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4页)旭日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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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挑战,见招拆招,即使面临了生命的威胁,也不心慌意乱,却在此刻无法自制的激昂。

    元旭日并没有死(虽然看起来就差那么一口气)他的心为向揪得都要感觉到痛了呢?他会好的,不是吗?自己何须揪心?这么一个老爱惹他的人,见他此刻这么苍白虚弱,他该庆幸短时间之内不会被騒扰的,不是吗?

    这是怎么回事?

    在于悠的通知下,他赶回又元旭日在天母的住处。先是看到了个苍白、沉静得像是已然死去的元旭日,再看到他胸臆正中央有一道正在冒血水的洞口;当然,以十公分长、一公分宽,且穿透躯体的可怕伤势来说,没有立即死去、没有人量喷血已是诡异至极,此刻这种&ut;涓涓细流&ut;的小意思,够所有人因此而感到谢天谢地了。

    但总要有,人来想个法子止血呀!这么流下去,早晚也会死人的。

    然后,韩璇才看到了为何没将元旭日送到医院的最大主因…他全身被一束金光包裹住。

    通常这种无法解释的异象,必会招来各方科学家加以研究,能不能救活元旭日未可知,但他肯定会被当成实验解剖对象。

    这金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看起来像是在治疗元旭日,但为何竟不能彻底止住鲜血往体外流失,更不能神奇愈合那个血洞?

    管干悠轻道:-

    他-在治疗他。

    你的水晶坠子?

    他看向立于身边的于悠,发现她终年不离身的项练不见了。

    于悠嘟起小嘴…

    项练被抢走了。

    指着金光:&ut;然后,-他-就出来了。&ut;

    怎么一回事?

    黑狼族以为水晶里藏有-狼王令-,他们抢了就跑掉了如果不引他们走,-他-没法子同时应敌又兼顾救治元旭日。你看,他几乎是有些使不上力的。

    行不行呀?小妹妹!你不让我们送医急救,总该给我们足以安心的保证吧?我们老大看来几乎像死掉了!

    要不是被攻击得太奇怪,对手更是难以名之的怪东西,他们三人也不会大胆的由着小女生下主意,没将旭日送医,反倒带回家。但此刻已过了一个半小时了,似乎无啥改善,林有安率先发难了。

    他们愿意在眼见为凭下,相信自己遇到了妖魔鬼怪,毕竟原本一栋坚固难摧的&ut;旭日大楼-就这么毁去一半,当下成了危楼不说,他们还亲眼看到,刺透旭日的那把剑,竟然平空消失,最后,小丫头莫名出现,赶走了黑魔物,还以金光包住了旭日…

    简直像是科幻电影情节,但又由不得人不信。

    只是,现在他们唯一在乎的是老大能不能活过来,其它疑问全然成了不重要的事。

    他会没事的。

    韩璇睨过去一眼,不喜欢他在谈重要事情时被打断。

    这么敷衍?

    范宇文讽道。

    当然我也可以发表万言书来扩张-他不会有事-的各种引申。若你们想听。请稍候,但结论还是这一句。

    再度看向于悠,问道:

    确定这样子可行吗?黑狼族夺走了水晶,那日后我们怎么开启圣印?

    他以为水晶坠子是起出狼王令必要步骤之一。

    无妨的。我说过,真正钥匙是-日-、-月-、-星。水晶坠子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护灵,原本要满五百年才算功德圆满的,但黑狼族来得太快,元旭日不能死,不但不能死,还得启发他的能力,所以-他-提前出来了。

    于悠歪着小脸想了一下。&ut;这么形容吧,水晶坠子像是个子宫,而-他-是需要被蕴育五百年的胎儿,然后现在早产了。也之所以,早产儿会有点先天不良后天失调,功力才会有点逊逊的&ut;

    原本觉得很神奇的东西,在&ut;简单明了&ut;的解说下,顿时变得很没气势,半点也厉害不起来。至少旁听的三名男子心中一致这么认为。

    那是说,水晶不必非得要拿回来了?

    嗯。如果拿得向来,当作传家之宝也不错。

    平日丢掉傍身十年的东西,可真是舍不得。

    韩璇瞥见金光似乎渐渐褪减,而元旭日的胸口已停止流血。问道:-

    他-既然已脱离水晶坠子,却又算是未足月的早产儿,该怎么安置-他-?

    管于悠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忙着救治元旭日,没空与我谈天。等他收功了再问问看。

    黑狼族若发现他们拿走的不是狼王今,一定会回头来找,-他-的能力足够抵抗吗?

    不能,这必须靠-日-的力量。

    黑狼族是目前唯一的敌人?

    是的,至少此刻找来的只有黑狼族。

    于悠双眸倏亮,转身紧紧盯着床上,发现那金光在不断缩小绑,约莫聚拢成三十公分的体积,停伫在元旭日的胸口。

    然后,金光转为令人张不开眼的灿亮,仿佛亮得像夏日正午的太阳,所有人皆别开面孔紧闭双眼,以保护自己双眼不被光芒刺伤…

    光芒正在变化成一个具体的形状,在强光的催化下,形体逐渐出现,然后光芒缓缓敛去、敛去…

    待所有人皆能睁开眼望向再无任何光芒的床上时,绝难预料到自己会看到这样一个&ut;东西&ut;!

    呜…汪!

    众人顿时傻眼!

    ☆

    ☆

    ☆

    这是什么东西呀?

    是一只狗。

    林有安虚弱的低叫。

    金色的狗。

    纪恒伦也不敢叫得太大声。

    拜托,我怎么瞧都觉得它是一只金毛狼。

    有没有看过动物百科呀?范宇文翻白眼,虽然也觉得自己很想昏倒来证明自己只是作了一场白日梦。

    这只金色幼狼,从金光里出现已两小时了,并在叫了两声之后,歪歪倒倒的睡了个人事不知,显然是累坏了。此刻正蟋缩在少女管于悠的怀中,像是好梦正酣似的,偶尔自喉间咕哝出声响,小小的头颅不时摩挲着管于悠柔软的胸口,非常的…

    嗯,幸福。

    金毛小狼长相奇特,光是一身罕见的毛色就够惊人了,在眉宇部分突变的长了一振油亮黑发,看来帅气极了。不过眉眼之间一道破碎的伤疤破了相,使得小狼的俊俏减了两分,但也多添了三分性格的味道。

    好可爱喔!&ut;管于悠是唯一从头到尾不被小金狼的出现惊吓到的人。她小心抚摩着小狼,不时的以下巴轻揉它的脸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小妹妹,它…打哪来的?

    纪恒伦小声的问。

    它一直住在水晶坠子里。

    它不是普通的狼吧?你似乎…不怕?

    范宇文好奇不已。觉得他三十年来所认知的世界完全变了样。

    它陪了我十年了,我为什么要怕它?

    她顽皮的不肯陈述原委,抱着小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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