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七章 还是继续剽窃吧(第1/2页)重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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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兰桂坊直接回到家之后,一进门,就看到老娘笑眯眯的问自己吃了没有,看到她这个样子,唐欢立刻就知道,老娘估计是又在家弄了什么饭菜新花样,要给自己吃,因此,也就说没吃。

    听到唐欢如此说,王慧琴立刻叫唐欢先去餐桌坐好,又让管家刘妈跟自己一起去厨房端饭,以此陪着自己的儿子吃饭。

    看着自己老妈乐呵呵的去盛饭,唐欢耸了耸肩膀,自顾自走到了餐桌旁,等着一会儿跟老娘再吃一顿家宴。

    此时的餐桌边,早已经有两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女人在忙活着摆放碗筷。对于这两个抢了佣人伙计的女人,唐欢也算认识,这俩人正是先前来给自己老妈讲粤语以及英文课的老师,后来唐欢多花了点钱,让她们陪着自己老妈解闷的女人。

    “唐少爷,您回来了。”看到唐欢过来,当先那个脸sè有点黑的女人首先打起了招呼。

    “嗯,回来了,陈阿姨好。”唐欢笑着对她点了点头。这个女人叫陈秀丽,32岁,原先是广东东莞人,79年的时候跟年轻的老公一起跑到香港来。之后,老公因为会开车,当上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她则因为会粤语跟普通话,又有高中毕业的学历,在一家语言培训中心当上了一个老师。有一子一女,都在上小学,而这个女人由于经历过许多事情,十分会看眼sè,跟自己老妈一起,也算年龄相当,能够说起许多话题来。

    “唐先生,今天回来的有点晚啊,听说您刚收购了一家唱片公司跟杂志社,是不是很多事情忙啊?”接着说话的,是另外一个身材十分瘦削。显得更加年轻的女孩子。

    “是啊是啊,有点忙。”唐欢也对她点点头,微微一笑。这个年轻点的女人叫司徒燕。英文名Rita(丽塔),今年才2岁。这个司徒燕是个台湾人,据说15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然后她母亲新嫁了一个香港商人。于是全家从台湾来到了香港。不过貌似这个女人对新家不太感冒,小小年龄就自立在外,都是靠奖学金一步步爬上来的。现在她在一家英文补习班当老师,可以说是自己吃饱全家不饿那种人。当然了。作为从小就dú lì的典型。她也是看遍了人间冷暖,对社会上的事情也懂地不少,又并非那种好像小时候关爱少,长大就有点反社会反人类那种看什么都不顺眼的高傲,反而是八面玲珑,待人和蔼可亲。总之,她被唐欢请来之后,也是尽职尽责,跟自己老娘相处的也十分融洽。并且在这种气氛下,老娘跟她学英文居然也进步很快。唯一地缺点,那就是在她的和蔼可亲都是有价格的,也就是说,给多少钱。她就尽多少心。属于功利心比较重的人物。

    “来了来了。”说话间,王慧琴已经从厨房出来了。跟管家刘妈以及佣人一起把饭菜挨个的在饭桌上摆好,然后王慧琴也不客套,直接把围裙一摘,这就坐下来,跟唐欢一起吃起了饭。

    “来,乖儿子,尝尝这个燕窝莲子羹,都是什么血燕,好像是最好地那种。唉,其实我吃起来觉得跟咱家的银耳红糖水也差不多,可他们却说这个大补,来,你吃吃看……”

    “这个这个,这是鱼翅羹。鱼翅听说是那个鲨鱼的翅膀,唉,不过我吃起来跟咱那边的龙口粉条也没啥两样,就不知道怎么这么贵,可他们说,吃这个对你地身子骨有好处,容易长个子,你尝尝……”

    “还有这个,这是鲍鱼,咱以前也吃过啊,不过这个特别贵,当然,吃起来还是不错,据说这个主要靠汤汁,汤好才能……”

    “好了好了……”看到老妈再次把一块儿鲍鱼夹到自己已经慢慢地碗里,唐欢连忙拿筷子止住,“我说老妈,别给我夹菜了,我吃不了这么多。”

    等自己老妈笑着把鲍鱼硬塞给自己之后,唐欢才苦笑着摇摇头:“妈,这一顿饭得多少钱啊?你,听你的意思似乎你也不爱吃,那你干嘛还做?”

