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灵狐 之一(第2/3页)群芳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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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志出来,大家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了起来。

    许冲叹道:“杨大人果然生得俊美,不愧为我南朝第一美男子,下官是不服也不行啊。”

    杨宗志听的脸颊一红,转头笑的看着洛素允,洛素允顿了顿小蛮足,飞快的逃回帐中,朱晃拍掌笑道:“杨兄弟,我们今天带多少兄弟进城,怎么也要叫蛮子看看咱们的气派。”

    许冲频频点头道:“要得…要得,多带些人手以防万一。”

    杨宗志默默思忖片刻,沉吟道:“还是不好,今日是第一天,我们还是要看看对方的反应,再作计较,首次去的人太多了,难免惹出事非,坏了皇上的大事。”

    丁娆娆捏着小手儿站在人群的角落中,抬头怯怯的扫了杨宗志一眼,见到他一身锦袍,头戴羽冠,鬓边垂下两道金丝,身后的日头金光万丈的侧射下来,正好照在他的正面,显得杨宗志是如此的光芒夺目。

    丁娆娆的小脸一窒,赶紧又垂下头去,美眸中涌起一阵黯然的湿气,嘴角默念有声,便是这个如同蜡炬的男子,在这一年中几次闯过自己的心扉,在心底里深深的刻下了他的印记,他也许毫不知情,自己有多么痴怨的爱恋着他。

    他的周围总是光彩万丈的,从来也不缺少既柔媚,又抚恤体贴的佳人相伴,前有费幼梅,后有洛素允,个个都是天下少有的绝se丽人,丁娆娆自幼便胆子小,没有什么自信,因此只敢躲着他,却是从不敢主动相亲的。

    嘴里面默默念着:“师父啊…你,你为何要这么逼娆娆啊,娆娆真的快要活不下去哩,做完这件事后,娆娆真的只有死在他的面前,才能稍稍安心些,娆娆不敢痴心妄想,还能好端端的叫他一声大哥,娆娆也不配这么叫他,但是…娆娆的心真的好苦呀。”

    泪珠儿顺着甜美的香腮滚落下来,丁娆娆赶紧伸手抚了开去,抬头见到杨宗志和众人笑哈哈的说上几句话交代话,具体说的什么,丁娆娆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目光痴痴的瞪着人群中央的他,只感到自己的心儿片片碎裂。

    说完话后,下人牵出了几匹骏马,杨宗志和许冲,朱晃三人飞快的跳上马背,打鞭就要出营而去,丁娆娆猛地一咬牙,拼命的奔跑过去,娇喊道:“大…大…”

    前面的杨宗志或许是听到什么,回转马头向后面看了一眼,见到丁娆娆窜出人群,修长的素衣在晨阳下飘飘欲仙,他微微露齿一笑,作势扬了扬手中的马鞭,对丁娆娆道:“等我回来…”然后同其他二人径自出营而去。

    丁娆娆痴痴的看着他们的马儿绝尘,不过多久,便消失在土凹的另一侧,朝着北边笔直黝黑的三座高山急纵,晨阳温暖,照的四处勃勃生机,丁娆娆却是如同坠入冰窟当中,浑身轻颤起来。

    痴痴然站了不知多久,军营前送行的将士们大多都散去了,她还兀自收不回痴怨的目光,不知何时起,眼眸已经被泪光浮遍了,耳后传来洛素允柔声的话语道:“哎…丁师妹,他们走了,我们…我们也回去吧。”

    …

    出营向北疾走,日出东方,照在杨宗志等人的侧面,清晨有寒彻的冷风吹过,三个人却是心头快意无比,骑马越来越快,转眼间看到一道黑水翻涌而过,正是贯穿凤凰城的塞夜河,自古修城拔寨,都要背山靠水,这才能做到背有所靠,前面龙游浅滩,依足了风水之说。

    看来这些讲究不但是南朝人有,突厥番族也同样笃信,冬季刚过不久,塞夜河的河滩浅浅的,仅仅漫住了马腿脖子,三人就势淌过河水,转了几道弯,便看到两座高山如同巨人一样耸立在面前,山的中间,是一面宽厚的城墙,正是凤凰城的南门。

    故地重游,心境却是截然不同的,一年前,杨宗志在这里突门未成,几乎死在城门下,若不是莫难用他自己的性命把杨宗志救回来,他哪里还能想到,一年后,自己又会再度来到南门外,前尘过往好像迷雾一般锁住他的视线。

    许冲道:“杨大人,这就是蛮子凤凰城了?”

