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二章 想了(第2/3页)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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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还有《流星花园》里他演谢渝民,你没看过啊?”

    一这个,王靖雪顿时想起来是谁了。

    如果《新白娘子传奇》里的宝山,还只是有点粗略的印象的话,那么,拍完《流星花园》之后,谢冰回来的一些剧组逸事,却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最终落在王靖雪脑海里的印象就是,这个叫明海的演员,特别喜欢练肌肉和晒肌肉,有点张杨,但人不坏,跟谢冰似的,也一天天傻乎乎乐呵呵的。

    挺好一个人。

    既然是从《新白娘子传奇》开始的,到现在也好几年了,算是公司的老人了。

    于是她问:“你们都聊什么了?”

    她的助理笑笑,“八卦呗!据明海在《射雕英雄传》里没拿到角色,有些不开心,但马上,他又在鹿导演的那部古装戏里,就是邀请你客串的那部戏,拿到邀请了,据还是要演一位皇帝呢!呃,好像是皇子?我也记不住。”

    “然后,嗨,反正就是我们这些助理之间的八卦呗,据咱们公司有些明星,架子特别大之类的。我刚才不是了嘛,也就你会送我这样的助理回家,其他的明星可不会这么做,他们宁可私下里一个月补贴一两千块钱,让自己的助理打车回家!人家都嫌麻烦。”

    王靖雪微微笑了一下,道:“要是听到什么不好的,或者太过分的消息,一定要告诉我,你知道的,咱们公司绝对不允许签约艺人胡来。你告诉我,我可以直接告诉李谦或者齐总,这种事情,见一起就要摁下去一起。”

    助理怯怯地“哦”了一声。

    但其实呢……助理也有江湖的!这种告密的事情,可不太好做。一旦让别人知道了,以后谁还跟你玩,谁还敢跟你八卦?

    这边车子拐上四环路,才刚开出去没多远,距离去送助理的路还远,王靖雪包里的手机突然又响起来。

    助理麻利地打开包,拿出手机看了一眼,道:“是阿姨。看来有急事?”

    王靖雪目不斜视地看着路面,一边把911在环路上开得飞快,一边道:“接。”

    助理按下接听键,把手机递到王靖雪耳边,然后紧接着就听那边陶慧君道:“是雪儿还是程啊?”

    王靖雪道:“妈,是我。开车呢,你。”

    陶慧君道:“哦,那正好,回来吃饭啊!”

    王靖雪犹豫了一下,道:“妈,我今天……”

    她其实真的是不太愿意过去吃饭。

    一是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已经不了,各种闹腾,保姆根摁不住,二是她今年都已经三十一岁了,虽然老妈那边并不催,似乎是坚定地以为她这辈子已经有主儿了,但老爸那边不行,尤其是当他催自己赶紧找个人的时候,如果老妈拦着,他反而会脾气更大,什么“的给人当老婆,大的反倒给人当老婆,你不嫌丢人,我还臊得慌呢!”之类的话,听了实在是既难受又伤心。

    问题是,别人不知道,她自己知道的:她跟李谦之间,清清白白,什么都没有!就算有,也纯粹是心理上的、心灵上的。

    而事实上,她这辈子已经不打算嫁人了。

    但这一次,还没等她把不想过去吃饭的理由出来,她妈妈已经打断了,道:“今天谦跟是有事儿,别管你什么理由,都得回来!听见没?”

    就在嗓子眼儿的话,哽了一哽,王靖雪还是道:“好!”

    其实三个人一块儿回去,反而更尴尬。

    虽然现如今的李谦早已不是当初对门的那个毛头子,即便是老爸见了他,也绝对不会给掉脸色之类的,捏着鼻子也得好好对待,但只要想起老爸此前过的那些话,王靖雪自己就会觉得很尴尬。

    但是,又有点想了。

    其实前不久刚刚见过的。

    他最近两年真的是太忙太忙了,不要跟当初他在济南府上学、帮自己录专辑的时候相比了,就算是比起前两年,也要忙了好多。

    但别管多忙,他真的是至少每个月都会过去一次的,除非他外出拍戏,必须长期呆在外地。

    前些天,他从法国回来,还跑过来给自己送了一支香水。是他从法国带回来的,味道挺喜欢的。清新淡雅。

    而且不是最一线的大牌子。

    所以能够想象,那应该是他一个牌子一个牌子、一种味道一种味道的选过去的,绝不是照着大牌子直接买一瓶的路数。

    王靖雪很是心知。

    虽然她知道,别的女人肯定也有。

    只是她确信,这种味道的,肯定只会买给了自己一个人。

    不必求证,不必询问,她就是确定这种唯一。

    然后,放下香水,两个人坐下了一会儿话,紧接着人就走了——两个人之间现在的状态,就是这样,似乎坐下、几句话,你最近干嘛了,我最近干嘛了,就可以了,就彼此都很心满意足。

    好像是很久之前,他提过一句,雪姐,你年龄也不了,想唱还是可以继续唱,但男朋友,还是处一个吧。

    还有一句什么:婚姻其实是很好的一种人生状态。

    然后,自己当场就不话了。

    而且此后好长一段日子,都觉得心里特别不舒服:意态消沉,做什么都打不起精神来,索然无味——足足两三个月没搭理他。

    从那之后,这些话,两个人之间再也没。

    什么都不了,谁都懂。

    这就足够了。

    挺好的。

    他送的每一件衣服,每一个东西,香水、耳环,等等,都能感觉到那里面的用心之处,能感觉到一种关怀与疼爱。

    已经觉得心很暖。

    于是一一妥帖地收起来。

    心里烦闷了,想念了,孤单了,打开柜子,一件件看过去,哪怕时隔数年之久,仍能清楚记得当初他是怎样送来,了些什么,当时穿的是什么衣服,脸上是什么表情,以及胡茬是不是又长了却忘了刮。

    只觉人生美满。

    但那只是那一刻的美满。

    最近一两年,她觉得自己似乎正在变得来贪心。

    总是想再多见几次、再多聊几句。

    再不然,哪怕就是坐在一边看他忙活,也是好的。

    不用话,不用关照,他甚至都不需要知道自己就在他身边,都是可以的。

    有时候甚至会感觉自己可能差一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了——想要伸手去摸摸他的脸,想要伸手去帮他整一整衣服。

    她觉得,他的脸带着些温热,有着男人的独特的肌肤质地,肯定会让自己着迷的,所以一再努力地控制住,绝对不去碰触。

    但每一次见他,她都会用心地帮他整理一下衣服——他有时候心态稳定成熟得像个老男人,但也有时候,会心情跳脱地像个大男孩。

    但不管哪种状态,在绝大多数时候,他是个一忙起来就会忘乎所以的人。

    对于吃饭,和穿衣,他向来不甚重视。

    以至于后来总结出来:当他前一天是住在周嫫的羊圈胡同那边,第二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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