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难民贸易战(第1/2页)灵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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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滔滔大水扑向顾城时,花云城默默的归顺了疱郡。

    “可以修炼了。”疱郡王道。

    他把花云城的红心大钟花、还有会见血封喉密术的修灵士,都召来,给疱郡王后使用。

    疱郡王后笑笑,看那久负盛名的花儿。

    她看那肥厚的碧叶、看那赤红细花朵聚攒成的大花钟,用手比了比,果然是个大钵。闻一闻,果然也有些许臭味。

    幸亏味道本身没有毒。

    它的毒在花的体液中,要接触才能传播。

    在花心的蜜里,毒更加浓烈。

    疱郡王后掰开一朵花。

    花那么细,像沙子一样。但她指尖比细沙更灵巧。

    那粘粘的花液,也没办法侵害她的皮肤。她的皮肤坚密似玉质。

    花心掰开之后,她就看到了花心里的一只虫子。

    那虫子刚吸花蜜吸到一半,还没有嗨上头的飞出来,就被王后提前打扰了。

    王后把那虫子拈在指尖上,那虫子发起狂来,竟然蛰了王后一下。

    以王后的灵能,当然不可能被它蛰痛,更不可能蛰伤了。

    王后只是饶有兴味的看着它抓狂的伤人、并且飞起。

    它飞起来,王后就放出灵术去欺负它。

    它陷进了水中。

    虫子如果真的跌进水里,那是肯定要淹死了。

    但现在不是真的水,而是王后放出来的水灵术。王后特意给虫子做了个呼吸的结界。所以虫子没有淹死。只是感觉到一股大力。

    它就好像是船陷进疯狂的风暴中。

    对它来,就好像它好好的、在醉人的宜蓝的海面上航行时,忽然有强大可怕的、超自然力量盘恒着。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它连忙改变航向,指望能避过这漩涡,却只是徒劳,终于还是被卷进了风暴里。

    风越刮越大,它的一双翅膀像船帆,都被涨满了。涨得它翅根都疼。

    ③④③④③④③④,※.c@onbsp;  它努力的用脑袋住风向。

    迎风而上,虽然很吃力。脑袋也会被吹得很疼,但仍然是个最好的方法。如果侧过身,不定它会一下子整个都被吹跑的!

    它艰难的跟狂风搏斗着。翅膀尽量贴紧身侧。

    这时候如果把翅膀张得太开。也会增加兜风面、从而更容易被狂风吹跑。

    它采取的应对措施,作为一只经常飞行的虫子来,真的已经做到能做的全部了。

    红心花的花蜜,更是给它巨大的助力。让它挣扎了这么久。还没有落败。

    但它的恶梦才刚开始。

    王后轻轻示意,狂风暴雨就更猛烈了。那虫陷身于波浪滔天和狂暴风雨的灵术中,昏头昏脑,再分不清风究竟由那里吹过来,甚至连方向也迷失了。它已经不知道这世界出了什么事,只像陷于与世隔绝的怒海里,终于被命运的狂涛袭卷出去。

    眼看它就要被撞在墙上了。

    这样撞上去,肯定是直接撞死了。

    若一只蚊子撞死在王宫墙上。只不过给墙上添个麻儿。像它这么的虫子,撞死在墙上。连个麻儿都是看不出来的。

    它就是这么无足轻重。

    但是王后却停止了灵术的戏弄。

    不但停止,而且还用了一缕风,像气垫一样,垫在虫子跟墙壁之间。

    虫子觉得自己晕头晕脑的被抛出去,陷进一个很柔软的东西里,然后就一切都好了。它甩了甩头,试图清醒一下脑子——如果虫子也有脑子可供清醒的话。

    唔!似乎一切又正常了呢!刚才的恶梦遭遇,果然只是恶梦而已吧?于是它拍起翅膀,又活跃起来了。

    红心花的花毒,继续在它体内起何用。它又兴致高昂起来。觉得这是个明媚的春日。它如果有最好的礼服,一定要穿在身上,把领结打得像猫胡子一样神气的翘起来,趾高气昂去正步走的!

    它趾高气昂的振翅飞走。飞到窗外,去享受人生了。

    “这花毒果然不同凡响啊。”王后道,“即使只是一只虫子,用了花毒,都能跟我的灵术对抗到这种地步。”

    “有此道中人协助,你修炼就更得法了。”疱郡王道。

    那些会使用见血封喉密术的,就上来跟王后见礼。

    他们觉得有那么儿屈辱,毕竟国破家亡——好吧,家没有亡。他们也不是国,只是城而已——但总归是,那啥,大家领会精神就好!

    失败者的屈辱写在他们脸上、刻在他们心上。但他们还是对疱郡王与王后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嘛!他们都是俊杰!

    疱郡王后修炼灵术,也很认真与刻苦,对待师父们也很尊重。前花云的见血封喉修炼士们,渐渐淡漠了耻辱感,但是觉得疱郡王后夫妻都是不错的人,在这里做个教练也不错了。

    人都是很适应环境的动物。疱郡王这次收了花云,过程非常顺利。花云的老百姓也没怎么觉得要向疱郡王复仇、挑战什么的。

    和平的气氛,像飞倦了而收拢羽翼的白鸽,在暧昧不明的暮色中,于此地宿了下来。

    那煜琉身边的花云侍卫,赶回故乡,就浸染在了这样的气氛中。于是,他也不想报仇啊、复城啊什么的了。故城根本不需要他恢复。他唯一的仇人,可以是王浸的师父。但这也是因为花云杀了王浸而引起的——至少外人是这么看的。花云侍卫也没理由推翻这种想法——师父为徒儿报仇是自然的。花云侍卫再想为故城报仇而找王浸师父算帐,一来是怨怨相报何时了,自己都觉得有泄气;二来是王浸师父避劫而走,他也找不着;三来么就是,即使找着了,也打不过王浸的师父啊!

    花云侍卫搔搔头:现在怎么办呢?

    回煜琉身边去当侍卫吗?

    可是故城被战火蹂躏得挺惨的,乡亲们生活很困苦。他也不好意思走就走。尽管疱郡王派了人力物力来资援花云,恢复总是需要时间的。花云侍卫不为了别人,也为了自己幸存的几个亲友着想,作为壮劳力,总要留下来帮帮他们。

    这是责任,而不是兴趣。在煜琉身边作侍卫?那才叫兴趣。就算不能跟煜琉真有多亲近……唉!谁还指望跟煜琉能有多亲近呢?——有资格保护他,也是好的。

    莫怪侍卫太痴心。世上多有痴于侍卫者。

    侍卫就这么在故乡懒懒的闲下来了。

    废园重建,其实是比较辛苦的,但是对于侍卫来,已经是闲下来了。以前的日子,人像有根皮筋提着,怎么都有劲、怎么都有盼头。现在的日子呢,只是责任而已,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往哪里挪,也不过是被挪来挪去而已,什么精神头儿是不用提的了。

    这个他又去田里干活回来,看见桌上有饭菜。

    侍卫没有觉得很奇怪。他在帮亲友们干活嘛!亲友们就会给他送饭菜。在煜琉身边的日子他已经习惯吃食堂的饭菜了,不习惯再自己鼓捣吃的,嫌太繁琐。也懒得自己再从头学起来了。有人做给他吃,总是好的。味道怎么样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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