    杨宗志回过神来,嗯的一声点头道:“不错,就是这里。”

    三人纵马来到城门下,仰头向上一看,城门之高世所罕见,几乎达到了半山腰,有人守在这里,只要闭关不出,外面人想强行攻打进去,真是难如登天的。

    不得不佩服阿史那木可汗的灼灼眼光,他能够选定凤凰城为都城遗址,至少便能立于不败之地了,只要城内给养充足的话,安家护命总是能做得到的,天下间…要找到第二块像这样,三面是入云高山,一面城墙露在外面的地方建都,似乎都并不容易。

    他们来到城郭下,叩响了城关守备,上面迟迟不见人来应门,等了不知多久,许冲已经颇为不耐烦,嘴中骂骂咧咧的道:“狗蛮子,叫我们来议和,却又摆谱充硬,惹烦了我们,咱们转身走了,看他们向谁求和去。”

    再过一会,城门被人从里面打开,博祖裔疾步匆匆的跑出来,抹着汗道:“让三位久等了,哎…在下来迟了,来迟了。”

    许冲哼的一声,转过头去不愿理他,杨宗志微笑着下马道:“博大人来了就好,是我们到的太早了。”就着门缝向内一看,见到城门口站了两排卫士,个个劲装带刀,身材彪悍。

    博祖裔延手道:“杨大人请进,下官早就命人收好了驿站,只等各位进去歇息落脚。”

    杨宗志道:“好…”对朱晃打了一个眼se,朱晃从背后取下一个包裹,里面装的是仁宗天子的御笔圣旨,然后恭敬的高举过头,跟在博祖裔身后踏步入内,两道的卫士们面无表情,杨宗志和许冲跟在朱晃身后,快步向内走去。

    许冲左右看看,小声嘀咕道:“摆出这幅阵势,吓唬人么?”如果说过去对蛮子还颇有一些忌惮的话,那么自从北郡幽州大捷后,许冲便再也不将这些蛮子放在眼底,十二万大军,他们也能战而胜之,又何必怕这些残余的嫡系,谁知道这里,有没有当日逃难回来的,有没有被他们南朝联军吓破了胆过。

    许冲对杨宗志的信心也是空前高涨,他过去在长白山上亲手败在杨宗志手下,再加上组建联军后,一直给杨宗志充当副手,见惯了他出奇制胜,最后关头力挽狂澜,现在人家给他说杨宗志也曾败了,许冲才是头一个不相信之人,自忖有了杨宗志,便是南朝山河的福气。

    过去因为杨宗志的反贼身份,许冲不敢与他深交,但是这个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再过不久,他们回师之后,皇上便要把他的亲妹子再度嫁给杨宗志,杨宗志一跃而成为当朝驸马爷,那什么反贼之事,还提它作甚,皇上都不愿计较了,许冲自然不会放在心里面。

    这一次跟着杨宗志,许冲暗想也能立下些功勋,回去后自然少不了皇上的御笔嘉赏,因此开心快意的多,忧患却是一点都没有的。

    入城之后,走入宽广的长道,两侧面有些子民好奇的盯着这三人,见到头一个双手高举一块锦帛,迎风招展,毕恭毕敬的走上来,身后阔步跟着一个锦衣少年和一个银盔武将,子民们窃窃私语,说的大多是他们听不懂的蛮子话,他们三人听不懂,干脆闭着耳朵不闻不问。

    来到一处矮小的民居面前,博祖裔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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