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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之国布优格境内多是山区,它的国都也倚山而建。有一段路程,整个国都已经完全展现在众人眼前。远远望去,一排排或灰或白的平房整齐排列,像小盒子一样,从山底一直延伸到半山腰。再往上去,是一座座被绿荫掩盖的美丽庄园和华丽城堡,那是贵族富人们的聚居区。在高高的山顶,被人工削平的巨大空地之上,建有一座宏大壮观到令人惊叹的金色城堡,在阳光映照下,整个城堡灿烂绚丽、流光溢彩,这便是布优格的王宫。

    梵固学院一行六人骑着马慢慢靠近。几人中只有淼涧到过此处,娜娜公主更是第一次出远门,对于这座建在山上的美丽都城,众人都是大感兴趣,指指点点评论不停。旭天一拉马缰,低声问淼涧:“那个旗匾上写着美人之城,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矮人眨巴着眼睛,不怀好意的一笑,“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旭天皱皱眉,催促着众人加快前进速度,赶在日落前进城。矮人慢慢拖在最后,眼见城墙在望,他嘿嘿一笑,飞快的从怀里摸出面巾蒙住自己的脸。

    众人此时接近山脚的城墙,很快便觉出不对劲来。城墙周围人来人往,只要看到他们的人,莫不流出狂热和痴迷的眼神。即使是经常处于关注焦点的精灵和娜娜公主,也被那些毫不掩饰的花痴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

    路上行人渐渐多起来,那几人受追捧的程度也上升到令他们寸步难行的地步。除了一路上都用武士面巾遮盖容貌的比凌和早有准备的淼涧未被骚扰,其他人全被一波一波聚拢过来地民众围得水泄不通,疯狂的赞美、惊叹和尖叫声此起彼伏,有人当场献上长诗,有人热情的用情歌倾诉。有人迫不及待的当众表白,有人大起胆子上前乱摸乱碰,还有人激动得晕了过去……这简直是一场灾难。

    眼见同伴被疯狂的人群吞没,淼涧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最后竟骨碌碌的从马背上笑翻下来。不料这一下暴了他那矮人特有的身材,旁边的人们立刻发现了他,纷纷大叫道:“这里还有一位年轻的矮人!”顿时,他也被密密麻麻地狂热民众包围了,有几个夸张的女子在人群里大喊:“矮人阁下。娶我吧,请娶我吧!……”

    唯一的幸存者比凌看着其他人的惨状,生生吓出了一身冷汗,更加打定了袖手旁观、明哲保身的主意。趁着没人注意,连银发都严严实实罩在兜帽里的他悄悄一拨马头,很没义气的独自溜走了。

    刚从拥堵不堪的道路上脱离,比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连串“飕飕”声,接着便是一大片“哎呦哎哟”的惨叫。他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精灵终于发飙了。

    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地精灵用花箭杀出了一条血路。领着其他人追上比凌。见他蓝眸里笑意盈盈,精灵忍不住讥讽道:“哼,你倒是跑得快。连同伴都不管,真是无法信任的家伙!”

    比凌毫不理会他的言语攻势,只是冲着旭天说:“我觉得你们都该改改装,起码像我一样戴上武士面巾吧!”

    “赛菲尔”心有余悸的大点其头,几人转到僻静处蒙上头脸,这才敢再次上路。面对众人的愤怒目光,淼涧不敢再卖关子,将自己所知的布优格国情况一一道来:“这里距离我们矮人族最近。几千年前这里就是人类和矮人的混居区,而且两族大多通婚,那些半矮人后代建立的国家,就是今天这布优格国的前身。”

    他有点自恋的笑笑:“你们知道啦,矮人地相貌非常突出。那些半矮人继承了这点,同时又有人类的身高。所以外表特别出色,比一般人类好看许多。这个国都更是各色美男美女汇聚,因此被称为‘美人之城’。这里的人们也非常爱美,以追求美丽为荣,若能得到皮相出色的配偶,对这里的人来说是最幸福的事情。”

    “到现在,这里国民地矮人血脉已经极为淡薄,但那种爱美追美的传统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盛行,逐渐成为整个国家的文化习俗。表现也越来越疯狂。”

    “现在的布优格国,从王族到民众都特别痴迷外表出色的人。这个城市每年都会举行选美比赛,不论男女,只要在比赛中获胜,立刻成为国宝一般的重要人物,被所有人供养和崇拜。若有人能找到外貌特别好看的配偶,那人一定会成为民众心中的英雄和幸运儿,赢得尊重和追捧。我早就听族里的叔叔伯伯们说,不管是不是适婚年龄。只要到达布优格的矮人,没有一个不被骚扰纠缠地。”

    )这种演变得有点扭曲的文化。忿忿道:“就因为这个国家的人都是一群疯狂的追美族,所以我最不喜欢从北令隘口经过了。我宁愿在海船上连吐几天,也不愿被人像看猴子一样追着堵着,还非要我跟她们结婚!哼,我说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美人之城’,完全是个‘花痴之城’嘛!”

    原来这家伙在这里吃过苦头,所以故意看着其他人也受到同样待遇呀。旭天轻轻一笑,回头向其他人说:“下次再遇上这种情况,我们就让涧单独出面处理,你们说怎么样?”

    “旭天老师,你,你……”矮人指着金发男子,“你身为老师,怎么能让学生……”

    “很好的提议啊。”“赛菲尔”笑得双眼如月牙儿一般,打断了淼涧的抗议,“一看身材就知道你是

    ,和这里的国民同根同源,最适合同他们打交道了。

    娜娜公主也嫣然笑道:“我赞成!”

    精灵冷哼一声:“早该如此。”

    比凌的语气虽然温柔无比,说的话却让淼涧心里发寒:“反正淼涧有脱裤子这项绝招,我们完全不必担心他地人身安全。至于名声问题,我们大可宣称不认识他。”

    一行人说笑着,丢下矮人便径直进城去了。知道自己惹了众怒,淼涧只能苦着脸追上前去。又是道歉又是保证,总算挽回了自己岌岌可危的小命。

    在山脚下地平民区寻了处旅店,六人蒙头遮面地住进后院。分配完房间后,知道娜娜公主和自己同住,“赛菲尔”直乐得嘴都合不拢。若不是主人凌厉的目光像刀子般射了过来,它肯定会狂笑出声。

    旭天看看剩下三人,温和一笑:“淼涧,你就和我同屋吧!”——开玩笑,他才不愿和冷冰冰的精灵待在一个房间里。也不想和那个总是笑眯眯、却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比凌同住。淼涧虽然有点恶癣,却是个纯良的家伙啊!

    “你们两个住一起,大家互相多照应。”他指指剩下两人,“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我们要去佣兵工会接任务。”

    “为什么我要和他住一间房?”精灵的眉头几乎打成了结,“这里又不是学院!”

    “旅店没有足够房间,你若想睡大街,随便你。”旭天笑得很无害,“不过。外面可是很危险的,尤其是有显眼长耳特征的你……若是被人知道你是精灵,搞不好单凭你的一根头发丝,就能引起全城暴动吧?”

    精灵藏在面巾下地嘴角抽动几下,终于屈服在疯狂布优格人带来的巨大阴影之下。眼见两个女孩已经笑嘻嘻的朝房间走去,他望着“赛菲尔”的背影,想说点什么,却又吐不出一个字。墨眸中挣扎几许,最后猛一扭头转向自己的住处。

    比凌偷眼打量着他的眼神变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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