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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点头,说道:“是的,爷爷,喝三十年陈酿,玻璃杯确实不是最佳的选择。既不能增色,又不能添香,不过就是一个容器罢了。”
公孙兰便有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似乎怪他说话太直白。
她可是难得见到老爷子如此逸兴遄飞,可别一不小心把这种好兴致给搅合了。
公孙霸却哈哈一笑,说道:“好小子,还真是实话实说,不知道拐弯。我告诉你,在我们年轻的时候,玻璃杯可是个稀罕玩意,时髦得很。”
燕飞扬恍然。
凡事都不能离开他本身的时代去挑剔。
数十年前,瓷杯陶杯随处可见,一点不金贵,精巧的玻璃杯甚至搪瓷缸子,反倒是时髦的象征。在那个年代,能够用得起玻璃杯的,就算是“土豪”了。
“来来,吃肉吃肉,年轻人,要多吃肉,才有力气。”
公孙霸又从火锅里夹出一筷子肉来,吃得满嘴流油。
其实人到老来,越要吃肉,到了一定年纪,几乎是无肉不欢了。原因很简单,吃肉才能最大限度地补充体力。
燕飞扬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当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在火锅里夹了一大筷子肉,送进嘴里。
刚才在那个酒会上,要顾忌个身份形象什么的,不能放开来吃,又无巧不巧的碰上张红云高文明韩成栋这批不开眼的家伙搅局,燕飞扬还真没吃饱。
公孙兰轻轻一笑,开始在火锅里涮鱼肉片。
鱼肉蛋白质多,脂肪少,有营养,倒是很适合她。
“小子,你的事,我都听丫头说了,你很好。”
公孙霸吃了一大口肉,很随意地说道,浑浊的双眼之中,隐隐迸射出两道精光。
燕飞扬一直都在打量公孙霸,其实公孙霸也在仔细观察他。
对孙女嘴里说的这个“此燕非彼燕”的小子,公孙霸特别上心。哪怕燕飞扬不是他们当初预测的那个燕家人,从他表露出的天才潜力来看,也是值得大力拉拢的。
尤其这回前往中原省为高先生迁坟,重建祖坟风水,更令公孙霸对燕飞扬刮目相看。
燕飞扬笑道:“爷爷,你也很好,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公孙霸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厢房里的气氛,变得十分欢快。
公孙兰眼里便透出欢喜的光芒。
公孙霸看在眼里,暗暗点头,又暗暗摇头。
可惜这小子的命相太过凶狠,不然,将来公孙家交到他手里,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以这小子的天赋和才华,必定能将公孙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