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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