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第三百七十二章 大冶铁矿(第2/2页)铁血强国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为解决困境,他一是开办萍乡煤矿,二是改造扩建汉阳铁厂(拆除汉阳铁厂的贝塞麦炼钢炉,易以马丁炉,添建高炉等),需要大批资金,准备向德国借款(甲午战争后,清政府国库空虚,无钱支持铁厂)。日本获得这一消息后,便以低息贷款为诱饵,引诱盛宣怀,盛宣怀便向日本提出借款要求。

    在进行借款谈判时,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给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小田切发出密函,指出日本“对大冶铁矿方针,在于使其与我制铁所关系更加巩固,而为永久性者;同时,又须防止该铁矿落于其他外国人之手……因此,借款期限亦当以尽可能长期为得策,故特定为三十年。又因大冶铁矿本身不能归外国人所有,固不待说,即事业之经营,也要防止落于外国人之手……因此,希望明确约定:铁矿之外,其附属铁道、建筑物及机器等一切物件必须作为借款抵押,并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将上述抵押品出让或抵押与他国政府和私人。同时,还必须要求对方允诺雇用我国技师。”在谈判中,盛宣怀因要钱改造扩建铁厂,对日本提出的条件大都接受了。只是对聘请日本技师提出了异议,日方解释说,日本技师归他节制,他也就同意了。他当时并不知道日本人的奸计。

    1904年1月5日,盛宣怀与日本制铁所代表、日驻东方总领事小田切及日本兴业银行理事井上辰九郎签订了《大冶购运矿石预借矿价正合同》及三个附件。合同规定:大冶矿局订借日本兴业银行日本金300万元,以三十年为期,年息六厘;大冶铁矿现有及将来接展之运矿铁路、矿山吊车、车辆、房屋、修理机器厂为借款担保;以矿石价偿还本息,不得还现款;头等矿石每吨3日元,二等矿石每吨2.2日元,矿价10年商定一次。此合同签订后,日本便全面控制了大冶铁矿,大冶铁矿成了日本八幡制铁所的矿石基地。(未完待续。)

    ps:第三更到,求月票冲榜啊!感谢书友兰天、乱的月光、小小排骨啊、苍穹傲月、junxcxy的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