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嫖客与妓女》一文的严正申明!(第1/1页)网游之金庸群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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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写这篇文章是受书评区里的某位读者提醒,看了某部小说里的一篇杂文而产生想法的,再加上本人以前就对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有过这样的理解。

    发布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有两点:

    发布1、让那些看盗帖的读者明白作者的艰难,让那些有点良心的读者订阅作者的书,让读者们了解——写书,并不容易!

    发布2、让那些作者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写过内容粗俗低下误导读者的书没?自己是不是经常弄马甲跑到其他作者的书评里中伤?自己是否用过卑鄙手段靠刷点刷推冲上排行榜?

    发布本文只是想在博大家一笑的同时,让大家能够在静下心来的时候反思一下,做人不能这样!

    发布无论作者写书的目的是什么,但也不能丧失做人起码的道德,不能为了赚钱什么都敢写;无论读者喜欢看什么书,但也不要对作者进行攻击,所谓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看不起书的多帮忙宣传一下,看得起书的尽量订阅正版。

    发布可惜,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偏偏要钻牛角尖,偏偏要发点自己的高见,偏偏把好话当坏话听。说什么这篇文章是不尊重作者,说什么这个比喻不恰当,却故意忽视文章里的实质内涵,却故意要将其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批判,居心何在?

    发布好好好!枪打出头鸟,这篇文章的影响力已经显而易见,许多作者不找本人理论,直接找起点抗议,故意歪曲事实将矛头转移,用心极其险恶!其目的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更好的继续当婊子立牌坊吗?

    发布是的,你们可以不承认这里面暗喻的一些事实,你们可以故意无视其实质说本人侮辱作者,你们可以到处去转帖告状!但,公道自在人心,明眼人自然心照不宣!

    发布现在满意了?我的书因为这篇文章而停止上架,而你们的书却因这篇文章获得了更多良心发现的读者去订阅你们的书。因为我说出了一些事实,而这些事实恰恰又用了一个大家反感的名词来比喻,结果被戳到脊梁骨的人气急败坏、怀恨在心、杀我而后快,然后再在一旁偷着乐:“你说的都对,但你错就错在不该说出来,更不应该拿这个让人容易曲解的名词来比喻,因为这就是我们这些败类的突破口!”

    发布到此为止吧,你们的目的达到了,也安心了!

    发布(打完这篇文章,我已经气得手发软了,更是没心情写书了,各位读者理解一下,我先发会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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