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写条子(第2/2页)漫步歌神路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书长的原话是,‘印象深刻’。”边玫稍微握了握拳头,“经理,在飞过来之前,王秘书长也和我谈过一次,算是指导工作吧!他的意思嘛,还是认为经理你说得很对,在香港,批判的武器不能取代武器的批判。”

    噗……

    “这是王京云的意见?其他人呢?”

    “黎副经理强调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所以,来过香港的王京云的意见,她会尊重,在香港打拼过更长时间的刘姐姐的意见,她更会尊重咯?”

    反问之后,毕文谦索性把拣出来的唱片放在一边,撑着下巴,低头思考了一阵。

    很显然,边玫也有等待的耐心。

    “……边姐姐,昨天和今天,我看了不少粟车整理的香港艺人的资料。这地方的流行音乐,基本是由唱片公司所主导。而其中,以宝丽金、华星、华纳、新力等公司为代表。在规模比较大的公司里,华星是唯一的本土公司。刚才,我已经和林一一明说了,她可以拿我这条子到别的唱片公司那里抬身价。而章敏和刘震伟也听到了。如果林一一愿意在和新力公司合约到期之后和刘三剑的分公司签约,那固然最好;哪怕她去了别的公司,也没什么——至少,我们可以知道,在香港,有哪一家,甚至是哪几家唱片公司会截胡我公开表示欣赏并且希望签约的歌手,以及,他们会为此出到什么价。就像刘姐姐希望强调的那样,我在香港,首先是文华公司的经理。香港的唱片公司,给不给这个面子,意味着它们一定程度上的态度。而这一切,我不过是写了一张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