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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自己喜欢的曲子从自己手中演奏出来的感觉,跟听录音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他喜欢的大多都是很没有什么演奏难度的曲子,虽然演奏水平完全赶不上录音里面的大师水平,但那种和喜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方式,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和一件喜欢的乐器交流,就像在谈恋爱。
那些勾起程晓羽无数回忆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把他爱的两种东西缠绕到了一起。
也许这就是名为感动和共鸣的东西吧。
因为《加州旅馆》学了吉他。
因为《爱尔兰画眉》,学了吹蓝调口琴。
因为卡农和宫崎骏动画的插曲,想要学钢琴,最后学不起钢琴,只能学了键盘。
因为《黑色梦中》,学了架子鼓。
很多时候会,自己去演奏,是无关技巧和成果的。
那种陶醉在一个人世界里的感觉,就很值得珍惜和回味。
你不亲自练过钢琴,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野蜂飞舞》有多快;
你不亲自练过吉他,就不能真真切切体会押尾桑弹《翼-youarethehero》的右手有多神奇;
你不亲自打过鼓,就压根不知道分音符是怎么敲出来的;
你不亲自吹过长号,就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竟然没按键,音高全凭把位控制;
你不亲自拉过提琴,就根本不能想象能拉不难听已经是一种水平了,更别演奏;
你不亲自吹过号,就根本不知道连吐有多难,琶音有多妙;
你不亲自当指挥,就以为谁都可以站在乐团前面打拍子。
听音乐,听的是一种心境。
自己去演奏,更是一种情怀。
当那些令你动容的音符,倾注了你的感情,在你手上、指尖美妙的舞蹈的时候。
那些流血的手指,酸痛的胳膊,扭伤的脖子,透支的体力,模糊的眼睛,晕眩的颤抖...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音乐里我们所希求的不仅是毁灭,也是力量。
真正的音乐家是在燃烧生命拥抱音符。
虽然本质上来程晓羽只是个卑微的剽窃者。但是他是那么疯狂喜欢着音乐,也是那么诚挚想拿出这些美好的东西,与人分享。
对他自己来他则是个殉道者,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是有些惶恐的,他在痛苦的纠结中抄袭那些他心仪的作品,这违背了他作为一个音乐家的高贵品质。
那些瑰丽的乐章在他的记忆里闪闪发光,他阻止不了自己想要演奏的强烈**。
谋取利益绝不是他的本意,诚然他的节操没有高尚到无欲无求。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赚钱,写出来,卖出去就够了。何必如此辛苦的折磨自己?
因为对音乐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