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尼采究竟是谁?!(第2/3页)邪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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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句话。

    “无论如何,我选在这一天出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在整个童年时期,我的生日就是举国欢庆的日子。”

    尼采的生日,恰好是当时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生日。

    多数人都把尼采关于生日的话,当作是一个疯子的狂妄之语,或者即使当时尼采还不是一个疯子,至少也是一个愤怒的青年诗人,会有这类奇怪的幻想,也不足为奇了。

    可是,这句话却让雷蒙若有所思。

    那个重点就在于“hse(选)”字上。

    如果尼采的出生日期,真的是由他自己选择的,那么,尼采的身分究竟是什么呢?

    雷蒙很难想像,究竟什么样子的人,才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日期。

    除了神,似乎没有人能够办到。

    事实上,尼采一生所带给这个世界的奇迹,即使不敢说他是神,至少也是个先知者。

    而在世人的眼中,先知者其实也就跟神没什么区别了。

    比如在中国,那个太上老君,不也曾用老子的身分,引领世人参道悟世吗?

    而且,尼采还是一名清教徒,终生未曾婚娶。

    他曾说过:“上等人有必要向群众宣战”、“创造了这个有价值的世界的,是我们”,从这些看似癫狂的自我陶醉式语言中,雷蒙感到了深深的恐慌。

    如果这些都是尼采的肺腑之言,而并非完全的自恋,那么,这可能就是尼采在知晓自己身分的同时,在暗示世人。

    雷蒙其实根本不相信尼采真的是个疯子,也不相信人类可以自恋到如此地步。

    或者该说,一个精神状况有问题的人,根本不可能达到像尼采这样的成就。

    尼采在哲学上的成就,几乎是划时代的。

    甚至许多学者都曾说过,哲学领域可以用“尼采前”和“尼采后”来划分。

    尼采出现之后,传统的哲学理**解体了,哲学这个概**也从非存在变成了存在,从一个近乎于玄学的学科,转变成引起亿万人心**鸣的学科。

    这样的人,可能是一个自恋到无以复加的疯子吗?

    在雷蒙看来,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再者,雷蒙看过诸多被更改了的事实,尼采的生平,可能也被更改过。

    没有人能回到一百年前,去询问尼采,问当权者究竟有没有因为神权受到挑战,而更改了尼采的历史。

    但尼采的箴言是无法被篡改的,从这其中,雷蒙的确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但是,即使尼采是降世神,却也依旧找不到他与这三枚戒指之间的任何关联。

    至少,尼采没有像劳伦斯、或者拿破仑那样,引导了人类间的战争,他终其一生在做的事情,仅仅是将神的奥义——也就是哲学的真谛,尽可能地传授给世人。

    在他短暂的当兵生涯中,尼采也因为从马上摔落、扭伤了胸肌,很快便退役。

    表面上看来没有任何关联,但是雷蒙却隐隐觉得,这件事并不像他看到的这么简单。

    雷蒙开始怀疑,并且随着对于尼采了解的越来越多,越坚信尼采跟他手里的三枚戒指,有着莫大的关系。

    或许尼采在他的遗世文字之中,有隐藏的密码需要雷蒙去破译?

    雷蒙相信,一旦他破译了这些东西之后,三枚戒指必将挥它们最大的效用。

    这种力量,甚至是可以将天庭和世界都改变的力量。

    老天啊,你不要玩我好不好?

    难道你非要让我去更改神的统治吗?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况且,我也不想千秋万世的活下去,活的太久,会很乏味的……

    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出生、然后死去,自己却永远不死,这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啊!我不要这样!

    雷蒙的心中充满呐喊。

    肖惊奇的现,雷蒙沉浸在尼采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了。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不合时宜的思考》、《偶像的没落》、《偶像的黄昏》、《上帝之死》等等一切尼采的书籍,雷蒙都在疯狂的进行阅读。

    并且比起他从前的阅读方式而言,雷蒙现在做的简直就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去探索。

    在肖的眼中,雷蒙现在就像是一台电脑,他不是在汲取尼采着作之中的思想,而是在用电脑1和的解析方式,试图破译一些什么。

    肖从未见过任何人读书读成雷蒙这个样子,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太恐怖了。

    雷蒙又何尝不知道这种阅读方式的困难度?但是现在,别无他法。

    由于担心本杰明也成为禁法的修炼者,雷蒙必须尽快破译尼采在着作之中彰示给世人的一切,他必须从这些东西中,找到关于如何运用戒指力量的方法,否则,对抗霍华德以及本杰明的领域力量,就成了空谈。

    “雷蒙老大,虽然子曾经曰过:读书破万卷,可是,你也不能这么去抠书啊!被你读过的这些书,简直惨不忍睹,它们还能被称为书吗?我看是破烂还差不多!”

    肖终于忍不住了,走到依旧埋头苦读的雷蒙身后,做了如上的言。

    雷蒙回头看了他一眼,懒洋洋的回答:“去帮我倒杯酒吧!”

    肖无可奈何。没想到自己被雷蒙当成了一个佣人,但是看到雷蒙坚定的眼神,他也知道雷蒙心里一定藏着什么事情。

    既然雷蒙现在不说,那么肖也只能等待。

    雷蒙接过了肖递过来的轩尼诗Vsp。

    威士忌必须经过冰镇,饮用起来口感才会适合,但如果直接冰镇,会破坏酒的香气;而加冰进去,又会使得酒的口感变淡,因此肖在杯里倒了小半杯的水,放在冰箱里冷冻,结冻之后,再将威士忌倒在杯里。

    酒接触到杯里的冰,酒的温度被降低,而冰依旧会在杯底,上边的酒就不会被水冲淡,更不会影响酒液的香气。

    雷蒙赞许的笑笑,将杯子捏在手里,轻轻晃了晃,随即抿了一小口。

    “亲爱的肖,你对品酒越来越在行了。”

    肖嘻嘻的笑着,也喝了一口酒。

    “生活要懂得品味,而品味总是由若干的细节决定的。”

    雷蒙点点头,将杯子放在一叠书上:“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奇怪,我这段时间怎么突然这么热爱‘学习’了?”

    肖拼命点头:“是呀是呀,虽然子曾经曰过:好学不殆,但是你表现出的如饥似渴,实在叫人汗颜……”

    “想知道?”

    肖没好气的对雷蒙翻了翻白眼:“废话,你说我想不想知道?就算你不是我最好的兄弟,仅仅是个普通人,我也会有正常的好奇心吧?”

    雷蒙沉吟了片刻,又喝了一口酒。

    “好吧,那我就告诉你……本杰明,你是认识的,就是你上次去梵蒂冈看到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他的身分你也该明白。可是,他现在离奇失踪了。”

    雷蒙摇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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