    “这个,他们说这才够派啊。”王慧琴尴尬的笑了笑,“这个,你现在是大老板了,又住这大别墅,不吃这个,似乎,似乎够不上气派。而且,而且这些东西对你长身体还好,也有气质。”

    “这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说的?”唐欢皱了皱眉,来回看了看,发现都不吭声,唐欢再次看向王慧琴,“妈,咱本就不是啥贵族出身,就是刚从大陆来的,只要咱们自己觉得好,那就可以了,这没啥可笑的。现在咱有点钱了,可也不能这么糟蹋。你说这些东西吧,是好,可也不能天天吃啊?一来,咱过去吃惯了煎饼油条,吃这个未必吃的惯,二来,整天吃这些东西,也未必能显示什么身份,反而容易让人感觉咱们像个暴发户。妈,这些东西,营养有限的很,还不如一顿红烧肉或者牛nǎi补,至于说气质这玩意,是从内而外表现出来的,是一种风度,是一种优雅地行为准则,不是靠这些外物来充的,所以……”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王慧琴摇了摇手,打断了唐欢的话,“我又没说天天吃,你就来长篇大论了。我这不看人家都做,逛街的时候看到大饭店里面图片上好看,咱也买回来尝尝鲜么,谁知道吃起来是这个味儿。那还有不少呢,等下你刘老师回来,正好给他吃吃,人家学问人,应该比咱会吃。”

    “呃……”被老妈这一说,唐欢还真没话了,只好苦笑着摇摇头,感觉自己的确是有点小题大做。是啊,老妈以前没吃过这些,现在有条件了,吃吃也没啥,自己似乎过于神经敏感了。

    接下来,由于唐欢不再说扫兴地话,所以气氛很热络。很快地,由于唐欢早就吃过一顿了。所以匆匆吃了点之后,就借口已经吃饱了,还有点公司的事情要去忙。于是就匆匆上楼了。

    回到自己地房间后,唐欢一下就躺在席梦思大床上,又开始想起了事情。

    从这一顿饭中的表现看,唐欢感觉自己的老妈似乎已经有了些变化,太具体的说不上来。只是感觉她似乎跟香港这里融合地越来越快,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对什么都畏首畏尾,特别是上层社会的一些奢侈品方面,已经知道不少。并且开始尝试中了。换句话说。自己的老妈王慧琴,正在从一个朴素地劳动妇女,向一个会享受爱虚荣的女富豪慢慢转变。

    “这才几天?到底是好,还是坏呢?”唐欢喃喃自语了一下,接着就笑了笑,“大概是因为无聊才这样吧。唉,管他的,如果这种生活能够给老妈带来快乐,我就继续想办法维持这种生活就好了。谁也没规定富豪就必须勤俭节约,反正啊,只要老妈喜欢就好。”

    想到这里,唐欢一下坐起来,不再想老妈的事情。重新开始思考自己最近的一系列cāo作。

    今天吃饭时候那个盛志文地话。很明显是想跟自己合作,不过看他随便就找一个人说。大概也是时间太紧迫,而他目前确实资金紧张,所以捞到一个是一个。估计那个合作的事情他不止对一个人说过。

    其实仔细一想,盛志文的所谓合作项目应该也不难猜,无非就是把兰桂坊的那间大厦买下来,然后把大厦里地写字楼都租给餐厅酒吧而已,这毕竟就是盛志文发家地方法之一,唐欢也是了解的。现在盛志文还只是在开了两家餐厅,没有买下大厦这么搞,估计是他已经想到了这个办法,但在这个时候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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