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田地私有(第2/2页)宋之枭雄卢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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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的地方或自己开荒的话一开始就只交租四成。

    所以地主不敢收取六成以上的田租,有时候连六成或五成都不敢收取,因为很多佃户宁肯开荒或者离乡背井去外面的海岛赚取六成的田地收成和真正属于自己的田地,那样一来地主的地很多都被迫撂荒,而义军政府看你田地撂荒,因为你浪费土地资源,还特别征收撂荒税,你原来要交的三成田租一个不落还要交出来,逼得所有地主都只得降租到五成甚至四成,而且大部分地主在现有田租制度下觉得种田根本无利可图,也都断了兼并之心。

    当然卢俊义也不想过于逼迫地主,还特别制定了几条有利于地主阶层的政策,首先一点凡是子女亲属为义军服务并担任连级以上军方或县级以上地方职务的地主家庭田租免去半成,如果团级或州府级别以上则田租税减去二成,此举意在鼓励那些耕读传家的地主家庭为义军效劳,但不会搬出朱元璋愚蠢的士绅免粮税,只是减少,而且不准兼并;对地主家庭开发部分矿产开采(不包括贵重金属和铁、盐、石油和煤炭)、大部分商品的批发权、海上贸易的配额,当然这些都要通过拍卖,价高者得;每隔半年召开一次选贤考试,招纳所有贤才纳入地方和军队的管理体系里,虽然是卢俊义出题,不考四书五经,但地主家庭出身的中青年还是比自耕农和佃户家庭出身的要有优势些。国人里面有知识的只要你给他官做,没知识的只要你给他地种,基本上他们就能逆来顺受,天下太平。

    卢俊义决心宁可藏富于民,也绝不能沦落到朱明朝廷之类的下场,让那些本该属于全体国民的利益净被那些禽兽级的皇室宗亲、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给瓜分了,朝廷会连根毛的税都收不上来。(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