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假死(第2/3页)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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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可不就是去杞县,有些大半辈子也只去过附近的杞县,最远只到锦城而已。红尘叹气,心里明白,这大约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像孙大他们这样的普通人,身无灵气,灵魂混沌,看着是好像不太容易招惹到脏东西,可真出了事儿,想找也困难,因为他们的灵光和周围的灵光太相似,不容易看出特点。

    徐娘子她们把剩下的吃食,还有半桶冰沙散给做活的乡亲,红尘就叫了小莫过来,驾车去杞县。

    “正好买些绸缎,夏日还是该穿绸子。”

    家里现在都用布多些,麻布穿起来过于粗糙,棉布又精贵,并不比绸缎便宜多少。

    罗娘她们也没反对,红尘的年纪大了,也到该穿好衣服,梳妆打扮的时候,尤其是徐娘子,已经抱怨好几次女孩子该穿鲜亮衣裳。

    “三分容貌,还需七分装扮,你们又不似我这般天生丽质,若不穿好些,怎么可能显得出颜色?”

    红尘本来还该去书院读书的,只她现在与郭老的关系好,且今日上的课,没她爱听的,便让小猫去说一声,歇两日再去。

    上了车,小莫驾车,罗娘在车里陪她,听红尘很随意地招呼小猫让他去请假,不由笑道:“这做派,可有点儿像你前阵子讲的那什么故事,红楼梦吧,那位宝二爷不就是总找各种借口不肯去学堂读书?”

    红尘失笑:“哪里一样?那宝玉见他爹贾政,便如老鼠见了猫,我有那么胆小?再说,他是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我可是很在乎世人评说,不敢提什么名留青史,至少也要一世清名。”

    两个人说得热闹,外面忽然传来一很熟悉的声音。

    “这几块墨也没值几个钱,买来给咱们毅哥儿用又怎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时日抠门的厉害,都是为了你那个便宜闺女,她有什么好,养了那些年,还不是养一个白眼狼。”

    这声音像顾氏。

    蒋庄也在,脸上略黑,怒道:“小声点儿,生怕别人听不见!”他心下叹气,自己女人没读过书,也就没有见识,她怎么不想想,与人换女,难道就是好事儿?人家亲生爹娘找不到也就罢了,若是找到,恐怕不会与他们干休!

    还有红尘,既然抱回来,那这个傻媳妇怎么就不当亲闺女好好疼爱……蒋庄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养了十多年,不是亲闺女也是心肝肉,如今让此蠢妇作践得他想认都没脸认了。

    “包好。”

    蒋庄摇了摇头,看那几块儿墨的确不错,想着这几日儿子还算听话,读书也上进,的确该买点儿好的。要不然他去读书,同窗们说不得会看不起。

    他虽然也没读过多少书,见识不广,到底还时常在外走动,不是糊涂人,也是真心为了儿子好。

    红尘撩开车帘,倚在车门上看了两眼。心绪平静得很。

    罗娘噤声。细细打量她的眉眼,见她也没特别伤心,这才松了口气。

    她虽然不认识蒋庄和顾氏。红尘身上的是非,却也听人仔细说起过,每每想起,心中难免忿忿不平。

    红尘却笑起来:“罗娘也别这副表情。蒋爹爹待我算不错的,想咱大周朝每年溺死的女婴有多少。我不知道,罗娘怕也知道。”

    别的不说,只看那些年过半百还讨不到一房媳妇的人,就知道寻常百姓家女孩子活下来的不多。年年河边溺死的女婴数不胜数,连口薄棺都得不到,像她这般。也幸亏遇见的是蒋庄,蒋庄有本事。纵然重男轻女,还护得住女儿,若换了个穷苦人家,顾氏怎么肯花费钱粮养一个外面换来的孩子?

    红尘如今想得开,顾氏便罢了,对蒋庄始终保有几分真心真意的敬重。

    这会儿顾氏在,她也犯不着过去打招呼,想了想转头道:“帮我记着些,下次送年礼,别忘了寻点儿上好的笔墨纸砚。”

    蒋毅读书一般,可她想着蒋毅将来的儿子,她的侄子文远,心就软了些,上辈子一世孤苦,文远虽不是亲子,却也抚慰了她,那孩子生在市井,外表如泼皮无赖,却与他爹娘完全不同,是个顶好顶好的孩子,善良体贴,乃正人君子。

    这辈子若蒋毅能稍稍上得台面,或许文远将来出生之后,日子会好过一点儿。

    “咦?”

    擦肩而过,红尘忽然怔了怔,叫道,“小莫,停车!”

    马车吱呀一声停下。红尘撩起车帘便走下去,踩着青石板的小路,快步走到蒋庄跟前。

    多日不见,蒋庄到见老,双鬓飞白,脑门上多了一条深深的皱纹,老态毕露,唯独身子还健壮,一身肌肉,孔武有力。

    红尘也就稍稍放心,低声道:“您也来逛街?”

    蒋庄一见她,脸上露出几分喜色,随即又有点儿难过,红尘如今当面也不肯叫他一声爹,竟这般含混过去,实在尴尬。

    “哎,出来逛逛……阿尘这些时日可还好?听说你去读阑珊书院了,可要好好读,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别忘了跟……我说,别的帮衬不了你什么,做些粗笨的活儿还是行的!”

    顾氏翻了个白眼,冷嘲道:“就你有本事,人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谁看得起你?”

    蒋庄顿时黑了脸,恨不得当不认识这个妇人,只是在外面,又是在红尘面前,他向来矜持,并不肯随意乱叱责,以免大家颜面上难看,他本是这样的性子,比寻常男人对女子多了几分尊重,平日在家也向来惯着顾氏的。

    红尘见他一脸的为难尴尬,忍不住失笑。

    其实想想蒋庄这样的心性不算不好,至少对顾氏来说,那就是极好,在眼下的大周朝,也是难得的好女婿人选,且他还不是被逼无奈,不是看重外物,只是对自己的女人有足够的心疼而已,谁能说他不对呢?

    闲话几句,眼看顾氏越发按耐不住,红尘太走近了两步,低声道:“您最近可遇到什么特别之事?”

    蒋庄一怔,摇了摇头。

    “我每日也就打打铁,不过从蒋家庄到杞县,几十年都一个样子。”

    红尘沉默片刻,仔仔细细打量他的脸半天,就伸手指了指他腰里的荷包:“打开看看。”

    蒋庄满头雾水,不过还是把荷包解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枚铜钱,一看就愣住。

    “这……”

    用红绳儿串起来的铜钱居然生了锈,根本没办法看了,蒋庄大吃一惊:“……前些日子我才看过,光鲜得很,这才几日,怎么就变成如此模样?”

    红尘的脸色也有点儿不好看,低声道:“铜钱有辟邪的功效,既然坏了,您必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样吧,您最近别出门,若出什么事儿,就去茶馆找我。”

    荷包和铜钱都是红尘所赠。乃是精挑细选出来,不敢说是多么厉害的法器,可一眨眼变成这副样子,想想就忍不住心惊。

    蒋庄愣了下,点了点头,眉眼也变得温和一点儿,笑道:“好。”

    他到不是多相信这个。其实是不太信。而且他养了红尘十几年,最了解这个女儿,心里下意识不觉得红尘真能看出什么。但红尘担心他,对他来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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