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热闹(第2/2页)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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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疼!”

    甘昭抱着胳膊,觉得半边身子都是麻嗖嗖的,欲哭无泪。

    他这两个朋友也大吃一惊,甘昭自幼随父亲练武,虽大家公子哥,娇气了儿,远比不上他爹,但他资质好,也是从练到大,可不是什么花架子。

    “高手啊!”

    “哎,要是哪一天,咱也能用这样的高手当车夫,那可就好了。”

    “容易,回家做个白日梦挺快的。”

    几人斗了几句嘴,也没精神在外面瞎逛,便各回各家去。

    甘昭一回去,就把符纸给了他爹,是护身符,特别严肃地要求他爹爹一定不能损坏,还要随身携带。

    别看甘成在外面威严的很,不苟言笑,可回到家对唯一的儿子,那是绝对疼爱,儿子给的东西,别是张符纸,就是块儿破石头,他也愿意当宝玉一样戴着不离身。

    之后没过多久,还没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过,虽然想起儿子要他心避火的话,还是冲入火海救人,当时他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毕竟水火无情,不是功夫好,内功强就能避得开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来,救的孩子到是被烧掉了头发,脸上也乌漆嘛黑,还有儿灼伤,他自己却完好无损,连衣服都没烧坏,就是出来之后发现儿子给的那张符没了,消失不见。

    别人都觉得应该是在火里被烧坏了,甘成,甘昭父子却知道并不是,那张符是儿子所赠,甘成十分宝贝,一直贴身放着,现在放符纸的锦囊都没事儿,符纸又怎会烧坏?

    甘昭一时后怕,一时又对红尘感激不尽。

    这是后话,此时此刻,红尘还在街上玩。

    这会儿还没入冬,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还是歌舞升平。

    今日蝶楼的舞姬艳娘要出阁,夫家只是个普通的秀才,比艳娘还要八岁,虽秀才很,蝶楼里出了名的名妓们嫁入豪门大户的不知有多少,可艳娘做得却是正头娘子,她资历老,又和她那些姐妹们关系不错,蝶楼对这事儿也颇为重视,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兴。

    整个燕雀街上,张灯结彩,金粉铺路,热闹的不行。

    商贩也喜欢凑热闹,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计赚回去的银钱比得过他们往日半月的收入。

    红尘听见那边热闹,也过来凑了凑,凑近一看,不免咋舌。

    罗娘和严简直不知该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是有蝶楼名妓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妓,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妓一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交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妓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家碧玉,也一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妓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祖宗,您消停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姑娘。

    那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姑娘是谁。

    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