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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律》规定,奴隶要想成为自由民,必须由主人出具奴隶原始身份证明,要求予以解除,并向当地地方政府交纳一定的身份建档费用,由地方政府确认解除奴隶身份,方可生效。帝国皇帝也可直接解除奴隶身份。
当然地方官员,也是有权利解除不合法奴隶主手里的奴隶(或从他们手里卖出去奴隶),但是对于合法奴隶主手里的奴隶,地方官员是没有权力解除他们奴隶的身份的。只有皇帝才有这个权利。
由于大秦帝国将人民分为几等,而士族在从军、从政上都可获得优先考虑,所以第三、第四两等人要想出人头地,往往要付出几倍的努力。
许多庶族和自由民出身的官员,即使再有才华,功劳再大,但由于出身限制,往往还不如那些平庸甚至腐化的但出身士族的官员,以至于许多有识之士被埋没于下层。这甚至是大秦帝国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
大秦国朝堂里有些有识之士也认识到这种情况的弊端,也向历代帝国皇帝反映过这个问题,但由于这涉及士族利益,每当一提出这个问题,就会遭到大秦帝国上层贵族的强烈反对,因为帝国高官显贵绝大部分出自士族,所以这类提议全都无疾而终。
一个国家要想要强盛,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才,大秦帝国这种制度,制约了很多有能力的人的晋升,再加上这百年来,大秦帝国“朋党之争”厉害,致使一些有能力的人又被排挤出朝堂。
到现在的天启年,又遇上东林党把持朝堂,排挤其它党派的人员,现在又跟阉党斗的不亦乐乎,让大秦帝国内忧外患的情况,更加严重了。
不过这些现在也不是秦暮该考虑的问题,对于秦暮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挑选一百名自己满意的士兵,和十名军官,保护自己去西北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