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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宗志听的眉头一跳,不知为何,想起离开吐蕃时,哈克钦只身赶来送别,那时候他以为自己看不见他面部表情,说起朔落王因病把宝位传给他,语气虽然悲戚,可是脸上却是无比得意,无比的生动,杨宗志正好偷眼看见,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暗想:“这莫非…又是下一个忽日列?”
此刻听到哈克钦带来的消息,朔落王竟然这么早就病逝了,杨宗志几个月前拜见朔落王时,他倒还精神矍铄,后来被忽日列拼命咬下了一边鲜血淋漓的耳朵,痛得病怏怏的,精神懈怠,就算这样,他也没道理这么快就死了呀,除非…
杨宗志忽的抬起头来,正好碰见哈克钦精光四溢的灼灼目光,现下的哈克钦,哪里还是当年跟着他一起回归吐蕃的那个单纯的小王子呢,分明是个心狠手辣的上位者,做事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想到这里,杨宗志只感觉不寒而栗,头顶暖融融的春阳照射下,手腕子居然不可自制的打了个颤,哈克钦给他敬酒道:“大哥,喝了这杯酒,小弟有要事和你相商。”
杨宗志木然的接过酒杯,就唇相饮,美酒入腹化作热流,也不能让额头的冷汗稍稍停下,哈克钦笑道:“大哥,你这几个月的遭遇,我都听人说了,哼…赵禹碌百般诬赖你是反贼,他还不是顾忌你是敬王爷的嫡子,害怕你去谋夺他的皇位,他连你的养父养母也一起害了,这种卑鄙小儿,我吐蕃猎鹰从来都是看不过眼的。”
哈克钦伸手紧紧握住杨宗志的手背,大声说道:“大哥,你知道我素来最最敬重的就是你,你果然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北方蛮子派了十二万大军南征,竟然被你带着一群庄稼汉子,杀得片甲不留,把固摄的性命都给留下了,现在洛都城兵荒马乱,依我看那,既然他们先不仁,我们也没必要再和他们讲义气,他不是说你是反贼吗,你就干脆把这反贼坐下了,夺走赵禹碌的宝位,自立为王,过得何等快哉!”
杨宗志震骇道:“哈克钦!”
哈克钦哈哈大笑道:“大哥,你别怕,你是我的大哥,我自然也是站在你这边,实不相瞒,这次我从吐蕃过来,不是独自来的,我已经密谋带领两万吐蕃勇士精兵,随时可供你驱使,你现在手中不是还有两万人吗,我的兵马就驻扎在剑南道外的變州,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们马上就能从两个方向合围洛都,活捉赵禹修和赵禹碌,把他们赶尽杀绝!”
杨宗志听的一阵呆滞愕然,暗想:“他竟然说出这种话?”复又暗念:“他说带兵过了国境,此事怎么没有听任何人提起?”剑南道外的變州,便是征西大将军陈通的兵营所在地,陈通被皇上调回洛都后,又派往江东去平乱,死在了千岛湖中,现在南朝的西边,的确是兵力空虚的。
但是…罗天教就在西蜀剑南道,以西门松的精明过人,他又怎么会任由数万吐蕃猛士过境而入,就算他不想拦着,难道不能使人带个口讯过来了?
西门松这样的老江湖,怎么会看不透哈克钦的意图,他竟然不闻不问,打的究竟是什么主意?杨宗志的心头飞快闪过数个念头,一时极为茫然,哈克钦热烈的催促道:“大哥,事不宜迟,你倒是发一句话呀,只要你今日一句话,南朝的山河就会从此易主,改姓杨啦。”
杨宗志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举起默默饮下,沉吟良晌,叹气道:“哈克钦,你实话跟我说,你这么帮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你千万别跟我说,仅仅为了我这个大哥而已,有什么话,不妨事先都说出来。”
哈克钦嘿嘿尴尬的讪然一笑,借着斟酒掩饰道:“小弟嘛…小弟,自然也有自己的打算,之前我曾给赵禹碌下了国书,言明我继位当上回卓王,愿与南朝世代交好,那时候,大哥你还是兵马大将军,我当然一心盼着你好,那一次我对赵禹碌提出条件,愿意以群玉山脉数百倾的土地,交换南朝的泗赞草原,并在南朝出兵北伐时,派将士相随,想不到呀…赵禹碌那小子想也不想得,就命人回绝了,这次我全力辅佐你坐上皇帝,只要你把泗赞草原交给吐蕃,让我们的牧民可以随意放牧,群玉山,你仍然可以拿走,你看…你看这样可好?”
