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3页)极恶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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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给闺女听。每个女人莫不希望自己的汉子是群中之首,但一个真正的群中之首,又怎会只属于一个女人?何况是平庸无奇的女人?

    “阿爹,我们才十五、六岁呢!”钟萍跺脚抗议。对十六岁的她而言,压根儿认为三十岁是等一辈子之后才会走到眼前来的数字。花朵儿才下绽放,哪遥想得到落红的飘零欷欧?

    “对呀,钟叔何必这般吓我们。”乔小艳也埋怨道。

    “反正我们想请阿爹阻止常大哥去娶刘昆他女儿啦,您一定要跟他提哦!”

    “我哪能左右寨主的想法?”钟南山头疼地道。

    “不管!您一定要提。若说全寨子里常大哥还有听得进话的人,就属您了。”

    “那是因为你爹爹我从不多话,也不逾矩。现在,我还是打算遵份守纪做事,你就别在我这把老骨头上磨蹭了。我还有事得做,先走了。”

    “爹!阿爹――”少女不依,追了上去。

    “钟叔,您走慢些啊――”一男二女,快步离开树林,幽静的林子内,复又只闻寒风逗弄白梅的沙沙轻响,枝桠兀自晃着晃着,抖落了几瓣梅花,也让梅顺势翩然落地,伸了个懒腰――时候也不早了,找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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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一个土匪头,应该有怎样的标准配备?

    首先,他要有杀人不眨眼的狠厉。

    再来,他要有蛮霸之气以服匪众。

    接着,他有很多女人、很多下属、很多武器与马。

    然后,刀里来、血里去,烧杀掳掠,随时有杀人与被杀的心理准备。

    他似乎应该有一把大胡子,应该有一副高壮的身躯,一双嗜血的眼,一张擅长狞笑的嘴,再加上满身满手挂着抢来的珠宝,展示着向自己的战利品。

    梅坐在窗台上,对着数尺外的那个男子品头论足:左手拿羊皮卷、右手拿梅枝,核对着古往今来的土匪异同处。这个常孤雪,是有一把大胡子长在他阴沉冷厉的面孔上,也又高又壮,否则恐怕舞不动他身后那片墙上挂着的大刀、铁棍等武器。眼神阴阒,嘴巴…看不太清楚,跳过;没有珠宝在身上招摇…也许是“营运”不顺所致。

    吸引梅目光的,是一道自左脸颊笔直划至右耳后的长疤痕。她几乎可想见他曾经多么惊险的在一把致使利器里捡回自己小命。如果刀子再往下一寸,砍得更用力些,十成十是得人头落地了。

    那道伤痕是怎么来的?由颜色判断,应有十来年以上了。会不会是因为容貌被毁,致使他性情大变,种下了日后成为大恶人的因?

    此时的常孤雪正在跟一名巨汉谈话,那人叫伏勇,声如洪钟,身形巨大得都要顶到屋梁了。高大的常孤雪都小了他快一个头身。

    伏勇是“孤寨”里的二把手,地位仅次于常孤雪。力大如牛,脾气直冲,常让下属感到畏惧,但也因他藏不住情绪的性格,令居上们者安心重用。虽不免有被莽撞坏事的时候,但这种人并不容易背叛首领。就算哪天心起异念,也会马上被消灭,没什么威胁感。

    “那个死贼秃刘昆,带了一群老兵残将来白食还不够,居然妄想要当你的老丈人,好爬到你头上撒野!你刚才干嘛阻止我?干脆让我的九环刀劈他个身首分家,省得被他一长串浑帐话气死!”

    卑题正绕在刘昆欲嫁女的事件上。休说常孤雪的女人们群们忿忿不平了,连全寨子里的人都觉得那刘昆欺人太甚。

    “喂!把头儿,你倒是说句话呀!”

    “有什么好说的?”常孤雪终于开了金口。

    梅立即飘近他,想听清楚他的声音。

    怎么会有香味?常孤雪眉头巍,目光扫到窗外那一树正盛放的梅花,奇怪着梅花幽淡的香味几时浓烈了起来,让屋内的人得以轻易嗅闻到?

    “刘昆那厮值得大伙如此介怀吗?决定权在我身上,即使是娶他女儿,难道就由着他在寨内横行?何况我尚未点头允他。”

    嗯…声音沉沉的、沙沙的,想来是个不常阔论高谈的人,语气里没什么感情,淡薄得很。不错,挺适合冬天的调性,莫怪他房外那树梅花开得特别好,够冷喽。

    梅落坐在刚才常孤雪坐着的位子上,继续听他们聊。

    “想那刘秀,既无美貌又骄纵,你身边的女人随便一个都强过她!真不知她哪来的脸认为她有当寨主夫人的本钱!”伏勇嗤道。

    “别再提那些不重要的事了。说说你下山查探到什么吧。”显而易见,常孤雪已经受够了那些话题,不希望别人再抓着地讨论。

    “哦,那个呀!下个月初七,康州的大粮商有一批价值百万两的粮草要运往开城,进贡给洪达的军队。”伏勇搔了下头,接着报第二笔:“还有,天朝的相国告病返乡,听说光是运珠宝金银就要雇三十个挑夫、三百名保镖,并分成五路运送,怕出了个万一。市井传说他要往益州投靠目前武力最强盛的莫囚龙。他们运财宝的路线离我们远了点,如果我们打算劫他个几车,至少也要到柳州候着,就看老大你想不想辛苦奔驰十天了。”

    世道混乱,想要做没本生意,自然从盐商、粮商,或高官身上去榨油水了。

    天下会乱,通常来自所有的财富已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苛待那些饥寒交迫的农民、老百姓。饥寒交迫的群众忍到极限,终究要反的。于是那些搜刮了天下财富于一身的高官、巨富们,莫不着急的找靠山以保自己安逸富足的未来。

    对“孤寨”这个甫成立一年的小寨子来说,建立威望是何等重要的事。常孤雪眼中闪过嗜血的光芒。

    “我何止要劫他几车,那些金银财宝是我孤寨的,一车也不能少。”

    伏勇咋舌!

    “可…可是把头儿,他们有三百名保镖,全是武功高强的壮汉。想我们寨子里,扣除老弱妇孺,也不过剩下三、四百个汉子可用,而汉子里,又得删去文书生、只会拿锄具的农人,勉强剩下二百多个壮汉,咱们出草时,拨百来人守住山寨又免不了,到时只剩一百人可用了。”

    常孤雪面颊抽搐了下,立即下令:“你马上去把所有汉子集合起来,一炷香之后,我亲自带他们练功强身,十日后挑选可用之人。至于不济事却又吃白食的汉子,全给我搬到后山去住,负责耕田种菜以供给整个山寨的吃食。”

    “呀…是,我马上去办!”伏勇一楞,立即转身出去传令。

    屋内,只剩下常孤雪,以及隐了身的梅。她坐在椅子上享受寒冬的冷风阵阵拂面而来,觉得自己全身都活络了起来。真舒服呀…

    不过她的舒适没能维持太久,因为常孤雪似乎准备坐回自己专属的位子上――也就是梅正坐得舒坦的地方。

    她只好在他尊臀落下之前飘开。

    斜眼瞄他,在心底组织着对这男人的印象。老实说,她对人类的认识既有限又贫乏。当她仍只是一棵梅树时,便是生长在荒芜人迹的深山绝岭,后来修成正果,成了小报精,依然远离尘嚣,潜心修行,直到位列仙班至今,对人类仍没产生半点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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