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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街道两旁有殖民时代的尖顶教堂,很多人不怕艳阳高照,坐在露天咖啡座里喝咖啡聊天,看起来很悠闲。
「这里是南澳的首都,叫阿德雷得,很漂亮吧?曾被联合国人居委员会评选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哦。」裘崴做了个心旷神怡的表情,他朝她眨眨眼。「所以我一住就不想走了,但妳可不行,妳是劳碌命,妳还要回去管理酒庄,这样为叔我才能清闲自在的享清福。」
她好笑的看了叔叔一眼。「你放心吧,我不喜欢住在很多袋鼠的地方。」
说到动物就想到家里那只可爱无双的贵宾玩具狗。「对了,妳跑出来,妳的小湍瑞呢?托谁照顾?」
瞬间,裘素喉中像梗到石头,她顿了一顿才道:「托酒庄的大厨替我照顾,他也喜欢养宠物。」
叔叔什么都不知道,不小心踩到了她的痛处。
因为方仰宁也要离开台湾了,她不能托他照顾,就算他人在台湾,她也不能托他照顾。
他们之间的感觉已经起了变化……不,应该说是她对他的感情起了变化了,而且变化来得这么快,她一点适应能力都没有,他就要远走了,走到遥不可及的南极去,她只好逃到这里来。
方仰宁,那个文弱书生,他真的有办法到南极去吗?
她还是忍不住查了资料,从台湾去南极很费力,必须先到洛杉矶再到圣保罗,然后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再到乌苏哇亚……这个地方她听也没听过,接着登上马可波罗号,那是一艘船,从火地岛进入南极线,折磨人的是,来回要八天!
重点来了。
没有一种船能让人完美舒适的横越宽阔汹涌的南冰洋。
至少两天一夜才会进入南极半岛,船只摇摆的程度最强像十级阵风,所以她真的很担心他,他的体力到了南极时,会不会也同时病倒了?
见鬼!她何必替他担这个心?
他病倒了关她什么事?自然有漂亮又温柔的学妹照顾他,徜徉在温柔乡里不知道有多快活,难怪一申请就是十五个月,两个人手牵手,一起研究大自然的奥秘,其乐也融融……
「素素!」
她回过神来,叔叔的音量差点没震破她耳膜。
「妳在想什么?我叫妳五、六十次了妳都没听见,年纪轻轻发起呆来像老僧入定,这怎么得了?」他拉起手煞车。「我住的地方到了,下来吧。」
裘素一眼就喜欢上那艘停在莫芮河畔旁的白色船屋,宛若高级的水上别墅,她真没想到叔叔这么懂得享受生活。
站在向晚的河畔边,气候舒爽,可爱的小水鸭在河里游来游去,人烟罕王的河岸上还有牛和马,她抬头对着天空深深吸了口气,感觉到自己真是来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