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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往后推了四天。/ 、 5 。 o /元旭日胸口拆线,并且可以坐起身,身体也在迅速复原中,博得&ut;超人&ut;的美名。医生凸了眼的啧啧称奇,差点没要求元旭日到医院做检查,并献一些血液以供医学研究其是否有奇特的基因。当然,那只能是医生的妄想。
今天,是个开诚布公的好时机。也不算是什么良辰吉时啦!只不过就是元旭日打定主意要在今天弄个一清二楚,然后每个人就得排排坐在客厅里,没一个能缺席。
当然啦,原本上班的,全被-请-了回来,要缺席还真有点难。目前公司处于大肆整修中的&ut;旭日保全&ut;头头们赫然在列,称声无处可去,硬是挤来天母这一边。看在他们押人有功的份上,元旭日也就不赶人,免得三个大男人合唱亚细亚的孤儿来茶毒他的耳朵。
哪里来的笨狗?
由于一直躺在床上,并大半时间都是在睡眠,元旭日又不想见韩璇以外的闲杂人,所以他并不知道这只金狼怎么会出现在他的住处。
嗷!
被唤为笨狗的小金狼叫了声。
干嘛?想用你还没长齐的牙齿咬我呀?笨狗!
汪汪!&ut;
虽然冬天还没到,但先做件金狗毛大衣也不错。
呜…汪汪汪!
真神!这样也可以沟通,并且吵得自得其乐,众人几乎要拍手叫好起来。
好啦,不要吵架。
于悠抱回跳到床上&ut;吵架&ut;的小金狼,生怕它一身美美的皮毛就这么被剥去当大衣。
你真听得懂它的话?
林有安讶然问。
可以。
于悠点头。
少盖了。
才不信。
它刚才骂元旭日死性不改,还是那么嘴坏,很想一脚踩扁他。
真的假的?
范宇文好奇道:&ut;他们上辈子认识吗?&ut;
对。
元旭日上辈子是殷佑父亲身边的战将,常常爱唤它叫&ut;小笨狗。&ut;
元旭日挥手打断他们的闲聊…&ut;韩璇,你脑筋比较清楚,请挑重点说明。我受够了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ut;
韩璇抬眼看了下那一群围在小金狼身边观赏稀有动物的人。显而易见,依他们高昂的兴致来推断,大抵还要分心上一阵子。比起曼曼与水恋,他知道的又更多一点,不指定由他说明,还能指望谁?
收起看到一半的公文,他道:
我整理了一下,故事大约要从五百年前,明朝期间说起…
元旭日插嘴道:
我大概知道殷人对你们有恩的事。那些不必要了,先告诉我,狼王令是什么东西?在哪里?
才说要让别人陈述哩,却又迫不及待尽挑自己想知道的问,**得令人皱眉。
韩璇微抿了唇角,念在他受伤的份上,暂且不予计较。
狼王令,顾名思义就是狠界的王者之令,一如古代武林盟主的授印彬令牌。而我们四人虽然名为护今使者,但令牌其实不在我们身上的。事实上应该说,那令牌在三个人手上…
也就是-日-、-月-、-星-三个?
是。五百年前三人为杜绝有人趁狼王落难期间挟狼王令造乱,将王令分三等份拆解开,并下了咒语,使得它在完好的双重保护下,即使真有人得到它,也发挥不了功用。
功用?
元旭日猜测那令牌应不只是身分表做。
韩璇点头。
它除了可以号令狼界,也可以畅行于各界,上天庭、下冥府,人界、狼界…
只要是存在的空间异世界都可畅行无阻,不必困育于结界。当然,也许它还有其它作用,但因没有详细的记载,所以无从考查。
既然狼王令不在你们身上,你们又怎么会是护令使者?还莫名其妙传承了五百年?用以欺敌吸引野心者注意力吗?干嘛这么自找麻烦?
第一,四个家庭不能因开枝散叶而分散;第二,我们无意招人追杀,所谓的护令,便是代代相承,环守殷族的气场来护住殷佑的灵体,让它安全的度过这最脆弱的五百年,不受邪灵干扰。这是先祖对狼王的承诺。当然,也因为它修炼即将圆满,灵光外露已非我们四人所能覆盖保护住,因此这些年追杀事件才会层出不穷。
我们掩饰得很好喔,那些坏人一直以为狼王令在我们手上,以为杀了我们就没事了,也可以得到令牌,其实从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于悠笑着补充。
其实我们也是最近这两天才搞清楚前因后果。之前一直以为水晶坠子里藏的是令牌哩。
朱水恋坦言道。
是呀,没料到是一只幼狼,天晓得济不济事。
季曼曼感到前途相当的&ut;无亮&ut;。拜托!养了五百年,居然养出这么个小东西,好歹来匹雄壮威武的大狼壮声势嘛!
元旭日睨着小金狼。
好啦,转个话题,日、月、星,如果代表三个人,那另两尾跑哪去了?如果他们投胎失误通人畜牲道怎么办?拜托!可别再来一只小猪或一只老鼠,然后告诉我那是我们以后的伙伴。
嗷嗷…
小金狼不悦的叫着,显然听得出有人在讽刺它。
它说五百年前逊到阵亡的只有你,另外两人以自己的内丹封住王令后,功力尽失,虽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但理应还活在狼界。最为不确定的是,即使找到他们,他们也不见得知道自己曾有的身分,因为五百年前那一场大战,你们三个真的几乎战到流光最后一滴血,所造成的后遗症难以想像。
于悠忠实的翻译小金狼传达出的讯息。
元旭日撇撇嘴,不悦道:
你们说狼王令有三分之一在我身上,我出生时恐怕忘了从娘胎里带出来,别找我要。
韩璇看向笑得神秘的于悠。
你说王令在他身上了,什么意思呢?
这是早上得知的消息,还没来得及问缘由,便已教元旭日派人请来此处。
黑狼族的人不是把烈火剑刺到他身上吗?然后烈火到在伤了他的同时,也回归他体内了。
毕竟这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你们看他的右手。
于悠走近元旭日,一群人也跟着凑近,其中被于悠抱在怀中的小金狼最靠近他。
干嘛?
元旭日摊平右手。
突地,小金狼张开嘴巴往他手掌心用力咬下。
它以为它在做什么?
元旭日高高举起手,眯着眼看着吊在他手上的笨狗,心想这辈子从没吃过狼肉,但偶尔尝尝鲜应该也不错。剩下的狼毛还可做成一双毛拖鞋,真是一举两得。
别丢它!
管于悠在千钧一发的瞬间抢救下小金狼的一条小命。不然它绝对会被不知爱护小动物的坏人给远远甩到地球另一端去。
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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