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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人群来到礼台前,踏着猩红的地毯走上礼台,身为队长的卡琳娜,走上前把右手放在左肩上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道:“国王陛下,三年前震惊世界的天极神盾失窃案现在终结,偷窃神盾的首犯现已就擒,追捕任务现完成,请陛下验收”
说毕卡琳娜拍了两下手唤道:“带上来!”
剑圣斯克一手拎着我走上前来把我丢在地上。被绑着手脚不能支撑,被他一丢摔在地上怪痛的,我不由得像毛毛虫般蠕动了一下,抬起头看到了正注视着我的威尔三世。
这个威尔三世看来五十左右的年纪,没想到,发胖的脸竟然还能显出王者的气质,黄金的王冠遮盖着花白的卷发,腆着个肚皮,一双稍小的眼加上刻意留着的两簌八字胡看得出来他并不是什么好鸟,我礼貌的对他报以灿烂的一笑,威尔三也发自内心的一笑道:“我说亲爱的世界三大恶贼之首,宝物之贼--卡诺先生,不知道今天如此场情您有何感想,现在来迎接大驾的可不止是我,还有伊斯兰教的大祭师,坦丁世家的世子还有里斯本城城主的女儿,大家都在这里等候您的光临,我想,没有哪个比你更有脸子能集齐这些世界上斥诧风云的大集团对你的注意力了吧!”
顺着威尔三世的目光望去,的确看到了他所说的那些人,他们都用*&^^%$的眼神看着我(*&^^%$为文字无法描叙的愤怒),我注意到了众人中的丽莎,估计她也发觉了我的目光,脸不由得微微一红。
收回看丽莎的目光,我对他们打打哈哈道:“唉!这些年,真的辛苦各位,对于大家对我的厚爱,我深对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我都记在心里,很高兴得到大家的支持,事到如今,便把借大家的东西还给大家吧,恐怕rì后是没有机会再和大家打交道,毕竟都这么熟了,你们也不用客气,请随便拿吧!”
分明是偷,还说什么借,听了这些话他们的表情显得颇为难看
此时卡琳娜已叫人把“我的”东西拿了上来。
第一件拿上来的是奥斯曼帝国的镇国之宝,由于近年了少了这件宝贝,奥斯曼帝国受了不少国家的嘲笑,连镇国之宝都丢了的确不是什么光荣的事,还有一些国家看到了奥斯曼帝国少了天极魔法盾的保护而有些放肆的对其进行挑衅和侵略,这使得奥斯曼帝国不断的征兵加税,总而言之,许些年来奥斯曼帝国的确没过着几天安稳rì子,这,就是今天举国欢庆的原因,但事实中这只是威尔三世加强搜刮民脂民膏的借口而已。
只见威尔三世激动的双手捧起久韦了的天极神盾细细端详。
???
碗上的油迹和米粒显得十分耀眼,天啊,这家伙把如此神圣的天极神碗用来干嘛了!只见他的脸sèyīn沉下来。
他抽出手绢颤抖的擦了擦额角的汗水,不过他很镇定并没有表示什么,因为如果让人知道他国家的镇国之宝曾经给我当饭碗,那么,奥斯曼帝国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抬不起头来。威尔三世迅速把神盾下面垫的红布扯上来把盾盖住,马上叫人把它送到国家金库的一级保险处。
从此这件事成了奥斯曼帝国的一级机密。
威尔三世瞪了我一眼狠狠地说:“行~!你真行,你够狠!”我不好意思的咧着嘴向他傻笑了几下。
下一件拿上来的是坦丁世家的风魔法杖,坦丁世家的世子双手捧着我的那根烟枪,手不住的颤动,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
坦丁世家的世子正激动的凝视着那只成了烟枪的法杖,看他的表情,如果不是大庭广众之下,或许他会哭,很多年前,本来就该是他继承族长的位子,后来由于这只法杖的失踪而把继承推迟,家族里的明争暗斗,多少次的被叔叔和兄弟们算计,多少次的凌辱,他费尽多少心机和努力抗争着,杀兄灭弟,苦苦的撑着,终于以毅力顶了下来了,想必这一天终可以出头了。他此刻的表情非常激动,眼泪不住流下,也许他会有所想法,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说起这只烟枪大概手臂长,粗如脚拇指般,表面粗糙而通体乌黑sè,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反正拿起来很轻,不知道的人会认为那是一只烟枪,其实它本来是坦丁魔法世家的传家之宝--“风魔法杖”。
它成为烟枪的原因就关系到我的兴趣了,我的人生第三大乐趣就是抽烟,因为跑路需要极力的少带东西,所以我就把它里面给掏空,然后再在杖头弄了个烟锅,这,便成了我卡诺独家的——风魔烟枪,
也正因为这支风魔法杖,坦丁家族追杀了我长达五年之久。
这还联系到另一件事情,记得有一次在利比亚海海边抽烟,抽着抽着,渐渐的刮起台风,随后台风带起了海啸,之后我便莫名的被利比亚合众国首榜通缉,一时纳闷,后来我在一本历史书上看到了一段记载:
“利比亚海港于纪元一千三百年被恐惧魔贼攻击,整个海港成为废墟,无人员死亡,重建费约八十亿斯比,花费了利比亚合众国将近半年的财政。”
其实我是无心的,这是第一次知道风魔法杖里蕴藏着上古魔力的经过,上述的这就是关于这只烟枪的所有事情了。
我现在正想,如果坦丁家族的世子拿着一根烟枪登上族长的宝座,这种场景多威严和神圣呵!
第三件是那颗火灵珠,丽莎很完整的接回了她的东西,不过那天的情景,让她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恨我,她投shè出如刀刃般凌利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切割的话,我现在可能已经被分成八百多块了。
要知道我对火系魔法真是狗屁不通,还是由于生活所迫,所以不得不去找一块打火石,偶尔在物品交换职业道德座谈会上听起魔法之都――里斯本的城主收藏有一块很是不错的火石,当然又是那帮小子刻意在我旁边大声说的。
之后心痒痒,手也痒痒,在千方百计、超常发挥、惊险万分、折关斩将、偷鸡摸狗之后,这颗号称火系界独一无二的火元神珠就落到了偶的手上。
可是偷到之后我就开始后悔了,因为风系以外的元素,我的感应能力几乎都是等于零。当有涉及到其它系别的魔法时,就算生个火所用的小小火球术我都无能为力。所以就算有了火元神珠,我也感觉不到它蕴藏的巨能火源力,所以也就无从使用了。
当然,我是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贼,所以就有想过将火元神珠还给他们,不过,后来改变主意了,我恨丽莎。
那件魔法袍就是在她的七星归位之下穿满了洞洞。
其实魔法袍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它只不过是一千年前的大魔导士基顿的心爱之物而已,可能最多才卖个百儿八十亿的,凑合着就买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吧!要知道这件衣服可是我从一个世界xìng的大宗教——伊斯兰教偷来的圣物,用价值连城这个词语,偶尔还能比喻一下它的价值。不管从任何角度的纪念意义和价值观,这件古董中的古董,绝不比蒙娜利莎便宜。
说到让我痛苦无比的地方,这件“特别”昂贵的圣衣被这丫头一招七星归位……
现在除了穿上“特别”凉快之外,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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