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突发其想(第1/3页)四女一男的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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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蓝水晶出院后,我就打包收拾行礼,乘火车回到家乡。

    因为马上就要过chūn节,所以我要回老家跟父母一起吃年夜饭,看chūn节联欢晚会。

    尽管我想陪伴蓝水晶,不过我想方语松不会如此没眼利件吧!我可是有意无意地给他暗示过的说。不过就算他没有,郁妃也不容蓝水晶大年三十独守空房,所以我很放心,才能安心离开。

    我回到家乡,嚣张得是饭来张口,茶点自找,也许外人看来我不是个孝顺儿子,因为我在家从来不干活,更别说帮老妈洗碗扫地,擦桌抹地,就连做碗炒饭也不想自己动手。为此我妈经常瞒怨我“你看别人家的儿子,回家都帮他妈洗衣扫地,你就知道呆在屋里,什么忙都不帮。”

    可没办法,在家我就更懒,就算知道此事不做应遭天诛地灭,胳膊腿就是不愿向那边挪。好在我有赚钱回家,老妈看我赚的还不少的说,也就是没事嘀咕嘀咕,活依然还是她做。

    若是再告诉她我订婚的事,恐怕我老妈会乐上天。也总算当时没嘴快,不然谁晓得我老妈对于菲儿出国一事会怎么想,还是人回来再说吧。

    所以咧,如今我是又变成了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整天窝在家里上网当宅男。

    唉——60年代的人还不晓得有宅男这一说,像我这种人就会被他们形容为“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大闺女”,意义上褒贬兼顾,但还是指人太乖了,乖的不像男人。对于60年代的人来说,男人就是经常不着家,天天和朋友们混在一起才对。

    如此以来,我出门就成了新鲜事,闹得邻居都说“唷!闺女出门啦!?”

    对此我是绝对不予理会,笑笑就移开视线,装作看路躲车。

    今个,是我回家后的第15天,为了买一个新出的游戏光盘,还有rì常要吃的零食,一打白纸,几只信号笔,牙膏等等一时想不起来的东西,我才想要出门到购物街去逛逛。说来我自己都觉得难得,这可算是我第一次主动地想去逛街,以前都是非常有目标xìng的,买完就回家那种。要不然就是我老妈强迫我或是强行拖着我出门,所以像今天这样意识中主动出门的情况,可谓破天荒了。

    走在购物街让,真是感叹社会发展之快,虽然我离开家乡也就一年多,可是街道两旁已经完全跟记忆中的不一样了。

    我们家乡的购物街的街道本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行道,各大商场矗立在街道的两旁,所以这条道路十分拥挤,经常发生事故。

    故此,市zhèng fǔ把这条街道归划为步行街,即便是自行车也不让通过,自此以后,这条街更加热闹。白天商家们可以搭台做广告,请人唱歌又跳舞,使游人不觉得无聊。夜晚又有很多小商贩出来摆地摊,把这条街变成了“夜市”,令喜欢拮据的妈妈们争先赶到,快速扫货,有的更是领着颠颠跑的小孩子。离开时母子一人一大包,不过重要的是,夜市令白天很少出门的妈妈们,在这时满足了逛街的乐趣。

    还有特sè小吃的小车随处可见,并且香气四溢,不是夸张,若是有人带狗去逛街,离两条街时狗就叫唤了。这还不只,更有一些爱扭秧歌的老年人,吹锣又打鼓,穿得花红柳绿地围成一个大圈圈来扭秧歌,或是年青的、中年的男男女女跟着某健身会馆的老师做健美cāo,亦或是跳舞,就有那么一次我看到一位女老师带着二十几个小女孩跳拉丁,那场面可真是令人赞叹。

    所以说,这条步行街是我们城市的骨干也不为过,人们最喜欢它的原因,我想就是让夜里无聊溜达的人们有所去处,有所消遗,话说繁荣景象,莫过于此。

    而在我上大学期间,市zhèng fǔ对这条路开始美化,等到我毕业的那一年,这条路已经不是柏油路面,换成彩sè硬砖,更设有多个花坛,夏天一到就像五彩冰淇淋一样可爱。

    如今街道两边全是商铺,各种品牌的jīng品屋整齐地从头排到尾,这比以前整洁的多也好看的多,不过对我来说是件头痛的事情,我瞒讨厌一家一家的逛,所以每次买东西我都会去百货商场。

    然而我家乡的百货商场只有四座,最近那座挤得快冒了泡,所以我宁可走远一点,结果走到第四座里,才能悠闲的乱逛。

    当我买完想买的东西后,乱逛之余买了一条石子路,这是想到我老妈总是嚷嚷脚酸才买的,我想偷懒的说,就得弄个替代品,石子路,走走就是按摩,就便宜了我的大拇指咧,嘿嘿嘿……

    再乱逛一阵,大概到了三点钟,我的肚子开始叫唤,我就进了麦当劳,要了满满一大盘的东西后,找了个角落的位置,面看墙壁开始进食。

    话说一个人吃东西的时候耳朵会变长,这可不是开玩笑,隔了三桌的谈话内容我也听得一清二楚,更何况现在是三点钟,本就不是吃饭的时间,客人自然少得很,我跟三桌外的客人之间一点屏障都没有,听得自然更加清晰。

    我背对着那桌人,但是从声音上断定是三个男子,一个声音粗的要命,像只破锣一样,一个声音像个吹不响的喇叭,一个像是腰鼓一样脆亮,就是有一点点结巴。

    声如破锣地人乐呵呵地说“对了小刘,老板给你开了多少奖金那?”

    小刘回答“不、不多,才三百。”

    破锣又笑说“那小林你的呢?”

    小林笑道“跟你比不了呀,我这半新不旧的也就五百元,全哥!你有一千了吧?”

    全哥突然没好气地说“别提了!就这数……老板娘还不愿意掏呢!?妈地,本来云哥这人挺好,就是坏在娶了这么个败家媳妇,平时美容大把大把的花钱,给咱们一点奖金抠里巴唆地,她也不用大脑好好想想!她家去年净挣一百多万!我跟着云哥可有五年了!五年!你们猜猜年终奖金给我多少!?”

    “这个数?”想是小林用手比了个数。

    全哥忽然大声说“要是有这个数我就不他娘地说她!就她娘地给了我五千!你们说说!够意思不!?”

    小刘愤慨地说“这也太抠门了!就算2万也不算多,这两口子真没治了。”

    全哥叹道“谁叫人家是老板,人家说的算,再说哪个做生意的不喜欢腰包鼓鼓的,就他妈地虐待员工,就想着一个人做五个人的事,要不是云哥平时对我不错,我早他妈的不干了!得!咱不说这不开心的事儿,吃饭!”

    小林附和道“好好!不说那破事!吃饭!”

    小刘接着说“来!全哥喝点啤酒消消气!”

    然后就听他们聊别的,是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的话题。

    不过,听过刚才那番话,我的心里泛起了一阵波澜——原来做生意如此赚钱,比我写文章快多了。虽然不知道这三人的所处店面规模如何,做的是什么生意,可是能一年净入一百万那也不是小打小闹的。而且看似不用吃很多苦,只要花钱雇人来管店就OK啦。就像蓝水晶,身兼酒吧和咖啡厅的大老板也没见她有多忙,反倒悠闲自在地爱玩就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再说,我现在的背景可不一般那!作为夏简书的女婿,上有夏简德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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