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六:修为再破!残害勾夫!(第2/3页)灭世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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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狸道:“我护住的脸,所以他主要踢我的后背,踢我的肚子。不过,我的眼角还是挨了一下。”

    顿时,兰陵听得一阵抽搐,然后听她的心跳,把她的脉搏,看有没有受内伤。

    “当时吐了三口血,已经不能动弹了,我本以为我要死了。”阿狸道:“但不知道为什么,三天后竟然就好了。”

    “因为你不让他碰,所以他打你了?”兰陵问道,带着一股阴森的杀气。

    阿狸头道:“当时他喝醉了酒,打完后他自己也害怕了,他请来了萨满给我看病,戈鲁也我就算能活下来,也至少要躺在床上养伤一年。结果三天后,我就起床好了。”

    兰陵此时越发感觉到,自己血脉的逆天之处了。

    二夫人和自己苟且后,如同中毒上瘾了一般。

    而眼前这个狐族少妇阿狸,和自己相好之后,受了那么重的内伤竟然不治而愈。

    “那之后你为何不来见我?”兰陵问道。

    阿狸道:“因为眼角肿了,不好看。”

    兰陵顿时无语!

    阿狸道:“本来,我还想再过三天来的。但实在忍不住了,心中火烧火燎的,不出的难受。爱人,你肯定在我的心里下毒了。”

    兰陵道:“对,我的那东西有毒,我的灵魂也有毒。”

    “那就毒死我吧。”阿狸柔声道:“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勾夫最近又对我蠢蠢欲动,想要碰我了,我要废掉他的命根子,让他一辈子也碰不了我。”

    “你决定了?”兰陵问道。

    “我决定了。”阿狸道。

    兰陵拿出准备已久的一瓶毒药,这是某种病毒,从某些发病的动物身上取来的。

    普通皮肤触碰还没有关系,但是一旦触碰到黏膜部分,就会立刻腐烂,而且几乎治不好。

    “你再给勾夫洗内裤的时候,把它倒入水中就可以了。”兰陵道:“记住,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戴着皮手套。这种毒是过两天后才发作的,穿过一天后,你立刻让勾夫换下内裤,然后你把这条内裤烧掉,毁尸灭证。”

    “记得了。”阿狸道:“这种毒会死人吗?”

    “不会的。”兰陵道,心中加了一句:“但是比死还难受。”

    接着,兰陵道:“以后我们不要在这个地方幽会,这地方不安全,换一个地方。”

    那是一个偏僻的山谷,哪里的草地更软。

    次日,兰陵和阿狸在山谷偷情的时候,她告诉兰陵已经给勾夫下毒了。

    言语中,她充满了不安,还有些许的悔意。

    兰陵吻着她安慰她,然后又把她剥光,按在地上怜爱了一番。

    很快,她心中的不安释去了。

    “我这是为了爱情,而且是我丈夫先对不起我的。”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

    ……

    又过了两天!

    索魔归来后,已经足足四天了。

    这四天,兰陵的修为再一次突破,臂力突破九百斤,从六级武士晋升到七级武士!

    不过,明天这种地狱试炼就要暂时停止了。

    因为明天奇美拉部落要开始集结军队,和野马部落开战,争夺落马山脉。

    而兰陵也要正式入职外族军!

    外族军的官职完全凭借实力,如今的兰陵已经是七级武士,所以不再是伍人长了,而是副百夫长。

    他的修为原本在整个外族军排名二百名,如今已经进入了二十名内,完全是突飞猛进。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

    阿狸的丈夫勾夫,酋长夫人的弟弟,他终于得到报应了。

    他几次折辱索魔,并且威胁要抢走丫头做下酒菜。

    因为妻子不让他碰,勾夫无比的恼怒,就跑去酒馆喝酒,然后找野女人发泄**。

    所谓的野女人,并不是野人女子啊。而是部落里面没有嫁人,或者死去丈夫,为了钱而出卖身体的女人。

    之所以不是妓(女),因为在奇美拉部落,还没有专门的妓(女)。

    这些女人都是兼职的。

    这天晚上发泄完毕后,勾夫忽然发现下面奇痒无比。

    然后解开裤子一看,然后发现命根子完全长满了斑斑,而且开始溃烂。

    他顿时吓得魂飞天外,将身边的女人狠狠揍得半死,然后赶紧跑到萨满祭师戈鲁那里医治,并且让他务必保密。

    戈鲁敲诈了一笔钱后,开始为他医治。

    然而,这是病毒,怪物祭师戈鲁是治不好的。

    勾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根子完全腐蚀烂掉,想要活命只有一个办法,连根切掉!

    接下来每一天,他都要遭受可怕的折磨,那种疼痛,那种巨痒,是完全无法忍受的。

    ……

    次日一早!

    酋长康斯坦丁着急部落所有百夫长以上军官,进行战前动员。

    当然,外族军的百夫长是没有资格去的,只有索魔和杜炎二人才有资格进入城堡内开会。

    “我们整个部落,有一万六千名勇士。”康斯坦丁道:“我决定亲自率领一万勇士攻打野马部落,剩下六千人留守部落,听从我夫人的命令。”

    “是!”在场蛮族将领齐声喝道。

    或许有人奇怪,整个奇美拉部落只有五六万人,却有一万六千军队。

    这是很正常的,蛮荒部落和中国古代的游牧民族一样,几乎全民皆兵。

    “这一战,关系到我们奇美拉部落的荣耀,关系到我们的命运。”康斯坦丁道:“一旦战败,我们不但失去落马山脉,而且所有的敌人都不会再害怕我们,他们就会疯狂地扑上来,将我们咬死,分食。”

    “所以,这是我们部落的命运之战!”康斯坦丁重重道。

    “必胜!”杜炎立刻大喊道。

    然后,其余人也跟着大喊:“必胜,必胜!”

    康斯坦丁指着身边的女儿妮妮安道:“这一次,妮妮安也会随我出战。她的年纪已经不了,很多人想我或许会把她嫁给其他部落的少酋长。我在这里郑重声名,妮妮安是我的掌上明珠,我们的部落之花,我绝对不舍得她外嫁。我只会在部落中挑选女婿。“

    这话一出,不仅仅是杜炎,还有其他青年俊杰全部目光爆亮,望向妮妮安的目光充满了志在必得。

    有资格竞争迎娶妮妮安的只有三个人。

    狮鹫骑士的队长,部落骑军首领,外族军第二首领杜炎。

    这三个青年俊杰,论武功杜炎最高,论长相杜炎最英俊,但论地位杜炎最低。

    酋长康斯坦丁继续道:“我决定,这次大战,谁立下的军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这话一出,全场彻底沸腾,杜炎的眼中几乎瞬间燃起了熊熊火焰。

    在蛮荒世界什么是军功,人头就是军功!

    妮妮安,他志在必得!这个部落之花,他杜炎一定要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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