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孙重山日记之一(第1/2页)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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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孙狗屎。今年十四岁。

    我现在是龙卫军游奕骑的一个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里给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爷本是我家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什么叔叔。不过。这不重要。老人说过。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就算林大老爷是我亲叔叔又能怎么样。他还是当他的老爷。我还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替他放羊了。只记得。经我手养大的山羊一只接一只长大。变老。然后变成一张张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换成铜钱。然后。铜钱又变成羔子。然后羔子变成大羊。

    事情就这么简单。反正林大财主手头的铜钱越来越多。羊也越来越多。而我的个子也越来越高。直到能够到财主家那头大骡子脑门上的瘌痢。

    rì子过得平静。在没走出村子以前。我认为所有人都过的是这样的rì子。放羊。种地。种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头把自己折腾到半死。然后上床睡觉。

    而世界上也只有两种人:财主、放羊娃。

    要说理想嘛。我也不是没想过。我曾经琢磨过。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头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只羔子。十年下来那将是多少。只要给我一头母羊。在给我十年。我就会变成孙大财主那样的人了。每顿都有白面馒头吃。每天都穿着厚厚的羊皮袄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两件重着穿。

    老实说。林财主对我还算不错。他曾经笑嘻嘻地对我:“狗屎啊。过两年。等你再长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门女婿。天天给你白面馒头吃。”

    上门女婿……好象还是不错啊。林财主家的女儿今年八岁。长得方面大耳。像个白面馒头。看了就叫人喜欢。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变成财主了。

    好就再等几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头狼给毁了。

    那天。我刚替未来的泰山大人担了四桶水。又在地里割了些草。累得厉害。在放羊的时候。竟睡了过去。

    等我被羊群的惨叫惊醒的时候。一切都晚了。那头怀了羔的母羊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一头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的喉咙上。

    老人说过:放羊娃赔不起羊。

    这话不对。像我这样的放羊娃两一张羊皮都陪不出来。更别说是一头怀了羔子的母羊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地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当不成林大财主家的女婿。当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当不成财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颗柿子树揍个半死。

    老实说。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么漫无目的地在山上走着。按照杨将军说的那样。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直到我饿得实在受不了。这才发现自己走到了林虑县。

    一个尖嗓门的小个子军爷站在一张桌上扯着喉咙喊;“招骑兵了。不限个头。只要你能拉开这张弓。”他手中挥舞着一张大弓。喊得满脸都是热汗。

    我当时正饿得头昏眼花。根本没在意他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块炊饼吸引过去了。那时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就那么直直地走过去:“军爷。能不能给口吃的。”话刚一说出口。我一张脸红得快要滴出水来。

    一张大弓伸到我面前来。那人大声说:“把弓拉开。拉开就给你吃的。”

    开玩笑。拉弓有什么好难地。想当初为了打狼。我不知道做过多少。到现在。村子里还挂着十几张狼皮。都是我用强弓打来的猎物。当然。狼肉都下了林大财主的肚子谁叫他是我未来地岳父亲爹呢!

    我提开弓。大喝一声将它拉成满月。然后扔到一旁。疯狂地扑到炊饼上大口地吃了起来。

    “好小子。就你了!”那个军爷笑着指了指他身边:“站这里等。还差十个人就凑够了。嘿嘿!”

    我不懂他在说什么。那张饼哽得我好难受。我不停打嗝。只打得满眼泪花。

    一碗水递了过来。一个温和地声音传来:“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孙狗屎。”我大口地喝着水。弄得衣服的前襟都湿了。

    那人是个高大的汉子。长得很威风。身上地衣服穿得比林财主还好。他走到桌前。提起笔。皱了下眉头:“狗屎。小名吧。有大名没有。你哪里人?”

    肚子里有了食。身上也有力气了。我笑着回答说:“是小名。放羊娃。哪里有什么几吧大名。我是隆德林家村地。”

    那人笑了笑:“原来是放羊的。骑过马没有?”

    我得意地笑道:“妈倒是没骑过。但村子里地骡子驴子我都骑过。”

    那人眼睛一亮:“好。很好。骡子和马区别不大。只xìng子温顺些。要你了。现在你是我龙卫军的骑兵。光荣的骑兵。狗屎这个名你也不要用了。有损军人的尊严。我替取一个。”说着话。他提起笔来在纸上下了三个字。“你现在的名字叫孙重山。”

    “这名字不好听。我还是叫狗屎吧。”我摇着头。

    那个小个子军爷突然伸出手来扇了我一记耳光。大骂:“放肆。杨将军给你取名是你的福气。少废话。”

    这一巴掌扇得我满眼都是金星。我捂着脸大叫:“军爷。怎么就打人了。欺负人。欺负人!”

    到后来。我突然明白过来。我被人抓了丁。当了那个什么龙卫军的骑兵。

    当兵……那是要上战场杀人的。

    我几乎被吓得呆住了。本打算立即转身逃跑。可一看到那个小个子军爷眼睛里的凶光。在看看他腰上那把刀子。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吃了人家炊饼。要逃得把钱给人家。可我除了一声烂得露肉的衣裳。身上一个子都摸不出来。

    哎。都怪那头该死的青背公狼。早知道就带弓过去。一箭shè死它。

    就这样。我成了龙卫军的一名骑兵。

    那天下午。等新兵招齐。在这个小个子凶巴巴的军官地带领下我跟一群士兵去了军营。他说他叫李鹞子。是骑兵的长官。

    还没进军营。那个军官叫我们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下来。堆成一堆烧了。说是怕有虱子。然后一人发了一快皂角。把我们赶进河里洗干净了。这才用棍子像赶牲口一样把我们赶进了军营。

    三百人都一丝不挂。看起来好壮观。这让我想起我养的那群羊。一想到这里。我就想笑。

    看来。当兵还是很有趣地。

    不过。我还是不愿意上战场杀人。或者被人杀死。

    不过。当我们排对去领取衣服和食物时。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新兵每人一件贴身细麻布衣裳。一件厚实的棉袄。一穿到身上。热得我浑身都痒起来了。那天我不住地抓着身子。身边那个叫铁蛋的相州兵笑着说:“新衣服都是这样的。穿几天。旧了就舒服了。”

    我笑着说我情愿这衣裳永远都是新的。

    这天的晚饭很好吃。一人一碗小米饭。一碗青菜。一碗全是油水的羊肉汤。

    看到这碗羊肉。我突然泪流满面。放了这么多年羊。我还没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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