杨宗志听的面se一冷,不由得怒哼了一声出来,暗骂:“好个群玉山脉,不过是片荒瘠的废土罢了。”而泗赞草原却是四季常青的肥沃乐土,两者间岂可相提并论。
抬眼一看,他这一口哼声出来,哈克钦背后的多勒克顿时用手虚按住腰后的弯刀,气氛立刻变得剑拔弩张起来,李十二娘茫茫然的左右看看,想不通他们为何谈笑正欢,顷刻间又会变成这样。
杨宗志垂着眼帘,默默思忖片刻,俄尔抬头笑道:“十二娘,你去,把我新炼的宝枪拿来,给哈克钦兄弟好好观赏一下。”
李十二娘听的一愣,不明白他这时候取枪来作甚,只不过她对杨宗志素来衷心信服,可谓是言听计从,再加上她爱恋杨宗志已久,好不容易得偿所愿,自然不会拂逆杨宗志的心意。
李十二娘乖巧的嗯了一声,快步向军营内跑去,一步三回头,生怕自己走了,那边双方就会闹起来,哈克钦纳闷的道:“大哥,小弟正等着你一句话,你怎么打起岔来了?”
杨宗志哈哈笑道:“不急…不急的…”转而给他们斟了一杯酒,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一杯酒刚刚下肚,李十二娘便提着神玉枪快步冲过来,这一次…鼻息间微微有些气喘,鼓胀,弥增娇艳秀se。
杨宗志长身而起,从李十二娘的小手中接过宝枪,拿在手中细细把玩片刻,这才放在桌面上,对哈克钦道:“你来看看,这把枪炼的如何?”
哈克钦和多勒克一道凑下脑袋,对着桌上的神玉枪打量了几下,见到这是一把紫se的长枪,枪身比人还高,通体泛着紫se的流彩,哈克钦看得一喜,脱口不迭的赞道:“好枪!…好枪!端的好枪!”
杨宗志哈哈一笑,将手中的酒杯扔在石台地面上,酒杯碎作粉粒清脆有声,他凑手拿过宝枪,仰天大笑道:“有好枪,怎能没有好枪法。”当下右手执枪,运起擒月枪法的窍门,在石台上舞作一团。
只见他拿着神玉枪,威怒如同天神,身子挺得笔直,枪尖在腋下穿过,这三人只觉得面前寒意涌起,下意识的站起来向后退了几步,杨宗志手中的枪尖簌簌轻响,在他面前舞得密不透风,枪杆变成了一道紫se的雨帘。
脚下步子急转,快速的向后退了几步,身子后倾,枪尖顺着手臂咄咄两下刺出,松树林中的落叶飞起,黏在了枪头上,哈克钦在一旁看得惊讶的合不拢嘴,多勒克却是若有所思的皱住了眉头。
李十二娘甜甜的抿着嫣红小唇,面se又是得意,又是骄傲,这便是她真心痴恋的男子,昂首立于天地间,从没有事情能让他害怕退缩,他的这套枪法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大气磅礴,幸好天下间没几个女子能有这福缘,见到他意气风发的时刻,他本来就长得俊美不凡,再加上这一路枪法施展出来,一般女子看了,只怕都会兴奋的尖叫不已吧。
杨宗志的枪法用到最后时,呼吸已经微微气喘,他猛地站起身子,手中的枪尖好像闪电一般脱手而出,掷向背后的松林,这三人只看到紫se光亮划过,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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