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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认识他,但从他的作派中看出了,他是个著名的杀手。叫糜胜。
据说他是私生子,但这只是传言,谁也不能证实。
他十五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没有人知道。
慕容华只听说他十五岁时是一大户人家护院家丁,一年之后就升为了管家,十七岁的时候杀了那大户家的主人,将家产占为已有。
二年后他把家产输光了,就开始做起了杀人挣钱的买卖,经过了六七年的扑腾成了赫赫有名八大杀手之一,当然这一切并非凭空而来,据说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多达上百余处,一个人的武功不算很高,经过多年的生死血战之后,还能活得下来,可想而知其人剽悍无比,称得上是个铁汉。
十足的铁汉。
所以,无论谁想击败这么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问题是,他来顶着烈日来到这荒山野岭干什么?
慕容华将孩子用衣服紧紧的裹在背上,右手却紧紧握住那柄黝黑发亮的薄刀,向门口那迈去。
糜胜站起身来横堵在门口道:“想走,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慕容华装作不认识他道:“朋友,在下与你不认不识的,干什么要与在下过不去呢。”
糜胜哈哈大笑从怀里掏出的几个金元宝在慕容华面前晃了晃道:“不错,咱们相互之间是不认识,但我认识它。有人花了五千两这个东西,请我来切你的脑袋。”
慕容华骂道:“你这个败类,想取我的脑袋恐怕还得拿命来换。”
糜胜怒喝一声,突然飞身扑来。
一道乌光也从跟随在糜胜身后的一个大汉之处迎面而来,直射慕容华的下部,刹时之间,漫天掌风指影、刀光剑影笼罩场中。
没有任何别的字能形容他们的默契、他们的武功。
只有一个字。
快!
快得不可思议,快得无法招架,快得令人连他们的变化都看不出。
这些人快,慕容华更快。随着糜胜而来的八有现在已有四人倒下,剩下的四名也已窜出,高呼着夺门而逃。
这仅是一瞬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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