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六章 该当何罪?(第2/2页)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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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万年到底是失手打死儿子,还是蓄意杀人。

    这案件案情陷入胶着,扬州官府里外不是人,事情闹到刑部,刑部也很头疼。

    即便蒋万年有杀人动机,但没有人证物证,谁也不能给他定个蓄意杀子的罪名,若判为失手杀人,又有子不孝在先,官府若不给蒋万年大幅减刑,清议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然而若是按失手杀人、大幅减刑来判,蒋义黎妻族不会善罢甘休。

    因为这案子让诸多庶子身份创业的商贾心有戚戚,而这帮商贾,又多为山南荆襄、汉沔出身,亲朋故旧多在朝中为官,若“活动”起来,威力一样不。

    那么,父杀子,该当何罪?

    是蓄意谋杀?还是失手致死?

    若是蓄意谋杀,人证何在?亲亲相隐,如何从这种家庭纠纷中寻找事情真相?

    就算发现真相,父杀子蓄意、意外,该当何罪?

    对此,明德律草案刑律中有相应条款拟定,正是这些条款,引发朝野内外激烈争论,作为刑部尚书的阴世师,现在就如同被人架在火炉上猛火烧烤的羊腿。

    那滋味,真是一言难尽。

    想到这里,阴世师再往太阳穴涂清凉油,腹诽不已。

    修律就修律,其实也没什么,可是陛下,此举是火上浇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