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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可是,落井下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钟不好说话,审配也不说话。
岑澜觉得,《新汉律》过于宽厚了。审配却恰恰相反他觉得《新汉律》过于苛刻了。别看这二人都是大名鼎鼎的侩子手,闻名遐尔的酷吏。可是,两人却不能说到一起去。审配家族势力很大,而《新汉律》重点打击豪强,他是不太愿意的。不过,这符合张涵的一贯作法,审配也是无话可说。
屋子里一时安静下来,只有窗外的小鸟在鸣叫。张涵揣摩了一下,随即笑道:
“仲连这是说了两件事呀!我们先来说后面一件事。
上元节一事。仲连说地这些,我都曾考虑过,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如此处置。
你们觉得,我是否应该趁机兴大狱?”
这个,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野火烧不尽,chūn风吹又生。大汉国养士四百年,心里倾向于大汉的多了,岂是能杀干净的。再说。杀敌一万,自损八千,智者所不为也。张涵正抰天子以令诸侯,献帝的权威,就是张涵的权威当然,张涵的权威与献帝关系不大。大肆杀戮。只会破坏削弱献帝的正统地位,对张涵只有害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在座地三人,这点事还是能看明白的。见三人摇头,张涵一拍手,说:
“这就是了!
刘虞等人,重要之处在于他们的影响力,至于是夷三族(父母、妻子儿女和兄弟),还是杀死妻子儿女,其实差别并不大……”
张涵看看审配。岑澜犹豫了片刻。慢慢地点了点头。杀死刘虞等人,他的亲人来报仇的可能xìng并不大。而张涵的仇敌不可胜数。这些许人简直不值一提。夷三族,更多地是一种威胁恐吓。
“说到前者……”
张涵整理了一下思绪。以让自己的话更为条理分明。
“律令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复仇,也是为了维护正义;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罪犯,也是为了保护民众;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他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做为而负责任。做错了事,就要付出代价。但是,这种惩罚应当是适度的……
大汉国之衰落,是因为他的政令过于宽松,纵容世家大姓兼并土地。所以。我之为政向来是限制地方豪强势力的……
不过,并不是说《汉律》中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诸位都知道,这是因为条文的执行情况很差……换言之,这是有令不行,问题在于吏治,而不是法令宽严……
因此,律令不在于严刑酷罚与否,更重要的是,律令是否切实执行了……”
说到吏治,张涵不由想起来一事。普及教育这些年,在民间尤其是青州积累了一些人才。有此为底,他应该可以尝试一下了!
“我觉得,针对吏治,还是要加强监督。
你们说,如果我重奖举报者如何……”
张涵筹谋已久,说起来滔滔不绝,列出了不少设想。比如说,但有贪污受贿者,一旦被人举报,不论举报者是谁,与之有何等关系,一旦举报,就可以获得相当于贪污受贿金额10%50地奖励。当然,具体的奖励数额与提供地切实可靠证据乡挂钩。同时,设置了许多免责条款。如果一个人大额行贿受贿,他会受到严厉惩处,起码被判监禁13年。但是,如果他举报了,多半只不过上交贿赂而已,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谁举报,谁没事,谁不举报,谁倒霉。
张涵的主意差不多就是这样,三人只听地是汗流浃背、如坐针毡真是太歹毒了!
“大将军,此事万万不可!
君之视臣为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为草芥,则臣视君如路人;君之视臣为犬马,则臣视君如仇寇……”
钟痛心疾首。这到先生倒是个清廉之人,可这年头士人荣誉感很强,非常重视身的荣誉,这样被当成贼来监督,实在是令人发指。
“不会!元长,这有什么。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再说,我的兄弟要是剥削黎庶,我早收他了……”
张涵的眼sè颇为怪异,这下可惹火了钟老先生,大袖一摆:
“反正,这事我接受不了!”
审配、钟和岑澜难得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乎,张涵的这一伟大设想,遭到了强烈的反对。
说起来,三人还真没有贪污受贿的。可是,谁人背后没有点隐私,没有点不愿意人知道的。还有,君择臣臣亦择君。换句话说,这是双向选择。还没怎么样呢,就想把众人当成老家贼,这也太过分了!无论如何,这也接受不了。大不了回家去种地,也不能受这份污辱!
三人决心已定,遂怒目而视。
“哈,”接受监督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地嘛,臣下的反应如此激烈,出乎了张涵地意料,他打了个哈哈,“我随便说说,你们不要这么认真!”
“……”
这反应似乎是有点过分了,三人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
“算了,算了!我就随口一说,你们不要这样子,当我没说好了!”
犹豫了一下,张涵也觉自己鲁莽了,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一时间,三人好说歹说,给张涵好一番灌输正确的人生观,直说的张涵连连致歉,这才罢休!
不过,张涵总是主上,又认罪态度良好。三人深知穷寇莫追,也不好穷追猛打,劝谏了一会儿也就算了。三人争执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一桩案子。
PS:真是讨厌写专业的东西,白竹猪就是个法盲,连现代的法律都知道的很少,却要写古代的,查了一堆资料,还写的很枯燥。没办法,只好又重写了。这是昨天……呃,是大前天的,欠大家两章,争取尽快补上(_OM,更多,作者,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