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节 是敌是友(第1/2页)翻手男覆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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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凉如水,淡淡的月光映在那人身上,银蓝色的头发散着幽幽的光华。一支暗绿色的耳坠在风声中轻轻应和着、摇曳着,盈着一种让人迷的色彩。

    “又是你!”比凌蹙眉,看着这阴魂不散的男子,轻叹道,“阁下是打定主意要和我们过不去了?”

    “是你们?”那男子却似乎全然不知比凌等人在此处一般,诧异道,“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不待对方答话,他突然神情一肃,纵身就要往院内闯。比凌和叉子同时一个旋身,挡在他的面前:“这是我们的住处,阁下擅自闯入,未免太无礼了吧?”

    “喔,你们住在这里?那倒是失礼了。我要找一个十**岁、能够驭使动物的清秀男子。若他在里面,请不要阻拦我。”

    原来他是追踪那个爱猪少年而来。先前打了一架,将对方打至重伤昏迷还不够,这家伙难道要赶尽杀绝不成?比凌想起白天刚见过绯隐的尸体,面色渐冷:“阁下,那夜偷袭暗杀我的女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嗯?没什么关系。”那人也爽快,直接答道,“我看不过你们痛下杀手,帮她埋葬尸骨而已。”

    “喔?那为什么今天我又见到了那具被你埋葬的尸体?阁下,不管你是什么种族,入土为安这个规矩总该遵守吧?用别人的尸体做陷阱,真是令人不齿!”

    那人一脸迷惑,喃喃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

    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傻,比凌也懒得分辨。这家伙要闯入院子,总是不能允许的。院中精灵和矮人都伤病难行,还有不宜暴身份的娜娜公主。谁知道他进去后会惹出事来。

    “赛菲尔”从比凌身后探出头,笑嘻嘻道:“大哥哥,一对三,你打不过我们的,还是快点离开吧。”

    那人见着赛菲尔,面色柔和下来,口中却不肯退让:“我只要那个人,你们交出他。我马上就走。”

    “你就这么确定要找的人在我们院里?”

    “我已经追了他半个月,从白令隘口一直到这里。他地气息我很熟悉。不会弄错。”

    这人言语间毫不遮掩‘分坦率,神情也不似作伪。但越是如此,就越是叫人无法放松警惕,不知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比凌有心要问问他与那爱猪少年有何争端,但他对于这个问题却不愿谈及,执意要进入院内找那少年。纠缠数句,双方各不相让,终于动起手来。

    “赛菲尔”远远躲开,并不参与战斗。单比凌和叉子合身而上,一前一后夹击那人。这两位也不怕别人说他们以多欺少。要上便一起上。一个像鱼一般黏糊糊、滑溜溜,纠缠得人难受,一个像狐狸一般狡猾阴险,专管捡着对方薄弱处下狠手。一时间院中斗气纵横,数息之内,那人还没拿出真本事,就在两人熟捻无比的配合下败下阵来。

    “噗!”地上洒下一串殷红的鲜血,那人身子连晃。向外高高跃起,飞快的消失在夜空中。

    比凌目送对手离开,扭头对叉子说:“打了一架,连他名字都不知道,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叉子懒懒瞥了夜空一眼,打了个呵欠:“真麻烦!还没住上几天,又要搬家了。”

    “不急。”比凌微笑着,“先去看看那位爱猪的少年吧!我想,他应该对我们有个解释,比如他和那位耳坠男到底有什么恩怨。让人数次逼上门来。”

    三人走到爱猪少年休憩的房间,推门一看,负责照料他的杰尼克倒在地上,那人却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们在外面为他打架。他却先跑了。”叉子摇摇头。“我觉得我们亏大了。”

    比凌紧紧皱眉。原想让“赛菲尔”用摄魂术强行讯问,没想到这家伙溜得倒快。搞不好那耳坠男刚到门口。这屋里就没人了,倒叫他们白白结仇。待旭天回来,众人立刻换了住处。复赛即刻举行,众人也没功夫去追究那两人地是非。过了两天,比赛的时间便到了。

    这选美地复赛日子,恰好是布优格国春祭节的第一天。还未到夜幕降临,从山顶的金色城堡宫殿到山坡富丽堂皇的庄园,再到山脚大片平民区域,处处是擎着耀眼明珠或明亮火把的欢乐人群。春之祭典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布优格人纷纷打扮一新,在街上纵情歌舞,尽情狂欢,同时兴高采烈的等待选美赛事的开始。

    整座城市目之所及,不论男女,每个人都是浓妆艳抹,人人如花个个娇艳,不仅穿戴绚丽华美无比,而且打扮得花枝招展、艳丽非常。哪怕是最穷困的乞丐,在这一天也拿出自己最干净的衣服,捡着些垃圾堆里寻来地香粉残渣,将自己妆扮得漂漂亮亮。

    但这番景象看在梵固一行人眼里,便是哭笑不得的出格与怪异。此时精灵、矮人和杰尼克都留在屋内,剩下五人正前往比赛场所——水阁。这行人是人群里唯一用厚实斗篷遮盖容貌的,所到之处总是引来好奇与不解的目光。有些太过热情的民众,甚至冲上来要掀开他们的斗篷和面巾。

    如此遭遇了几次要求“同乐”的人群,旭天终于无奈发话:“你们也回去化化妆吧,这斗篷面巾是用不了了,太突兀了。”

    所有人都用愤怒的目光瞪着他,只有那位必须浓妆参赛地“比凌”心中暗乐。旭天一摊手:“我也没办法,除非你们忍心让比凌一个人去选美。若是你们待在屋里不管,他要遇上什么突发状况,就只能孤军奋战了。”

    这话一说,其他人都默不作声了。旭天笑嘻嘻的补了一句:“正好,用浓妆把自己变得丑些。”

    半小时后,几个满脸红红黑黑的家伙低着头出了门。这化妆一道大有学问,像赛菲尔那样清丽可人、娜娜公主那样绝美脱俗的女孩,也能被变得眼黑似鬼怪、脸红像火炭、唇红如血口,让人不得不感叹化妆之术如此神奇,令美丑转变这般简单。连叉子那样懒散惯了的家伙,为了符合“美人之城”的大众审美观,也不得不擦了满脸的白粉,来掩盖他黝黑的肤色。不伦不类的妆扮郁闷得他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再不见人。

    娜娜公主从出生以来从没这样“难看”过,心情郁郁之极。一出门,却见旭天全然没有浓妆痕迹,只是金色长发用蓝色丝带束起,整个人清清淡淡、俊雅飘逸。

    “旭天老师,你,你……”另外三人目瞪口呆,“不是你说要化浓妆的吗?”

    “对啊,你们现在这副模样很好!正好混入人群,随时为比凌提供支持和援助。”无良地金发男子一本正经的说,“至于我,另有要事,就不用和你们一起假扮布优格人了。”

    “……”三人心中怒骂。怎么原先没有发现,这家伙表面温和可亲,其实真是一肚子坏水!

    旭天生怕三人恼怒起来硬拉他去妆扮,将任务嘱咐一遍后立刻闪人,留下相顾无言、暗生闷气的三人,还有个心中暗乐的“比凌”。

    “呀,太好了,比凌你还没动身呀!”佩兰匆匆闯了进来,一眼看到“比凌”,大喜过望,“你坐我地马车去水阁吧,这样能有时间预演一下。”

    他地目光扫过院中其他几人,不禁吓了一跳。三人的浓妆是如此成功,连出身八卦家族地佩兰都没能认出赛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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