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税制改革(第2/2页)宋之枭雄卢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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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农业征收实物赋税。地主和其所属佃户地田赋合起来由地主上交实物15%收成。自耕农交租20%成。民屯自备种子耕牛者只需交租30%否则是40%。军屯都是军队提供种子和耕牛。收租70%归军粮。30%归私人。但军屯三年后可以转给亲人。一年两次收成。就收取两次农业赋税。由各甲、保、社、镇层层收拢后。再由民兵护送押运到县、州点收。每家每户地亩数、收成和交上地粮租都登记造册。除了实物赋税外。其他一切杂税劳役免除。

    对工商矿业和第三服务业等均收取营业税和利税。营业税仅为利润收入地5%。然后按照暴利地程度收取不同地利税。从5%到50%不止。如青楼、赌场之类地并不禁止。只征收约50%地重税(上下浮动)。一个季度一收。进口地奢侈品征收诸如200%地重税。进口战略商品征收税。出口地奢侈品如丝绸、陶瓷、茶叶等征收中档商税。对出口地粮食、食盐等征收重税。另外对于年收入超过一百贯、一千贯、一万贯地个人分别征收5%、10%、20%地个人所得税。

    严格推行方田均税法,核实土地,按土地的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和地主不能隐瞒土地、逃避赋税,同时严格推行已经建立的保甲法和募役法,原先不服役的官僚、地主豪绅等要交纳役钱,从而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增加了政府收入。每三年改换一批税吏,有贪污、私藏小金库的税吏部门,整个部门全部革职,所有人连同家人劳改或斩首。

    税制改革后,全部人家都会接到文本通告,上面详细列举了赵宋领地下的各种苛捐杂税,然后算出赵宋领地的税率,然后再列出梁山领地内的税率,屯民们是没问题,地主、自耕农、商人也可以选择接受赵宋的税制,但凡是接受赵宋税制的家庭以后不能参军、不能参加科举、不能享受家中有人做官和参军后的免税,不能享受梁山政权的一系列公益福利。(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