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定计(第2/2页)静州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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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桥反对打架,吴重斌暗自卸下隐在心里的重担,道:“你今天仗义出手,我们红旗厂的人都非常感谢。你得也很有道理,我们在复读,确实不适宜打群架。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如果再遇到社会混混骚扰,是反抗还是忍受?”

    王桥道:“这得看具体情况来定。我的想法是最好不要主动打架,但是要有必要的自保手段,迫不得已打起来就必须打赢,而且不能吃官司。”他指着蔡钳工手上的狼牙棒,道:“你这种兵器绝对不能用,如果随手拿起一根普通的木棒打伤了人,和用带铁钉木棒打伤人,从性质来是不一样的,如果想进看守所,就把这根棒子留着。”

    蔡钳工知道王桥所有理,他万分不舍地挥动着狼牙棒,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古代人多潇洒,能快意恩仇,我们太苦逼,被人欺负了,还得在复读班熬着。”

    王桥平时像一个独身侠,独来独往,很少与寝室同学接触,与蔡钳工就是头之交,今天是第一次面对面聊天,听到两句岳飞的《满江红》,不由得对粗中带着细的蔡钳工心生好感,道:“现在是法制社会,哪里有快意恩仇的地方。在复读班就得当缩头乌龟,把学习搞好才是王道。迫不得已才防守反击,目的还是获得良好的学习环境。”

    吴重斌道:“我的想法和王桥一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如果他们敢跑到学校来打人,就一起跟他们干。”

    王桥道:“洪平被这伙人砍过,他现在还敢留在一中的复读班,明此人有血性,可以主动与他联系,有什么事多一个帮手,打群架时人多总要占上风。而且静州自古就有法不责众的传统,若是真打起群架,我们全体指认罪魁祸首是逞强霸道的包强,他将吃不了兜着走,我们的责任就要轻得多。”

    (第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