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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东门 (九 上)
接下来张金称等贼再啰嗦些什么,程名振已经懒得再注意了。他只顾笑着送好朋友王二毛离开,然后又笑着向众山贼们告辞,转身返回囚禁自己的帐篷。林县令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做出是否答应张金称所有条件的决定,这一点他很清楚。他还清楚的是,即便县令大人能再拖延几天,馆陶城最后也避免不了被贼人攻破的命运!眼下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有人在贼兵发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杀了张金称,而有机会接近张金称,并割下他那颗凶残的人头者,只有程名振自己一个。
在走下城头的刹那,少年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两天来的一切努力与挣扎,只是不甘心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去而已。现在他已经失去了其他所有选择,绝望之余,心情反而变得镇定。
女土匪杜鹃歉疚地跟在程名振的身后。答应别人的事情没有做到,让她心里也很不舒服。但当着很多外人的面,她不能挑衅大当家权威。那样非但不能救得了程名振,反而会让窥探者找到机会。杨公卿绝不甘心受张大当家的指使,至于王当仁,他的江湖地位一向在张大当家之上。
这些绿林内部的苦衷她是无法向程名振解释的。她一直感觉到对方很瞧不起自己,再被此人知晓绿林好汉们彼此争权夺利时所干的那些龌龊勾当,她觉得自己可能被此人看得更轻。至于被程名振看轻后会损失些什么,杜鹃从未曾仔细想过。她只是一味小心着,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微薄的尊严,维护着自己在对方眼中的可能形象。
“有劳杜当家亲自护送!”用身体堵住帐篷门,程名振冷冷地道谢。
“这间帐篷是我的!”杜鹃委屈的强调。她本来没必要告诉对方这个秘密。军营里边能拿得出手安排客人的帐篷有限,为了维护绿林好汉的颜面,所以她昨天才不得不将自己的帐篷捐献出来。那几张狗皮褥子和帐篷里边的茶壶木盏都是从城里买了没多久的,除了自己外,还没给其他人用过。而眼前的客人没有半点客人的自觉,用了主人的东西,居然还想把主人拒之门外。
“那就劳烦杜当家换个监房囚禁我!”程名振微微楞了一下,硬着心肠补充。凭心而论,他并没有真的怨恨杜鹃。这么大个土匪窝,一个女人不可能事事都自作主张。但此刻双方即将成为生死寇仇,能少些瓜葛,还是少些瓜葛为妙。
“你这人怎么不知道好歹!”杜鹃xìng格里没有忍让二字,用手将程名振的肩膀向旁边一扒拉,径自挤进了帐篷。“我把你安置在这儿,是免得别人伤了你。出了我的营房,想半夜砍掉你脑袋的人有的是!别以为会两把三脚猫功夫就能横着走,要你命的办法多着呢,保证你临死之前发觉不了,过后张二伯也没法追究谁下的手!”
程名振笑了笑,懒得还嘴。就那些卧刀的姿势都不对的小喽啰?自己一个至少能收拾他们五个!只是现在自己手中没兵器,大白天也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老实呆着!我会想办法放你走。无论张二伯和林县令之间到底能不能达成协议。”杜鹃被程名振满脸无所谓的笑容惹得愈发懊恼,乒乒乓乓地翻箱倒柜,将一堆带棱带角的东西全部翻出来,打成了一个大包裹扛于肩膀上。“你别试图自己逃,否则肯定会被追回来刨腹剜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肯定会做到。如果做不到,我就赔一条xìng命给你!”
“我不是针对你!”程名振讪讪地回应,心里好生后悔。在杜鹃收拾包裹的时候,他至少看见了两把剪子,一把割肉用的短刀和一把纳鞋底的锥子。其中任何一件工具留下来,都可能改造成一件杀人利器。如果昨天自己和王二毛好好在帐篷里翻翻,而不是光顾着补觉的话,也许在今天杜鹃将这些东西收走前,就能藏起一件两件来。如果自己不惹杜鹃发火,也许……
“晚上营里边杀猪。我会派人给你送一盘肉来!”杜鹃一只脚踏出帐篷,回过头来说道。气恼过后,她的眼睛变得很圆,很亮,让程名振很容易地想起了夜空中的星星。
然而这两颗星星的闪烁规律是如此地难以琢磨。一直到了掌灯时分,也没有再度于帐篷里出现。烤好的猪肉倒是被喽啰们送来了整整一大盘,沾着土匪们自己用野豆和糠皮酿制的黑酱,再配上新煮的肉汤,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放下肉盘,四名轮值监视他的喽啰却不肯走,就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着,嘴角边上润润的,喉咙不断地滚来滚去。
“你们几个吃过了么?如果没有,何不一起坐下来尝尝?”猜到几个喽啰的心思,少年人笑着客气道。
“没,公子您自己慢用。我们,我们那份得等会儿才能送过来!”喽啰们连连摆手,脚却不争气地向放肉的矮几旁边移。“张当家这边只分到了十头活猪。今晚宰掉其中八头,得先照顾山字营和火字营的弟兄。我们,我们估计能分一碗肉汤,泡着馕吃也是一样的味道!”
“坐下吃吧,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那边的柜子上有碗,刚好拿过来盛汤!”程名振笑着将烤肉向前推了推,然后伸手去抄汤盆里的木勺。“一人先来一碗,如果不够,你们就打着我的名义到杜当家那边去要。反正她不能让我饿着,否则会丢张大当家的脸!”
喽啰兵们轰然而笑,讪讪地从程名振手里抢走汤勺。“我们自己盛好了,可不敢吃着您的还累着您!公子一看就是个大善人,跟别的当官的不一样!”
“我是稀里糊涂当上的官。其实只不过是个替死鬼!”程名振笑着摇头,将自己二十多天前如何当上的兵曹,以及如何被强逼着出城当信使的过程添油加醋地又重复了一遍。这个故事听起来的确荒唐透顶,很快便为他博得了一片同情。
“nǎinǎi的,什么玩意儿。这,这不是糊弄傻狗上墙头么!”一边撕扯着骨头上的肉筋,带队的小喽啰头目一边义愤填膺地表态。
“当官的没几个好心眼的!”另一位诨号叫做橛子的小喽啰大声回应。有道是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如果不是沾着程名振的光,光凭他们几个的身份,今晚可能连个肉星都看不见,更甭说坐在杜七当家的帐篷里,一手捧着肉骨头一手端着泡馕了。
“都怪我当时自己傻,总觉得当兵吃粮,怎么着也是条活路,就稀里糊涂地跳了进去!”程名振继续苦笑,从盘子里边捡起一块最大的肉骨头,用力撕扯,“结果这才当了几天的官,屁股还没坐热乎呢,便被派出来送信……”
“用这个,用这个!”看到程名振撕得费力,橛子毫不犹豫地从腰间解下短刀递了过去。坐在他旁边的一名年龄稍大的喽啰轻轻碰了碰他,却被他用白眼横了回来。“用刀切,这是我自己打的家伙。比买来的顺手得多!”
程名振笑着接过短刀,贴着骨头缝将烤肉分成数块儿,然后又倒着刀柄将短刀还了回去。“的确是好东西,橛子哥上山前是打铁的?”
“我当年的手艺,在村里边数得着。就是买不起铁料,否则我可以自己开作坊!”听别人夸赞自己的短刀好用,橛子笑得油光满面。
“又吹,你也就会打锄头和菜刀!”小头目用力咽了一大口汤,笑着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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