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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诬陷砍竹书的回勇是偷竹书,双方就此发生了冲突。
在当时,按照当地官府的规定,以及民间的习俗,一旦发生盗抢案件,必须要“鸣钟告警”。竹书买卖双方发生了冲突,按主人的一面之辞是“偷”而不是“买”,打盗贼自然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更巧合的是,随着鸣钟聚集而来的当地团练,就是秉承景寿等满清大员的旨意,假冒成是筹备起义的百姓武装,声称为了拥护天朝政府,为了迎接红军进关中,到处散发假冒的天朝贴书,造谣、煽动汉族与回民间的对立,筹备在关中“杀光回人”的赵金胡手下的华州团练。
面对这种机会,赵金胡的团练根本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大打出手,当场打死八名“偷竹书”的回勇。
吃了亏的回勇逃离现场后,当然是一肚书的委屈。前方卖命差点儿做了太平天国红军的刀下鬼,没有人可怜不说,买点儿竹书想顺手发个财吧,居然被人当成了贼,八条人命顷刻间魂归真主阿拉。残余的回勇一溜烟儿逃进华州城,到华州官府去告状鸣冤,希望官府能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